六、不淨業處的解說
膨脹相等語義釋義
一百零二、在緊接諸遍之後所列舉的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這十種無識的不淨之中:猶如風箱被風[鼓起]一般,由於命根斷絕之後依次升起的腫脹而膨脹,故為「膨脹(uddhumāta)」;「膨脹」即是「膨脹相(uddhumāt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膨脹」,即「膨脹相」——這是對那樣的死屍的稱呼。
變壞而成青色者稱為「青(vinīla)」;「青」即是「青瘀相(vinīl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青」,即「青瘀相」——這是對如下死屍的稱呼:在肉豐厚之處呈紅色,在膿積聚之處呈白色,而大體上呈青色,在青色之處猶如覆著青衣一般。
在破裂之處流出的膿為「膿(vipubba)」;「膿」即是「膿爛相(vipubb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膿」,即「膿爛相」——這是對那樣的死屍的稱呼。
因截為兩段而分開者稱為「斷(vicchidda)」;「斷」即是「斷壞相(vicchidd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斷」,即「斷壞相」——這是對從中間被截斷的死屍的稱呼。
被狗、豺等從這裡那裡以種種方式所齧食,故為「齧食(vikkhāyita)」;「齧食」即是「食殘相(vikkhāyit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齧食」,即「食殘相」——這是對那樣的死屍的稱呼。
向種種[方向]散棄者為「散(vikkhitta)」;「散」即是「散亂相(vikkhitta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散」,即「散亂相」——這是對如是「手在一處、足在一處、頭在一處」那樣從此從彼被拋棄的死屍的稱呼。
它既被斬斫,又依前述方式而散亂,故為「斬斫離散相(hatavikkhittaka)」——這是對以刀在大小肢節上作烏鴉足之狀砍斫之後、依所說方式被散棄的死屍的稱呼。
散佈、散棄血,[血]從這裡那裡流溢,故為「血塗相(lohitaka)」——這是對塗滿了流溢之血的死屍的稱呼。
「蛆(puḷava)」稱為蟲;散佈諸蛆,故為「蟲聚相(puḷavaka)」——這是對充滿了蟲的死屍的稱呼。
「骨(aṭṭhi)」即是「骸骨相(aṭṭhika)」;或者,因可厭故為可鄙的「骨」,即「骸骨相」——這是對骸骨連鎖、也是對單一塊骨的稱呼。而依這些膨脹相等而生起的諸相,以及在諸相上所獲得的諸禪,也正是這些名稱。
膨脹相業處
一百零三、此中,欲在膨脹相的屍體上生起膨脹相之相、修習稱為膨脹相之禪的瑜伽者,應依地遍中所說的方式,前往所說那樣的阿闍梨處,學取業處。他[阿闍梨]為他講說業處時,應把為不淨相而前往的規定、周圍諸相的辨識、以十一種[方式]把取相、來去之道的省察——如是以安止的規定為終結的一切,都講說[給他]。他也應把一切好好地學取,前往前面所說那樣的坐臥處,一邊尋求膨脹相之相而住。
一百零四、如是住著時,即使聽到人們說「在某某村門、或林野入口、或道路上、或山麓、或樹下、或冢間,棄置著一具膨脹相的屍體」,也不應當即就像從無渡口處衝入[水中]的人那樣前往。為什麼呢?因為這所謂的不淨,有時為猛獸所盤踞,有時為非人所盤踞,在那裡他可能有命難。或者,到此處的去路經過村門、或沐浴的渡口、或田埂,在那裡異性的色會進入視野;或者那屍體本身就是異性的。因為對男人而言女人的身體、對女人而言男人的身體是異性的;而這剛死的[屍體]也會顯現為淨,由此他可能有梵行之難。但若他自忖「這對像我這樣的人並不沉重」,就應如是自忖著前往。
一百零五、前往時,應告知僧團上座或某位知名的比丘之後才去。為什麼呢?因為若他在冢間被非人、獅子、虎等的色、聲等不可意的所緣所壓倒,以致大小肢節顫抖,或所吃的[食物]存不住,或生起別的病惱,那時那[比丘]會在寺裡替他妥善看守缽與衣,或派年輕比丘或沙彌去照料那比丘。此外,盜賊們以為冢間是無所疑慮之處,已作案的與未作案的盜賊都會聚集[在那裡]。他們被人們追趕時,甚至會把財物丟在比丘近旁而逃走。人們[說]「我們看見了連同贓物的盜賊」,便抓住比丘加以傷害。那時那[比丘]會讓那些人明白:「不要傷害他,他是告知了我之後,為了這樣的事而去的。」使[他]平安。這是告知之後前往的功德利益。所以,應告知所說那樣的比丘之後,以對觀看不淨相所生起的渴望,猶如剎帝利[前往]灌頂之處、祭祀者[前往]祭祀堂、或窮人[前往]藏寶之處那樣,生起喜與喜悅而前往;應如是生起喜與喜悅,依諸義注中所說的規定前往。因為這已被說過——
「學取膨脹相之不淨相者,獨自而無伴地前往,以已現起、不忘失的念,諸根內攝,意不外馳,省察來去之道。在棄置著膨脹相之不淨相的那個地方,他令岩石、或蟻丘、或樹、或灌叢、或藤蔓與相俱,令與所緣俱。令與相俱、令與所緣俱之後,他從自性之狀辨識膨脹相之不淨相:從顏色、從特徵、從形狀、從方位、從處所、從限定,從關節、從孔隙、從凹處、從凸處、從周遍。他把那相善加把取,善加憶持,善加辨定。他把那相善加把取、善加憶持、善加辨定之後,獨自而無伴地前往,以已現起、不忘失的念,諸根內攝,意不外馳,省察來去之道。他經行時,也決意於與彼相應的經行處;坐時,也敷設與彼相應的座位。
「周圍諸相的辨識有何目的?有何功德利益?周圍諸相的辨識以不迷亂為目的,以不迷亂為功德利益。以十一種[方式]把取相有何目的?有何功德利益?以十一種[方式]把取相以繫縛為目的,以繫縛為功德利益。來去之道的省察有何目的?有何功德利益?來去之道的省察以令路徑正行為目的,以令路徑正行為功德利益。
「他見功德利益,作寶想,生起敬重,心懷珍愛,把心繫縛於那所緣:『我必定以這行道從老死中解脫。』他已離諸欲……乃至……成就並住於初禪。他便證得了色界初禪、天住,以及修所成的福業事。」
一百零六、所以,凡為了令心警覺而去觀看墓地者,即使敲擊犍稚、召集眾人之後才去也可以。但以業處為首而前往者,應獨自而無伴,不捨棄根本業處、正作意著它,在冢間為了驅除狗等的危難而拿著柺杖或棍子,以成就[唸的]善現起之狀而令念不忘失,並以成就以意為第六的諸根內攝之狀而成為意不外馳者,[如是]前往。
出寺之時,就應察知其門:「我是從某方的某門出來的。」然後應辨定他所走的那條路:這條路是朝東方去,還是朝西、北、南方,或是朝四隅去。又:在此處它向左去,在此處向右;在此處有岩石,在此處有蟻丘,在此處有樹,在此處有灌叢,在此處有藤蔓。應如是辨定所去之路而前往相之處。但不可逆風[而行]。因為對逆風而行者,屍臭衝擊鼻子,或會擾動腦,或會使[他]吐出食物,或會令[他]生起悔恨:「我竟來到了這樣的屍處。」所以應避開逆風,順風前往。若不能沿順風之路前往——中間有山、或懸崖、或岩石、或籬笆、或荊棘之處、或水、或泥沼——應以衣角掩住鼻子前往。這是他前往的義務。
一百零七、而如是前往者,不應立即觀看不淨相,應辨定方位。因為對站在某一方位的人,所緣不顯明,心也不適業。所以應避開那[方位],站在站著時所緣顯明、心也適業的地方。也應舍離逆風與順風[處]。因為站在逆風處者,被屍臭所逼惱,心便馳散;站在順風處者,若那裡住著非人,它們會發怒而造成不利。所以應稍稍偏離,站在不太順風的地方。如是站立時,也不應站得太遠、太近,不在腳邊,不在頭邊。因為對站得太遠者,所緣不顯明;太近則生起怖畏;對站在腳邊或頭邊者,不淨不能全部均等地顯現。所以應站在不太遠、不太近、便於觀看之處,[即]屍體中段的部位。
一百零八、如是站立之後,應辨識如是所說的周圍諸相:「在那個地方,他令岩石……乃至……或藤蔓與相俱。」此中,這是辨識的規定:若在那相周圍眼界之內有岩石,應辨定它:「這塊岩石是高、或低、或小、或大、或赤褐、或黑、或白、或長、或圓。」然後應察知:「在名為此的處所,這是岩石,這是不淨相;這是不淨相,這是岩石。」若有蟻丘,也應辨定它:「是高、或低、或小、或大、或赤褐、或黑、或白、或長、或圓。」然後應察知:「在名為此的處所,這是蟻丘,這是不淨相。」若有樹,也應辨定它:「是阿薩他樹、或尼拘陀樹、或揵遮耶樹、或迦畢多那樹,是高、或低、或小、或大、或赤褐、或黑、或白。」然後應察知:「在名為此的處所,這是樹,這是不淨相。」若有灌叢,也應辨定它:「是辛提、或迦羅曼陀、或迦那毗羅、或拘蘭陀迦,是高、或低、或小、或大。」然後應察知:「在名為此的處所,這是灌叢,這是不淨相。」若有藤蔓,也應辨定它:「是葫蘆藤、或冬瓜藤、或沙摩藤、或黑藤、或臭藤。」然後應察知:「在名為此的處所,這是藤蔓,這是不淨相;這是不淨相,這是藤蔓。」
一百零九、至於所說的「令與相俱,令與所緣俱」,那就包含在這裡。因為一再辨定者,名為令與相俱;「這是岩石,這是不淨相;這是不淨相,這是岩石」——如是兩兩一再合在一起而辨定者,名為令與所緣俱。
如是令與相俱、令與所緣俱之後,由於說了「從自性之狀辨定」,凡是它不與他共的、自身的自性之狀,[即]膨脹相之狀,應以它來作意。「腫脹的膨脹相」——應如是以自性、以自味辨定,此是其義。
一百一十、如是辨定之後,應以六種[方式]把取相:從顏色、從特徵、從形狀、從方位、從處所、從限定。怎樣呢?那瑜伽者應從顏色辨定:「這是黑色者、或白色者、或黃褐皮膚者的身體。」從特徵,則不辨定為女性特徵或男性特徵,而應辨定:「這是處於初年、或中年、或晚年者的身體。」從形狀,應只依膨脹相的形狀辨定:「這是它的頭的形狀,這是頸的形狀,這是手的形狀,這是腹的形狀,這是臍的形狀,這是腰的形狀,這是大腿的形狀,這是小腿的形狀,這是足的形狀。」從方位,則應辨定:「在這身體上有兩個方位:臍以下是下方,以上是上方。」或者應辨定:「我站在這一方位,不淨相在那一方位。」從處所,則應辨定:「手在這處所,足在這處所,頭在這處所,中身在這處所。」或者應辨定:「我站在這處所,不淨相在那處所。」從限定,應辨定:「這身體下以足底、上以髮頂、橫以皮為限定,在如是限定之處,充滿的唯是三十二種屍穢。」或者應辨定:「這是它的手的限定,這是足的限定,這是頭的限定,這是中身的限定。」或者,他把取多大的地方,就只應限定那麼多:「這是這樣的膨脹相。」然而,對男人而言女人的身體、對女人而言男人的身體是不許可的。在異性的身體上,所緣不現起,只成為[煩惱]躁動之緣。因為「即使已經腐壞的女人,也會佔據男人的心而住」(《增支部》5.55),這是在《中部義注》中所說的。所以只應在同性的身體上如是以六種[方式]把取相。
一百一十一、然而,凡是在過去諸佛座下曾習行業處、曾修持頭陀支、曾遍察大種、曾攝持諸行、曾辨定名色、曾揭除眾生想、曾作沙門法、曾熏習習氣、曾修習修習、具種子、智殊勝、煩惱少的良家子,對他而言,就在一次次觀看之處,似相便現起。若不如是現起,那麼當他如是以六種[方式]把取相時,[似相]便現起。而對於連這樣也不現起的人,他應再以關節、孔隙、凹處、凸處、周遍這五種[方式]把取相。
一百一十二、此中,「從關節」者:即從一百八十個關節。但在膨脹相上,怎能辨定一百八十個關節呢?所以,他應依十四大關節,如是從關節辨定:右手三個關節,左手三個關節,右足三個關節,左足三個關節,一個頸關節,一個腰關節。「從孔隙」者:所謂孔隙,即手間、足間、腹中、耳孔,應如是從孔隙辨定。眼睛的閉合狀態或張開狀態、口的閉合狀態或張開狀態,也應辨定。「從凹處」者:身體上凹陷之處——或眼窩、或口內、或喉窩——應辨定它。或者應辨定:「我站在凹處,身體在凸處。」「從凸處」者:身體上凸起之處——或膝、或胸、或額——應辨定它。或者應辨定:「我站在凸處,身體在凹處。」「從周遍」者:應周遍地辨定整個身體。在全身運行智,凡顯明而現起之處,就應在那裡安置心:「膨脹相,膨脹相。」若這樣也不現起,[那麼]以腹為終的[上身]格外膨脹,應在那裡安置心:「膨脹相,膨脹相。」
一百一十三、現在,在「他把那相善加把取」等語中,這是抉擇論——
那瑜伽者應在那身體上依所說的把取相的方式,好好地把取相。應令念善現起而轉向。如是一再地做,應好好地憶持與辨定。應站或坐在離身體不太遠、不太近之處,睜眼觀看而把取相。「膨脹相可厭,膨脹相可厭」——應睜眼觀看一百次、一千次,應閉眼轉向。對如是一再地做的人,取相便被善加把取。何時是善加把取呢?當睜眼觀看時與閉眼轉向時,[它]以同樣的[樣子]進入視野,那時名為善加把取。
他如是把那相善加把取、善加憶持、善加辨定之後,若不能就在那裡達到修習的終結,那麼他應依來時所說的方式,獨自而無伴,正作意著同一業處,令念善現起,諸根內攝,意不外馳,只回到自己的坐臥處去。
而從冢間出來之時,就應辨定回來之路:「我從哪條路出來,這條路是朝東方去,還是朝西、北、南方去,還是朝四隅去。又:在此處它向左去,在此處向右;在此處有岩石,在此處有蟻丘,在此處有樹,在此處有灌叢,在此處有藤蔓。」如是辨定回來之路,回來之後,經行時也應決意於與彼相應的經行處——應在朝向不淨相方位的地面上經行,此是其義;坐時也應只敷設與彼相應的座位。但若在那方位有坑、或懸崖、或樹、或籬笆、或泥濘,不能在朝向那方位的地面上經行,座位也由於無空處而不能敷設,那麼即使不看那方位,也應在適合空處之地經行與坐;但心應只朝向那方位。
一百一十四、現在,對於「周圍諸相的辨識有何目的」等問題的「以不迷亂為目的」等解答,這是[其]意趣。凡有人在非時前往膨脹相之相所在之處,作了周圍諸相的辨識,為了把取相而睜眼觀看時,那死屍就好像站了起來、好像撲壓過來、好像追趕[他]一般現起,他見到那醜惡、可怖的所緣,便心散亂,如同發狂者一般,陷入怖畏、驚愕、身毛豎立。因為在聖典所分別的三十八種所緣中,沒有其他如此可怖的所緣。因為在這一業處中,有所謂的禪那退失者。為什麼呢?因為業處極其可怖。所以那瑜伽者應穩住[自己],令念善現起,[思惟:]死屍站起來追趕[人],這樣的事是沒有的。因為他[應如是思惟]:「若立在它近旁的岩石或藤蔓會來,那麼屍體也會來;然而,正如那岩石或藤蔓不來,屍體也不來。你的這種現起的樣子是想所生、由想而起的;今天你的業處已經現起了,比丘,不要怕。」如是除去驚恐,生起歡笑,應令心在那相上運行。如是便證得殊勝。這正是就此而說的:「周圍諸相的辨識以不迷亂為目的。」
而成就以十一種[方式]把取相者,便繫縛業處。因為對他而言,以睜眼觀看為緣,取相生起;令意在它上面運行時,似相生起;在那裡令意運行時,便達到安止;住於安止、增長觀,便作證阿羅漢果。因此說:「以十一種[方式]把取相以繫縛為目的。」
一百一十五、「來去之道的省察以令路徑正行為目的」——此中,所說的去時之道與來時之道的省察,是以令業處的路徑正行為目的,此是其義。因為若這比丘取了業處回來時,在途中有人問日子:「尊者,今天是第幾[日]?」或問問題,或作親厚[的問候],[他]想著「我是修業處者」而默然走過是不許可的。日子應說,問題應答;若不知道,應說「我不知道」;應作如法的親厚。他如是做時,所學取的幼嫩之相便消失。即使它消失,被問日子時也仍應說;不知道問題者應說「我不知道」;知道者講說一部分也是許可的;親厚也應作。而見到客來的比丘,務必作對客來者的親厚。其餘的塔院義務、菩提院義務、布薩堂義務、食堂義務、浴室義務、對阿闍梨的義務、對戒師的義務、對客來者的義務、對遠行者的義務等一切犍度[所說]的義務,也務必圓滿。他圓滿這些時,那幼嫩之相也會消失;即使他想「我再去把取相」而欲前往,也由於[冢間]為非人或猛獸所盤踞,連冢間也去不成,或者相已隱沒。因為膨脹相只停留一兩天,便轉成青瘀相等狀態。在一切業處中,沒有一種業處像它這樣難得。所以,相如是消失時,那比丘應坐在夜住處或晝住處,[如是]省察來去之道:「我從名為此的門出寺,走上朝某方位的路,在某處向左取道,在某處向右;那[路]上某處有岩石,某處有蟻丘、樹、灌叢、藤蔓中的某一樣。我沿那條路前往,在名為某的地方看見了不淨。在那裡朝著某方位站立,如是如是辨識了周圍諸相,如是學取了不淨相,從某方位出了冢間,沿著如此這般的路,一邊做這做那,回來而坐在這裡。」——直到結跏趺而坐之處為止。他如是省察時,那相便明顯,如同放在面前一般現起;業處便以先前的樣子走上路徑。因此說:「來去之道的省察以令路徑正行為目的。」
一百一十六、現在,「他見功德利益,作寶想,生起敬重,心懷珍愛,把心繫縛於那所緣」——此中,[他]應如是成為見功德利益者:令意在膨脹相的可厭上運行,生起禪,增長以禪為近因的觀:「我必定以這行道從老死中解脫。」
猶如窮人得到貴重的摩尼寶,[想]「我真是得到了難得之物」,便對它作寶想,生起尊重,以廣大的愛珍愛而守護它;同樣地,[他想]:「我得到了這難得的業處,猶如窮人[得到]貴重的摩尼寶。因為修四界業處者攝持自己的四大種,修入出息業處者攝持自己的鼻端之風,修遍業處者作了遍之後隨意修習——如是其餘的業處都是易得的。『而這隻停留一兩天,此後便到達青瘀相等狀態』——沒有比這更難得的了。」[如是]對它作寶想,生起敬重,心懷珍愛而守護那相。在夜住處與晝住處,都應在那裡一再把心繫縛於「膨脹相可厭,膨脹相可厭」;應一再轉向、作意那相;應令它為思所擊、為尋所擊。
一百一十七、他如是做時,似相便生起。此中,這是兩種相的差別:取相現起為醜陋、醜惡、可怖之相;而似相則如同隨意吃飽後躺臥著的、大小肢體粗壯的人。就在獲得似相的同時,由於不作意外在的諸欲,欲欲便依鎮伏而被舍斷;正由於隨貪的舍斷,瞋恚也被舍斷,猶如由於血的舍斷而膿[被舍斷]一般。同樣,由於發起精進,昏沉睡眠[被舍斷];由於勤修能令無悔恨的寂靜諸法,掉舉追悔[被舍斷];由於所證得的殊勝已現見,對行道的教示者導師、對行道、對行道之果的疑被舍斷——如是五蓋被舍斷。而就在那相上,以將心安置[於所緣]為相的尋、成辦隨摩相之作用的伺、以獲得所證得之殊勝為緣的喜、由於意有喜者生起輕安而有的輕安、以它為因的樂、由於有樂者生起心之定而以樂為因的一境性——如是諸禪支顯現。如是,作為初禪之影像的近行禪也就在那一剎那生起。從此以後,直到初禪的安止與得自在為止,一切都應依地遍中所說的方式而知。
青瘀相等業處
一百一十八、而在此後的青瘀相等中,凡以「學取膨脹相之不淨相者,獨自而無伴地前往,以已現起……的念」等方式、以前往為首而說的準則,那一切都應如是依各各[不淨],在各處只把「膨脹相」一詞換掉——「學取青瘀相之不淨相者」「學取膿爛相之不淨相者」——依所說的方式,連同抉擇與意趣而知。
而這是差別:在青瘀相上,應轉起「青瘀相可厭,青瘀相可厭」的作意。此處,取相現起為斑駁之色;而似相則依偏盛[的顏色]而現起。
在膿爛相上,應轉起「膿爛相可厭,膿爛相可厭」的作意。而此處的取相現起為如同在流淌;似相則現起為不動、靜止。
斷壞相可在戰場、或盜賊[出沒]的林中、或冢間、或國王令人斬斷盜賊之處得到;或者在林野中被獅子、虎所斷之人的地方得到。所以,前往那樣的地方之後,若[斷塊]雖落在不同方位,也能以一次轉向進入視野,這樣就好。若不進入,就不應親手觸碰它。因為觸碰者會生起親信[而不再厭惡]。所以應令園民、或沙彌、或其他任何人把它放在一處。若得不到[人],應以柺杖或小棍撥近,使[兩段]相隔一指。如是撥近之後,應轉起「斷壞相可厭,斷壞相可厭」的作意。此處,取相現起為如同中間有裂口;而似相則現起為完整。
在食殘相上,應轉起「食殘相可厭,食殘相可厭」的作意。而此處的取相現起為與到處被齧食的樣子相同;似相則現起為完整。
散亂相也應依斷壞相所說的方式,令人[把散塊]各相隔一指,或自己[撥]成,然後轉起「散亂相可厭,散亂相可厭」的作意。此處,取相現起為間隙顯著;而似相則現起為完整。
斬斫離散相也只在斷壞相所說那樣的地方得到。所以前往那裡之後,依所說的方式,令人[把散塊]各相隔一指,或自己[撥]成,然後轉起「斬斫離散相可厭,斬斫離散相可厭」的作意。而此處的取相如同可見的傷口;似相則現起為完整。
血塗相可在戰場等處,在受了擊傷者的[傷口]、或手足等被砍斷時[的斷處]、或破裂的癤瘡膿皰等之口,[血]流溢之時得到。所以見到它之後,應轉起「血塗相可厭,血塗相可厭」的作意。此處,取相以被風吹動的紅旗那樣飄動的樣子現起;而似相則現起為靜止。
蟲聚相在兩三天之後,從屍體的九個瘡口流出蟲堆之時出現。此外,它也有恰如狗、豺、人、牛、水牛、象、馬、蟒等身體那麼大,如同一堆稻米飯那樣停在那裡。在其中任何一處,都應轉起「蟲聚相可厭,蟲聚相可厭」的作意。因為常乞食小帝須長老就是在迦羅長池裡面的象屍上現起了相。而此處的取相現起為如同在蠕動;似相則如同一團稻米飯那樣現起為靜止。
骸骨相,是以「猶如他看見被棄於墓地的屍體,[成為]骸骨連鎖,有肉有血,為腱所連結」等(《中部》3.154)方式,依種種方式說的。此中,它棄置在哪裡,就依前面的方式前往那裡,依周圍岩石等令與相俱、令與所緣俱,從自性之狀辨識「這是骸骨相」,然後依顏色等十一種行相學取相。
一百一十九、然而,若依顏色觀看它為「白」,它不會[以可厭]現起,會與白遍混雜。所以應只依可厭而觀看[它為]「骸骨相」。「特徵」者:此處是手等的名稱。所以應依手、足、頭、胸、臂、腰、大腿、小腿,從特徵辨定。而應依長、短、圓、方、小、大,從形狀辨定。方位與處所正如所說的方式。應依各各骨的邊際,從限定辨定之後,凡在此中明顯現起的,就取那個而達到安止。而應依各各骨的凹陷之處與凸起之處,從凹處與從凸處辨定。也應依位置辨定:「我站在凹處,骨在凸處;我在凸處,骨在凹處。」而應依兩骨相接合之處,從關節辨定。應只依諸骨的間隙,從孔隙辨定。而應在一切處運行智,從周遍辨定:「在此處是這骨。」即使這樣相也不現起,應把心安置於額骨上。
一百二十、正如在此處,同樣,這以十一種[方式]的把取相,在此前的蟲聚相等中,也應依適合的[情形]察知。而這業處,在整副骸骨連鎖上、在單一塊骨上都能成就。所以,在其中任何一處以十一種[方式]學取相之後,應轉起「骸骨相可厭,骸骨相可厭」的作意。此處[義注]說「取相與似相也是相同的」,那適合於單一塊骨。而在骸骨連鎖上,取相顯現時有間隙之狀,似相上有完整之狀,[這才]合適。並且即使在單一塊骨上,取相也應是醜惡、可畏的;似相則應是能生喜與喜悅的,因為能帶來近行。
因為在這一處,諸義注中所說的,是留有餘地而說的。正是如此,在那裡雖然說了「在四梵住與十不淨中沒有似相。因為在梵住中,唯有破除界限才是相;而在十不淨中,不起分別、唯見可厭之性時,那就名為相」,緊接著卻又說了「此處相有兩種:取相與似相。取相現起為醜陋、醜惡、可畏」等。所以,我們經過考察而說的,這才是此中合適的。
此外,大帝須長老以僅觀看齒骨,整個女人的身體便以骨聚之狀現起等,在這裡就是例證。
如是,諸不淨——功德清淨、名聲為千眼者所讚頌的
十力者所說、各為一種禪之因的那些[不淨],
如是了知了它們,以及它們的這修習方法之後,
關於它們,這雜論也應進一步了知。
雜論
一百二十一、在這些[不淨]中,於任何一種得禪者,由於貪已善被鎮伏,猶如離貪者一般,行止不再貪婪。雖然如此,所說的這不淨的分類,應知是依身體到達[各種]自性、以及依貪行者的區別[而說的]。因為死屍變成可厭時,或到達膨脹相的自性,或到達青瘀相等中某一種的自性。如是,能得到怎樣的[死屍],就應在怎樣的[死屍]上如是把取相:「膨脹相可厭」「青瘀相可厭」——應知是依身體到達[各種]自性而說十種不淨的分類。
而此中特別地:膨脹相由於顯示身體形狀的失壞,適宜於貪著形狀者;青瘀相由於顯示膚色的失壞,適宜於貪著身體顏色者;膿爛相由於顯示與身之瘡相連的惡臭之狀,適宜於貪著以花鬘、香等所引起的身體香氣者;斷壞相由於顯示內部空洞之狀,適宜於貪著身體堅實之狀者;食殘相由於顯示肌肉豐滿之成就的毀壞,適宜於貪著乳房等身體部位肌肉豐滿者;散亂相由於顯示大小肢體的散亂,適宜於貪著大小肢體之嬌態者;斬斫離散相由於顯示身體組合破壞的變異,適宜於貪著身體組合之完美者;血塗相由於顯示被血塗抹的可厭之狀,適宜於貪著裝飾所生之美者;蟲聚相由於顯示身體為眾多蟲族所共有之狀,適宜於對身體有我所之貪者;骸骨相由於顯示身骨的可厭之狀,適宜於貪著牙齒之美者——應知如是也依貪行者的區別而說十種不淨的分類。
然而,因為在這十種不淨中,猶如在水流不定、流速湍急的河中,船唯以篙之力而停住,無篙便不能令[它]停住;同樣,由於所緣羸弱,心唯以尋之力而成為一境而住,無尋便不能令[它]住立,所以此中唯有初禪,沒有第二禪等。
而在這可厭的所緣上,也由於見功德利益——「我必定以這行道從老死中解脫」——以及由於蓋之熱惱的舍斷,喜與喜悅生起:猶如見「現在我將得到很多工錢」之功德利益的掃除[殘]花者在糞堆上那樣,又如病苦深重的病人在催吐、瀉下起作用時那樣。
一百二十二、而這十種不淨,依相而言只是一種。因為這十種[不淨]的相,唯是汙穢、惡臭、令人厭惡、可厭之性。這[不淨]依這相,不僅在死屍上,也在活著的身體上現起——猶如對見齒骨的住支提山的大帝須長老,又猶如對看著坐在象肩上的國王的僧護長老的侍者沙彌[那樣]。因為正如死屍,活著的[身體]也同樣唯是不淨。然而此處,不淨之相(asubhalakkhaṇa)由於被外來的裝飾所覆蓋,所以不顯現。而從本性來說,這所謂的身體,是三百多塊骨頭的積聚,由一百八十個關節所連接,以九百條腱所纏縛,以九百塊肉片所塗敷,以溼皮所包裹,以表皮所覆蓋,大孔小孔,如同盛滿脂肪的鍋一般常常上溢下流,為蟲群所棲居,是諸病之處,是諸苦法之所依,如同破裂的舊瘡一般從九個瘡口不斷流溢。從它的兩眼流出眼屎,從耳孔流出耳垢,從鼻孔流出鼻涕,從口中流出食物、膽汁、痰、血,從下面諸門流出大小便,從九萬九千毛孔流出汙穢的汗汁。青蠅等圍繞著它。若不以齒木、洗臉、塗頭、沐浴、著下衣、披上衣等照料它,就以生來的樣子,頭髮粗亂蓬散,從村到村遊行,那麼國王與掃除[殘]花者、旃陀羅等中的任何一人,由於身體的可厭性相同,[便]沒有差別;如是,就汙穢、惡臭、令人厭惡、可厭之性而言,國王的身體與旃陀羅的身體之間,沒有所謂的差異。然而此處,[人們]以齒木、洗臉等擦去牙垢等,以種種衣服遮住羞處,以種種顏色的芳香塗料塗抹,以花與飾物等裝飾,使[它]成為可取為「我」「我的」的樣子。於是,由於被這外來的裝飾所覆蓋,不認識它如實自性的不淨之相,男人們對女人、女人們對男人生起愛樂。然而就勝義而言,此中連微塵許值得貪染之處也沒有。正是如此:在發、體毛、指甲、牙齒、唾液、鼻涕、大便、小便等中,哪怕只有一部分落在身體之外,眾生連用手觸碰也不願意,感到苦惱、羞慚、厭惡。而此中凡是剩餘的,那一一[部分]雖然同樣可厭,[人們]被無明之黑暗所籠罩,被自愛之貪所染,卻執取為「可欲的、可愛的、常的、樂的、我」。他們如是執取,便如同在林中見到甄叔迦樹、把樹上未落的花[執取]為「這是肉塊」而徒勞受挫的老豺一樣。所以——
猶如豺在林中,看見開了花的甄叔迦樹,
[想]「我得到了一棵肉樹」,便急速前往;
極其貪婪地咬著一朵朵落下的花,
[想]「這不是肉,在樹上的那個才是肉」而執取。
同樣,智者不應只把落下的部分執取為「不淨」,
而應把在身體上的它也同樣執取[為不淨]。
因為把這身體取為淨,沉迷於其中,
愚人們造作諸惡,不能從苦中解脫。
所以智者應觀察,無論活人的或死人的,
這腐壞之身的自性——它是離於淨性的。
因為這已被說過——
身體惡臭、汙穢,是屍骸,猶如糞坑,
為成為眼者們所呵責,[卻]是愚人所歡喜的身體。
以溼皮所覆蓋,是有九門的大瘡,
從四周流溢,汙穢而帶著腐臭。
若這身體的裡面,翻到了外面,
必定要拿起棍子,驅趕烏鴉與狗。
所以,天生有才幹的比丘,無論是活著的身體,
或是死屍,凡是在何處顯現出不淨的行相,就應在那裡把取相,令業處達到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