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修慧功德利益的解說
功德利益的闡明
八百五十四、而所說的「修習慧有什麼功德利益」,此中我們[來]說。因為這所謂慧的修習有數百種功德利益;即使以長久的時間,也不容易詳細闡明它的功德利益。而略說,它的功德利益應知是:摧破種種煩惱、體驗聖果之味、能入滅盡定、應供性等的成就。
摧破種種煩惱論
八百五十五、此中,凡從名色限定開始,依有身見等而說的摧破種種煩惱,這是世間的慧的修習的功德利益;凡在聖道剎那依結等而說的摧破種種煩惱,應知這是出世間的慧的修習的功德利益。
猶如以可怖之勢落下的雷電[摧破]山岩,
猶如為風勢所煽起的火[焚盡]林野,
猶如自具光熱、光輪熾然的太陽[驅散]黑暗,
對長夜以來隨纏[眾生]、造作一切不利的
煩惱之網,已被修習的慧確能摧破它;
因此應知,此中這功德利益是現見的。
果等至論
八百五十六、「體驗聖果之味(ariyaphalarasānubhavana)」者:不僅摧破煩惱,體驗聖果之味也是慧的修習的功德利益。因為「聖果」稱為須陀洹果等沙門果。體驗它的味有兩種行相:在道心路中[的轉起],與依果等至的轉起。此中,它在道心路中的轉起已經顯示過了。
八百五十七、此外,那些說「僅僅結的舍斷就名為果,並沒有任何別的法」的人,為了令他們信服,也應舉示這段經文——「加行安息之慧如何是果智?在須陀洹道的剎那,正見依見之義從邪見出起,從隨轉於它的諸煩惱與諸蘊出起,又從外在的一切相出起。由於那加行已安息,正見生起——這是道的果。」(《無礙解道》1.63)——應詳說。
「不繫屬的四道與四沙門果——這些法是以無量為所緣的」(《法集論》1422),「廣大法以無間緣為無量法之緣」(《發趣論》2.12.62)——諸如此類[的語句],在此也是證成[果之為法]的。
八百五十八、而為顯示它在果等至中的轉起,[有]這一設問:什麼是果等至?誰入它?誰不入?為何入?如何入它?如何住立?如何出起?什麼緊接在果之後?果又緊接在什麼之後?
八百五十九、此中,「什麼是果等至」者:即聖果於滅中的安止。
八百六十、「誰入它?誰不入?」者:一切凡夫都不入。為什麼?因為未證得。而一切聖者都入。為什麼?因為已證得。然而上位者不入下位[果],因為由於達到另一種人之性,[那下位果]已經安息;下位者也不入上位[果],因為未證得。而各人只入自己的果——這是此中的決斷。
然而有些人說:「須陀洹與斯陀含也不入,只有上位的兩種[聖者]入。」而這是他們的理由:因為這些人是於定作圓滿者。由於凡夫也入自己所獲得的世間定,那[理由]正是非理由。而在此何必思量理由與非理由?豈不是正在聖典中已說過:「哪十種種姓法依觀而生起?為獲得須陀洹道,勝過生起、轉起……乃至……憂惱、外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姓。為入須陀洹果等至,[為獲得]斯陀含道……乃至……為入阿羅漢果等至……為入空住等至……為入無相住等至,勝過生起……乃至……外部的諸行之相,故為種姓。」(《無礙解道》1.60)所以,此中應得出結論:一切聖者都各入自己的果。
八百六十一、「為何入」者:為了現法樂住。因為猶如國王享受王位之樂、諸天享受天樂,同樣,諸聖者[想著]「我們要享受聖的出世間之樂」,作了時程的限定,在隨其所欲的剎那入果等至。
八百六十二、「如何入它?如何住立?如何出起?」者:首先,它的入有兩種行相:由於不作意涅槃以外的所緣,以及作意涅槃。即如所說:「賢友,為入無相心解脫有二緣——不作意一切相,與作意無相界。」(《中部》1.458)
八百六十三、而此中,這是入[它]的次第。因為欲求果等至的聖弟子,應獨處靜坐,依生滅等觀諸行。對次第之觀已轉起的他來說,緊接於以行為所緣的種姓智之後,他依果等至而令心安止於滅。而此中,由於傾向於果等至,即使有學也只生起果,而不生起道。
然而那些說「須陀洹[想著]『我要入果等至』而建立觀,便成為斯陀含;斯陀含[便成為]阿那含」的人,應對他們說:「若是這樣,阿那含將成為阿羅漢,阿羅漢[將成為]獨覺佛,獨覺佛[將成為]佛。所以這[說法]什麼也不是,而且正是依聖典而被駁斥的。」——因此[它]也不應取。而應取的唯是這個:即使有學也只生起果,而不生起道。而他的果:若他所證得的是初禪的道,便只生起初禪的[果];若是第二禪等中任一禪的[道],便只生起第二禪等中任一禪的[果]。如是,首先,有它的入。
八百六十四、而依「賢友,無相心解脫之住立有三緣——不作意一切相,作意無相界,與先前之行(pubbe abhisaṅkhāro)。」(《中部》1.458)這一語,它的住立有三種行相。此中,「與先前之行」者:即在等至之前對時間的限定。因為由於已限定「我要在某某時候出起」,只要那時候未到,它便住立。如是,有它的住立。
八百六十五、而依「賢友,無相心解脫之出[定]有二緣——作意一切相,與不作意無相界。」(《中部》1.458)這一語,它的出起有兩種行相。此中,「一切相(sabbanimittānaṃ)」者:即色相、受相、想相、行相、識相。誠然,他並非把這一切一併作意;然而這是依總攝一切而說的。所以,應知它的出起是這樣的:作意那作為有分之所緣者時,便有從果等至的出起。
八百六十六、「什麼緊接在果之後?果又緊接在什麼之後?」者:首先,緊接在果之後的,或是果,或是有分。而果,有緊接在道之後的,有緊接在果之後的,有緊接在種姓之後的,有緊接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的。此中,在道心路中[的果]是緊接在道之後的;前前[果]之後的後後[果]是緊接在果之後的;在諸果等至中,各最初的[果]是緊接在種姓之後的。而此中「種姓」應知是隨順。因為這已在《發趣論》中說過:「阿羅漢的隨順以無間緣為果等至之緣;諸有學的隨順以無間緣為果等至之緣。」(《發趣論》1.1.417)凡以之從滅[盡定]出起的那果,是緊接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的。此中,除了在道心路中生起的果,其餘一切都名為依果等至而轉起的。如是,這[果]依在道心路中或在果等至中生起,
[是]焦慮已安息的、以不死為所緣的、美好的、
已吐棄世間的欲味的、寂靜的最上沙門果,
為富於滋養、清淨的樂所浸潤——
那樂甘而又甘,猶如調以不死的蜂蜜。
那聖果的、作為[其]味的無上之樂,
由於智者修習慧之後便獲得它,
所以,此中這體驗聖果之味,
被稱為觀的修習的功德利益。
滅盡定論
八百六十七、「入滅盡定的能力(nirodhasamāpattisamāpajjanasamatthatā)」者:不僅體驗聖果之味,而且這入滅盡定的能力也應知是這慧的修習的功德利益。
此中,為闡明滅盡定,[有]這一設問:什麼是滅盡定?誰入它?誰不入?在何處入?為何入?如何入它?如何住立?如何出起?出起者的心趣向什麼?已死者與已入[定]者有什麼差別?滅盡定是有為的還是無為的?是世間的還是出世間的?是完成的還是非完成的?
八百六十八、此中,「什麼是滅盡定」者:即依次第之滅而有的心與心所諸法的不轉起。「誰入它?誰不入?」者:一切凡夫、須陀洹、斯陀含,以及純觀的阿那含與阿羅漢都不入;而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與漏盡者入。因為已說過:「由於具足二力,由於三行的安息,以十六智行、以九定行而有的自在之慧,是滅盡定之智。」(《無礙解道》論母 1.34)而這成就,除了獲得八等至的阿那含與漏盡者,其他人沒有。所以唯有他們入,而非其他人。
八百六十九、然而此中,什麼是二力……乃至……什麼是自在之性?此中我們沒有任何要說的;這一切都已在這一總說的解說中說過了。即如所說——
「『以二力(dvīhi balehi)』者:二力即止力、觀力。什麼是止力?依出離的心一境性、不散亂是止力。依無瞋……依光明想……依不散亂……乃至……依隨觀舍離的入息……依隨觀舍離的出息的心一境性、不散亂是止力。依何義為止力?以初禪於諸蓋不動搖,故為止力。以第二禪於尋、伺……乃至……以非想非非想處等至於無所有處想不動搖,故為止力。於掉舉、與掉舉俱行的諸煩惱及諸蘊不動搖、不搖晃、不顫動,故為止力。這是止力。
「什麼是觀力?無常隨觀是觀力。苦隨觀……無我隨觀……厭離隨觀……離貪隨觀……滅隨觀……舍離隨觀是觀力。於色的無常隨觀……乃至……於色的舍離隨觀是觀力。於受……於想……於諸行……於識……於眼……乃至……於老死的無常隨觀;於老死的舍離隨觀是觀力。依何義為觀力?以無常隨觀於常想不動搖,故為觀力。以苦隨觀於樂想不動搖……以無我隨觀於我想不動搖……以厭離隨觀於歡喜不動搖……以離貪隨觀於貪不動搖……以滅隨觀於集起不動搖……以舍離隨觀於執取不動搖,故為觀力。於無明、與無明俱行的諸煩惱及諸蘊不動搖、不搖晃、不顫動,故為觀力。這是觀力。
「『由於三行的安息(tayo ca saṅkhārānaṃ paṭippassaddhiyā)』者:由於哪三行的安息?入第二禪者,尋與伺這語行已安息;入第四禪者,入出息這身行已安息;入想受滅者,想與受這心行已安息。由於這三行的安息。
「『以十六智行(soḷasahi ñāṇacariyāhi)』者:以哪十六智行?無常隨觀是智行;苦……無我……厭離……離貪……滅……舍離……還滅隨觀是智行。須陀洹道是智行;須陀洹果等至是智行;斯陀含道……乃至……阿羅漢果等至是智行。以這十六智行。
「『以九定行(navahi samādhicariyāhi)』者:以哪九定行?初禪是定行;第二禪……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等至是定行。為獲得初禪的尋、伺、喜、樂與心一境性……乃至……為獲得非想非非想處等至的尋、伺、喜、樂與心一境性。以這九定行。
「『自在(vasī)』者:有五自在:轉向自在、入定自在、決意自在、出定自在、省察自在。隨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所欲之久轉向初禪,於轉向沒有遲緩——[這是]轉向自在。隨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所欲之久入初禪,於入定沒有遲緩——[這是]入定自在……乃至……決意,於決意……乃至……出定,於出定……乃至……省察,於省察沒有遲緩——[這是]省察自在。第二[禪]……乃至……隨其所欲之處、所欲之時、所欲之久轉向非想非非想處等至……乃至……省察,於省察沒有遲緩——[這是]省察自在。這是五自在。」(《無礙解道》1.83)
八百七十、而此中「以十六智行」,這是就勝者而說;而阿那含則以十四智行[而有]。若是這樣,斯陀含以十二[智行]、須陀洹以十[智行],為什麼不行呢?不行,因為作為定之障礙的五欲功德之貪未被舍斷。因為對他們來說,那[貪]未被舍斷;所以止力不圓滿;它不圓滿時,由於力的欠缺,[他們]不能入應以二力而入的滅盡定。而阿那含已舍斷那[貪],所以他是力圓滿者;由於力圓滿,[他]能[入]。因此世尊說:「從滅[盡定]出起者的非想非非想處善,以無間緣為果等至之緣。」(《發趣論》1.1.417)因為這是在《發趣論》[這部]大論中,就阿那含從滅[盡定]出起而說的。
八百七十一、「在何處入」者:在五蘊有中。為什麼?因為[那裡]有次第等至。而在四蘊有中,沒有初禪等的生起,所以不能在那裡入。然而有些人說:「因為[那裡]沒有所依處。」
八百七十二、「為何入」者:[他們]厭倦於諸行的轉起與壞滅,[想著]「我們要就在現法中成為無心者,達到滅、[即]涅槃而安樂地住」而入。
八百七十三、「如何入它」者:依止與觀而奮起、已作前行之事者令非想非非想處滅——如是有它的入。因為凡唯依止而奮起者,達到非想非非想處等至便停住;凡唯依觀而奮起者,達到果等至便停住;而凡依兩者而奮起、作了前行之事、令非想非非想處滅者,他入它——此中這是略說。
八百七十四、而這是詳說:在此,欲入滅[盡定]的比丘,作完飯食之事,善洗手足,在僻靜處所善敷設的座位上,結跏趺,保持其身正直,使念現起於面前而坐。他入初禪,出起之後,於其中觀諸行為無常、苦、無我。
而這觀有三種:攝受諸行的觀、果等至的觀、滅盡定的觀。此中,攝受諸行的觀無論是鈍或是利,都必定是道的近因。果等至的觀唯有利的才適合,與道的修習相似。而滅盡定的觀,不太鈍也不太利的才適合。所以他以不太鈍也不太利的觀來觀那些行。
然後入第二禪,出起之後,於其中同樣觀諸行。然後[入]第三禪……乃至……然後入識無邊處,出起之後,於其中同樣觀諸行。同樣,入無所有處,出起之後,作四種前行之事:各別系屬物的不壞、僧團的等候、導師的召喚、時程的限定。
八百七十五、此中,「各別系屬物的不壞(nānābaddhaavikopana)」者:凡不與這比丘[之身]系屬為一、而是各別系屬而存放的缽與衣、床與椅、住屋,或任何其他種類的資具,應如是決意:使它不受損壞,不因火、水、風、盜賊、老鼠等而毀壞。
此中,這是決意的方法:「願這個和這個在這七日之內不被火燒,不被水沖走,不被風摧破,不被盜賊取走,不被老鼠等啃咬。」如是決意時,在那七日里,它不會有任何危難。
而不作決意者,[其物]會因火等而毀壞,如大龍長老(Mahānāgatthera)那樣。相傳長老進入[其]母親優婆夷的村落乞食。優婆夷施粥之後,請[他]坐在座堂中。長老入滅[盡定]而坐。他坐著時,座堂著了火,其餘比丘各自拿起自己所坐的座位逃走了。村民們聚集過來,看見長老,說:「懶惰的沙門!」火燒了草、竹、木柴,圍繞長老而止住。人們用水罐運水來澆滅[火],除去灰燼,塗整[地面],撒上花,禮敬而立。長老依所限定的時間出起,看見他們,[想]「我已顯露了」,便騰空飛到畢揚古島(Piyaṅgudīpa)去了。這名為各別系屬物的不壞。
凡與[身]系屬為一的,如下衣、上衣或所坐的座位,對此不必另作決意;唯依等至便能守護它,如具壽僧耆婆(Sañjīva)那樣。這也已被說過:「具壽僧耆婆的定遍滿神通,具壽舍利弗的定遍滿神通。」
八百七十六、「僧團的等候(saṅghapaṭimānana)」者:即僧團的等候、期待。在這比丘到來之前不作僧團羯磨——此是其義。而此中,等候並不是他的前行之事,對等候的轉向才是前行之事。所以應如是轉向:「若我入滅[盡定]而坐七日時,僧團想在白羯磨等之中作任何羯磨,那麼在沒有任何比丘來召喚我之前,我就要出起。」因為如是作了之後而入的人,到那時必定出起。
而凡不如是作者,僧團集會,不見他,[問]「某比丘在哪裡?」當[有人]說「入了滅[盡定]」時,僧團便派遣某位比丘:「去,以僧團的名義召喚他。」於是那比丘站在他聽得見的近處,剛說「賢友,僧團在等候你」,他便出起。因為僧團的命令就是如此重大。所以應轉向那[事],使自己能自行出起,如是而入。
八百七十七、「導師的召喚(satthupakkosana)」者:此處也是,對導師召喚的轉向才是他的事。所以對那[事]也應如是轉向:「若我入滅[盡定]而坐七日時,導師就已發生之事制定學處,或因那樣的事緣而說法,那麼在沒有任何人來召喚我之前,我就要出起。」因為如是作了而坐的人,到那時必定出起。
而凡不如是作者,僧團集會時,導師不見他,[問]「某比丘在哪裡?」當[有人]說「入了滅[盡定]」時,[導師]便派遣某位比丘:「去,以我的名義召喚他。」於是那比丘站在他聽得見的近處,剛說「導師召喚具壽」,他便出起。因為導師的召喚就是如此重大,所以應轉向那[事],使自己能自行出起,如是而入。
八百七十八、「時程的限定(addhānapariccheda)」者:即壽命時程的限定。這比丘應善巧於時程的限定。應先轉向自己的「壽行在七日中會轉起或不會轉起」,然後才入。因為若他不轉向會在七日之內滅去的壽行就入了,他的滅盡定不能遮止死亡;由於在滅[盡定]之內沒有死亡,他會在中途從等至出起。所以應先轉向這[事],然後才入。因為其餘的[前行之事],不轉向也可以;但這[事]必須轉向——[義注中]是這樣說的。
八百七十九、他如是入無所有處,出起之後,作了這前行之事,便入非想非非想處。於是越過一個或兩個心次之後,便成為無心者,觸證滅。然而為什麼在他的兩心之上,諸心不轉起呢?因為是滅的加行。因為這比丘令止與觀二法雙運、登上八等至,這是次第滅的加行,而不是非想非非想處等至的[加行]——由於是滅的加行,兩心之上[諸心]便不轉起。
而凡比丘從無所有處出起之後,未作這前行之事就入非想非非想處,他在那之後不能成為無心者,退回來,又住立於無所有處。此中應說未曾走過路之人的譬喻——
相傳有一個人,未曾走過某條路,途中來到有水的溝壑,或來到橫置於深水泥沼上、被烈日曬燙的石頭,他沒有整理好下衣、上衣就下到溝壑中,因怕資具被弄溼,又回到岸上立住;踏上石頭,腳被燙到,又回到這一邊立住。此中,猶如那人由於未整理好下衣、上衣,剛下到溝壑、剛踏上燙石,就退回而立於這一邊;同樣,瑜伽行者也由於未作前行之事,剛入非想非非想處,就退回而住立於無所有處。
而猶如以前走過那條路的人,來到那地方,把一塊布牢牢地圍作下衣,另一塊拿在手中,越過溝壑,或只是踏一下燙石,就走到那邊去;正是這樣,已作前行之事的比丘入了非想非非想處,就在那之後成為無心者,觸證滅而住。
八百八十、「如何住立」者:如是入了的它,依時間的限定,以及中間沒有壽盡、僧團的等候、導師的召喚,而有住立。
八百八十一、「如何出起」者:阿那含以阿那含果的生起,阿羅漢以阿羅漢果的生起——如是出起有兩種。
八百八十二、「出起者的心趣向什麼」者:趣向涅槃。因為這已被說過:「賢友毗舍佉,已從想受滅等至出定的比丘,他的心趣向離(viveka),傾向離,投向離。」(《中部》1.464)
八百八十三、「已死者與已入[定]者有什麼差別」者:這義也正是在經中已說過的。即如所說:「賢友,這已死、已命終者,他的身行已滅、已止息,語行……心行已滅、已止息,壽已盡,熱已寂滅,諸根已壞。而這已成就想受滅的比丘,他的身行也已滅、已止息,語行……心行也已滅、已止息,[然而]壽未盡,熱未寂滅,諸根未壞。」(《中部》1.457)
八百八十四、而在「滅盡定是有為的」等問中,[它]既不應說是有為的,也不應說是無為的,也不應說是世間的,也不應說是出世間的。為什麼?因為依自性而言[它]不存在。然而由於它依入者而名為「已被入的」,所以可以說是完成的,而不是非完成的。
如是,這寂靜的、為聖者所親近的等至,
被稱為「就在現法中的涅槃」,
諸智者修習聖慧之後便入[它]——
由於如此,所以入這[等至]的能力,
也被說為諸聖道中慧的功德利益。
應供性等的成就論
八百八十五、「應供性等的成就(āhuneyyabhāvādisiddhi)」者:不僅入滅盡定的能力,而且這應供性等的成就也應知是這出世間慧的修習的功德利益。因為概括而言,由於已修習這四種[慧]中的任何一種,已修習慧的人便成為含天的世間的應供養者、應款待者、應奉施者、應合掌者,是世間無上的福田。
八百八十六、而分別言之,此中首先,修習了第一道慧之後,以鈍的觀而來者,即使是鈍根者,也名為極七有者,在七次善趣之有中輪迴之後,作苦的終結。以中等的觀而來的中根者,名為家家者,在兩個或三個家族中奔馳、輪迴之後,作苦的終結。以利的觀而來的利根者,名為一種子者,只生起一次人的有,便作苦的終結。
八百八十七、修習了第二道慧之後,名為斯陀含,只來此世間一次,便作苦的終結。
八百八十八、修習了第三道慧之後,名為阿那含。他依諸根的差別,以中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無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上流至色究竟者這五種[方式],是舍離此[世間]而[在彼]究竟者。此中,「中般涅槃者(antarāparinibbāyī)」者:生於任何一處淨居有之後,未達壽量之中就般涅槃。「生般涅槃者(upahaccaparinibbāyī)」者:越過壽量之中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者(asaṅkhāraparinibbāyī)」者:以無行、無加行而令上位道生起。「有行般涅槃者(sasaṅkhāraparinibbāyī)」者:以有行、有加行而令上位道生起。「上流至色究竟者(uddhaṃsoto akaniṭṭhagāmī)」者:從所生之處向上,一直升到色究竟有,在那裡般涅槃。
八百八十九、修習了第四道慧之後,有的成為信解脫者,有的成為慧解脫者,有的成為俱分解脫者,有的成為三明者,有的成為六神通者,有的成為達到無礙解之區分的大漏盡者。就此而說:「而他在道的剎那,名為解開那纏結;在果的剎那,纏結已解者成為含天的世間的最上應施者。」
由於聖慧的修習有如是眾多的功德利益,
所以明智者應於其中生起愛樂。
八百九十、而至此——
「有慧之人安住於戒,修習心與慧;
熱勤而審慎的比丘,他能解開此纏結。」——
在以這首偈的戒、定、慧之門所教說的清淨道中,連同功德利益的慧的修習已被闡明瞭。
如是,在為令善人愉悅而造的《清淨道論》中,
于慧的修習之部,
名為〈修慧功德利益的解說〉的
第二十三章[終]。
結語
八百九十一、而至此——
「有慧之人安住於戒,修習心與慧;
熱勤而審慎的比丘,他能解開此纏結。」——
我們舉出這首偈之後,曾說——
「如今,對於大仙所說的這首偈,
我如實解釋它以戒等為區分的義,
「在勝者的教法中獲得了極難獲得的出家之後,
對那攝戒等的、安穩的、通往清淨的正直之道,
「凡在此不如實了知的人,即使希求清淨,
[這些]瑜伽者縱然精勤,也不能證得清淨。
「為令他們生起愉悅,抉擇極清淨的、
依止住大寺者說法方式的——
「清淨道,我將宣說;我恭敬地宣說它時,
一切希求清淨的善人們,請[恭敬地]諦聽。」
那[清淨道]已被宣說了。
八百九十二、而此中——
對那些以戒等為區分的義,凡[所作的]抉擇,
在五部的義注之理中所說的,
由於把那一切彙集起來、大多附以決斷,
離一切混雜之過而被闡明瞭,
所以,希求清淨、慧清淨的諸瑜伽者,
對這《清淨道論》應當恭敬。
八百九十三、
分別說者中最勝的、有名望的上座[部]諸師,
[即]住大寺者——生於其傳承的、明智的、
以清淨的削減為行的尊者僧伽波羅(Saṅghapāla),
具足律的正行、致力於行道、
心以忍、柔和、慈等功德為莊嚴——
我受了他的勸請,在造這[論]時,
懷著願正法久住[之心],凡所得的福之積聚,
以它的威力,願一切眾生都安樂、增長。
八百九十四、
這《清淨道論》在此無有障礙地
以五十八誦分的聖典而完成;
如[它]那樣,願世間一切依於善的
心願,都無有障礙地迅速、迅速成就。
八百九十五、名為《清淨道論》的[這部論],是由師長們賜名為「覺音(Buddhaghosa)」、應被稱為「穆丹達凱達迦(Mudantakhedaka)人」的長老所作——[他]以至上清淨的信、慧、精進為莊嚴,以戒、正行、正直、柔和等功德之聚而成就,能深入自宗與他宗義理的幽深之處,具足慧的通達,於含義注的三藏教法諸分類中[其]智之力無所障礙,是大文法家,具有由造詣圓滿而生的甜美高雅之辭的言語之美,是言辭恰當而不虛妄之說的殊勝論師,是大詩人;[他]是那些在以六神通、無礙解等種種功德所莊嚴的上人法中慧無障礙的、作上座傳承之燈的、住大寺的諸長老之傳承的莊嚴者,[其]慧廣博清淨。
八百九十六、
願它長住於世間,為尋求度脫世間者,
為諸善男子,指示戒等清淨之理;
只要那心清淨、如如[不動]、
於世間為世間最上的大仙「佛陀」之名,仍在世間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