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餘遍的解說
水遍論
九十一、現在,在地遍之後,是關於水遍的詳說。因為正如地遍那樣,想修習水遍的人也應舒適地坐下,在水中取相;「在作成的或未作成的[水]中」等,一切都應詳說。如在這裡,一切處也[都如此]。因為此後我們連這麼多也不說,只說差別。
在這裡也是,對於過去曾作殊勝行(katādhikāra)的有福者,在未作成的水中——在蓮池、或水塘、或鹽湖、或大海中——相會生起,猶如小西瓦長老(Cūḷasiva)。相傳那位具壽[想]「我要捨棄利養恭敬,過遠離的住居」,便在大津(Mahātittha)登船前往閻浮提(Jambudīpa),途中眺望大海時,與它相似的遍相生起了。
而未曾作殊勝行者,應避開遍的四種過失,不取青、黃、赤、白諸色中任何一色的水,而以未落到地面、在空中用乾淨的布接取的水,或其他同樣清澈、不渾濁的[水],把缽或水罐盛滿到與邊緣齊平,放在寺的邊緣處、如所說那樣的隱蔽之處,舒適地坐下,不應省察顏色,不應作意[它的]相(lakkhaṇa)。只把[水]與所依同色地看待,依[該界的]熾盛把心安住於施設法上,在 ambu、udaka、vāri、salila 等水的諸名中,依最顯著的名,修習「水、水」。
他如是修習時,依所說的方法,次第生起兩種相。然而在這裡,取相顯現時猶如在晃動;如果是混有泡沫與水泡的水,[取相]也正那樣顯現,遍的過失便顯現出來。而似相顯現時,無有動搖,猶如安放在空中的摩尼多羅扇,又猶如摩尼所成的鏡面。他隨著它的顯現,就證得近行禪,並依所說的方法證得四種法、五種法的諸禪。水遍[終]。
火遍論
九十二、想修習火遍的人,也應在火中取相。此中,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在未作成的[火]中取相時,無論看著燈焰、或爐灶、或燒缽之處、或林火,凡看著任何地方的火焰,相都會生起,猶如質多笈多長老(Cittagutta)。因為那位具壽在聽法之日進入布薩堂,正看著燈焰時,相就生起了。
而其他人應當製作。此中,這是製作的規定:把有油脂的堅實木材劈開曬乾,截成一段一段,前往合適的樹下或棚子,按燒缽的樣子堆成一堆,點燃之後,應在草蓆、或皮革、或布上開一個一拃又四指大小的孔。把它放在前面,依所說的方法坐下,不作意下面的草木或上面的煙柱,在中間濃密的火焰上取相;不應依「青」或「黃」等省察顏色,不應依熱性作意[它的]相,只把[火]與所依同色地看待,依[該界的]熾盛把心安住於施設法上,在 pāvaka、kaṇhavattanī、jātaveda、hutāsana 等火的諸名中,依最顯著的名,修習「火、火」。
他如是修習時,依所說的方法,次第生起兩種相。此中,取相顯現時,猶如火焰一截一截地斷落。而在未作成的[火]中取[相]的人,遍的過失會顯現出來:顯現的是燃木的殘塊、或炭團、或灰、或煙。似相顯現時不動,猶如安放在空中的一塊紅毛毯,猶如金多羅扇,又猶如金柱。他隨著它的顯現,就證得近行禪,並依所說的方法證得四種法、五種法的諸禪。火遍[終]。
風遍論
九十三、想修習風遍的人,也應在風中取相。而那[取相]或依所見,或依所觸。因為這已在諸義注中說過:「學取風遍者,在風中取相:或觀察甘蔗梢被吹動、被搖動,或竹梢……乃至……或觀察樹梢、或髮梢被吹動、被搖動,或觀察[風]觸於身。」所以,見到頂端齊平而立、葉子濃密的甘蔗、或竹、或樹,或者頭髮濃密、髮長四指之人的頭被風吹打時,[心想]「這風吹打在這個地方」而安立念;或者,凡風從窗縫或牆孔進來吹打他身體某處,就在那裡安立念,在 vāta、māluta、anila 等風的諸名中,依最顯著的名,修習「風、風」。在這裡,由於取相的增長,[相]顯現時是動的,猶如剛[從灶上]取下的乳粥上的熱氣。似相則是穩定的、不動的。其餘的應依所說的方法了知。風遍[終]。
青遍論
九十四、其次,依「學取青遍者,在青色[物]上取相:或於花,或於布,或於色料」這一說法,首先,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只要看見那樣的花叢、或供養處的鋪花、或青色的布與摩尼中的任何一種,相就會生起。其他人則應取青蓮、山埃花(girikaṇṇikā)等花,以使花蕊與花柄不顯露的方式,把匣子或盒蓋只以花瓣鋪滿到與邊緣齊平;或者用青色的布紮成包裹來填滿;或者把[布]像鼓面那樣繃在它的口沿上;或者以銅青、葉青、眼藥青諸色料中的任何一種,依地遍中所說的方法,做成可攜帶的或就在牆上的遍的圓盤,以異類之色加以界定。然後依地遍中所說的方法,運轉「青、青」的作意。在這裡,取相上也顯現遍的過失:花蕊、花柄、花瓣間的空隙等顯現出來。似相脫離遍的圓盤,在空中顯現,猶如摩尼多羅扇。其餘的應依所說的方法了知。青遍[終]。
黃遍論
九十五、黃遍中也是這個方法。因為這已被說過:「學取黃遍者,在黃色[物]上取相:或於花,或於布,或於色料。」所以在這裡,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只要看見那樣的花叢、或鋪花、或黃色的布與色料中的任何一種,相就會生起,猶如質多笈多長老。相傳那位具壽在質多羅山(Cittalapabbata)看見以蘇枋花(pattaṅga)所作的座位供養,一看見,就生起了與座位同樣大小的相。其他人則應以迦尼迦羅花等、或黃色的布、或色料,依青遍中所說的方法做成遍,運轉「黃、黃」的作意。其餘的都與那裡相同。黃遍[終]。
赤遍論
九十六、赤遍中也是這個方法。因為這已被說過:「學取赤遍者,在赤色[物]上取相:或於花,或於布,或於色料。」所以在這裡,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只要看見那樣的朱槿等的花叢、或鋪花、或赤色的布、摩尼、色料中的任何一種,相就會生起。其他人則應以勝蘇摩那花、朱槿花、赤俱蘭陀迦花(rattakoraṇḍaka)等花,或赤色的布,或色料,依青遍中所說的方法做成遍,運轉「赤、赤」的作意。其餘的都與那裡相同。赤遍[終]。
白遍論
九十七、白遍中也是,依「學取白遍者,在白色[物]上取相:或於花,或於布,或於色料」這一說法,首先,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只要看見那樣的花叢、或婆師迦、素馨等花的鋪花、或白睡蓮與蓮花之堆、或白色的布與色料中的任何一種,相就會生起;在錫盤、銀盤、月輪上也同樣會生起。其他人則應以如所說那樣的白色花、或白色的布、或色料,依青遍中所說的方法做成遍,運轉「白、白」的作意。其餘的都與那裡相同。白遍[終]。
光明遍論
九十八、而光明遍中,依「學取光明遍者,在光明上取相:或於牆孔,或於鎖孔,或於窗縫」這一說法,首先,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凡日光或月光從牆孔等任何一處進來,在牆上或地上形成圓輪,或者從葉子濃密的樹枝之間、或枝條濃密的棚架之間透出,就在地上形成圓輪,只要看見它,相就會生起。其他人也應把那如所說的光照圓輪,以「光照、光照」或「光明、光明」來修習。不能這樣做的人,應在瓶中點燈,蓋住瓶口,在瓶上開孔,朝向牆放置。燈光從那孔透出,在牆上形成圓輪,應以「光明、光明」修習它。這比其他的更能久住。在這裡,取相與在牆上或地上形成的圓輪相同。似相則猶如濃密而明淨的光明團。其餘的都與那裡相同。光明遍[終]。
限定虛空遍論
九十九、限定虛空遍中也是,依「學取虛空遍者,在虛空中取相:或於牆孔,或於鎖孔,或於窗縫」這一說法,首先,對於曾作殊勝行的有福者,只要看見牆孔等中的任何一種,相就會生起。其他人則應在覆蓋嚴密的棚子裡,或在皮革、草蓆等任何一種之上,開一個一拃又四指大小的孔,或者就以牆孔等那樣的孔,修習「虛空、虛空」。在這裡,取相與連同牆邊等的孔相同,即使去擴大也不擴大。似相則正成為虛空的圓輪而顯現,去擴大時就擴大。其餘的應依地遍中所說的方法了知。限定虛空遍[終]。
如是,十力者的諸遍——
照見一切法者所說的那十種——
是色界中四種法、五種法禪的因。
如是,那些[遍]以及它們的
這修習方法,了知之後;
關於那些[遍],更有這
雜論也應了知。
雜論
一百、因為在這些[遍]中,依地遍而成就「一身能變成多身」等狀態,或在空中或水中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作站立、坐等[威儀],依少、無量的方法獲得勝處——諸如此類。
依水遍而成就出沒於大地之中、使降水雨、化作河海等、震動地山宮殿等——諸如此類。
依火遍而成就冒煙、燃燒、使降炭雨、以火遍盡火、凡他想要[燒]的就能燒它、為以天眼見色而作光明、在般涅槃之時以火界焚燒身體——諸如此類。
依風遍而成就以風之速而行、使起暴風——諸如此類。
依青遍而成就化作青色之色、作黑暗、依美色醜色的方法獲得勝處、證得淨解脫——諸如此類。
依黃遍而成就化作黃色之色、勝解為「金」、依所說的方法獲得勝處、以及證得淨解脫——諸如此類。
依赤遍而成就化作赤色之色、依所說的方法獲得勝處、證得淨解脫——諸如此類。
依白遍而成就化作白色之色、使昏沉睡眠遠離、驅散黑暗、為以天眼見色而作光明——諸如此類。
依光明遍而成就化作有光之色、使昏沉睡眠遠離、驅散黑暗、為以天眼見色而作光明——諸如此類。
依虛空遍而成就使被遮蔽者顯露、在地、山等之內也化作虛空而作威儀、穿越牆壁等無所障礙地行走——諸如此類。
一切[遍]都得到「上、下、四維、無二、無量」這一區分。因為這已被說過:「有一[人]了知地遍——上、下、四維、無二、無量」等。
此中,「上(uddhaṃ)」者:即上方朝向虛空。「下(adho)」者:即下方朝向地面。「四維(tiriyaṃ)」者:即如田之圓場一般周匝加以限定的。因為有[人]唯向上增長遍,有[人]向下,有[人]向周匝;或者依彼彼理由而如是擴展,猶如想以天眼見色者[擴展]光明。故說「上、下、四維」。「無二(advayaṃ)」——而這[語]是為[顯示]一[遍]不趣入他[遍]之性而說的:因為猶如進入水中者於一切方唯是水、無有他[物],如是地遍唯是地遍,它沒有其他遍相的混雜。一切[處]同此理。「無量(appamāṇaṃ)」——這[語]是就它遍滿[時]的無限量而說的:因為以心遍滿它時是遍滿全體的,不取「這是它的初,這是[它的]中」這樣的限量。
一百零一、而凡那些被說為具足業障、或具足煩惱障、或具足異熟障,無信、無慾、劣慧,不堪於諸善法中入於正性之決定的眾生,他們之中即使一人,於一個遍中的修習也不成就。此中,「具足業障(kammāvaraṇena samannāgatā)」者:即具足無間業者。「具足煩惱障(kilesāvaraṇena samannāgatā)」者:即決定邪見者,以及二形者、黃門。「具足異熟障(vipākāvaraṇena samannāgatā)」者:即無因結生者、二因結生者。「無信(asaddhā)」者:即對佛等缺乏信。「無慾(acchandikā)」者:即對不相違的行道缺乏欲。「劣慧(duppaññā)」者:即缺乏世間、出世間的正見。「不堪於諸善法中入於正性之決定(abhabbā niyāmaṃ okkamituṃ kusalesu dhammesu sammattaṃ)」者:即不堪入於諸善法中稱為決定、稱為正性的聖道,此是其義。而且不只在遍中,在其他業處中,他們之中即使一人的修習也不成就。所以,即使已離異熟障的良家子,也應遠遠避開業障與煩惱障,以聽聞正法、親依止善人等增長信、欲與慧,而應當致力於業處的勤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