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定的解說
食厭想的修習
二百九十四、現在,以「無色之後,一想」這樣所列舉的食厭想(āhāre paṭikkūlasaññā),輪到它的修習的解說了。此中,「帶來(āharati)」,故為「食(āhāra)」。它有四種: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
那麼,此中何者帶來什麼呢?段食帶來以食素為第八的色;觸食帶來三受;意思食帶來三有中的結生;識食在結生剎那帶來名色。
於其中,段食中有愛著的怖畏,觸食中有趣近的怖畏,意思食中有投生的怖畏,識食中有結生的怖畏。而於這些如是有怖畏的[食]中,段食應以子肉喻(《相應部》2.63)來闡明,觸食以無皮母牛喻(《相應部》2.63),意思食以火炭坑喻(《相應部》2.63),識食以百矛喻(《相應部》2.63)。而在這四食中,於此義裡所意指的「食」,唯是分為所食、所飲、所嚼、所嘗的段食。於那食中依把握厭逆之相而生起的想,[即]是「食厭想」。
欲修習那食厭想者,應學取業處,對所學取的連一句也不錯失,獨處靜坐,於分為所食、所飲、所嚼、所嘗的段食,以十種行相省察[其]厭逆性,即:依行[乞]、依遍求、依受用、依處所、依貯藏、依未消化、依已消化、依果、依流出、依塗染。
二百九十五、此中,「依行[乞](gamanato)」者:在如此大威力的教中出家者,整夜誦習佛語或作沙門法之後,一早起來,作了塔院與菩提[樹]院的義務,備好飲用水與洗用水,打掃院落,照料身體,登上座位,作意業處二三十遍之後起身,取了缽與衣,捨棄那些無人眾擁擠、具遠離之樂、有樹蔭與水、清淨清涼、地塊可喜的苦行林,不顧聖者的遠離之喜,猶如朝向冢間的豺一般,為了食物而應朝向村落行去。
而這樣行去時,從下床或下椅開始,就要踩上散佈著腳塵、壁虎糞等的敷具。然後,有時要看到比內室更厭逆的門廊,由於它被鼠、蝙蝠的糞等弄髒;然後是比上層更厭逆的下層,由於它沾滿貓頭鷹、鴿子等的糞;然後是比下層更厭逆的院落,由於它有時被風吹來的舊草葉、病沙彌的尿、糞、唾、涕,以及雨季時的水與泥等汙染。還要看到比院落更厭逆的寺中街道。
然後,依次禮敬了菩提樹與塔之後,站在尋思亭中,不顧看那如珍珠堆般的塔、如孔雀尾羽束般可意的菩提樹、具天宮般成就之榮華的坐臥處,[想]:「竟將為了食物而把如此可喜的地方拋在背後行去」,於是動身,走上通往村落的路,還要看到有樹樁與荊棘的路,以及被水勢沖壞的崎嶇之路。
然後,猶如遮蓋瘡者一般穿上下衣,猶如裹紮傷布者一般繫上腰帶,猶如遮蓋骨聚者一般披上衣,猶如取出藥碗者一般取出缽,到達村門附近時,還要看到象屍、馬屍、牛屍、水牛屍、人屍、蛇屍、狗屍。而不只是要看到,它們衝擊鼻子的氣味也要忍受。然後站在村門口,為了避開兇猛的象、馬等的危難,要察看村中街道。
如是,從敷具起到種種屍體為止的這些厭逆之物,為了食物而不得不踩、不得不看、不得不嗅。「唉,食物真是厭逆的啊!」——應如是依行[乞]省察厭逆性。
二百九十六、如何依遍求?即使如是忍受了行[乞]的厭逆,進入村落後,還得披著僧伽梨,猶如窮人一般手持缽碗,在村中街巷依家戶的次第而行。在那裡,雨季時每踩一處,腳都陷入水泥中,直到小腿肚的肉,一隻手須持缽,一隻手須撩起衣。熱季時須以沾滿被風力揚起的塵土、草屑的身體而行。到了各各家門口,要看到、也要踩到混雜著洗魚水、洗肉水、淘米水、唾、涕、狗與豬的糞等、充滿蛆蟲群、佈滿青蠅的汙泥溝與穢水坑;那些蒼蠅從那裡飛起,落在僧伽梨上、缽上、頭上。
即使進了家,有些人給,有些人不給。給的人當中,有些人連昨天煮的飯、陳舊的糕點、腐壞的酸粥與餅等也給。不給的人當中,有些人說:「尊者,請往前走」;有些人則如不見一般沉默;有些人把臉轉向別處;有些人以「去吧,禿頭!」等粗惡語相待。如是,應猶如窮人一般在村中乞食之後出來。
如是,從入村起直到出來,水泥等厭逆之物,為了食物而不得不踩、不得不看、不得不忍受。「唉,食物真是厭逆的啊!」——應如是依遍求省察厭逆性。
二百九十七、如何依受用?而如是遍求得食之後,在村外舒適之處安樂地坐下,只要還沒有把手伸進那[食物]裡,若見到那樣的堪為尊重的比丘或有慚愧的人,還可以邀請[他]。而此中,由於想吃,手才一伸下去,說「請取」的人就會感到羞恥。而把手伸下去搓揉時,隨五指流下的汗,連乾硬的飯也浸溼,使它變軟。
然後,那[飯]只因搓揉便失去了美觀,作成一口放進嘴裡時,下牙成就臼的作用,上牙[成就]杵的作用,舌[成就]手的作用。它在那裡,猶如狗槽中的狗食,被牙杵搗碎、被舌翻轉時,舌尖上稀而清的唾塗它,從[舌的]中間起濃唾塗它,在齒木未及之處牙垢塗它。它如是被嚼碎、被塗滿,就在那一剎那失去了色、香與調製的殊勝,猶如留在狗槽中的狗的嘔吐物,達到極可厭惡之狀。雖然已成這樣,由於已越過眼的境,仍不得不吞下——應如是依受用省察厭逆性。
二百九十八、如何依處所?而如是被受用了的這[食物]進入[體]內時,因為即使是諸佛、諸獨覺與轉輪王,在膽汁、痰、膿、血這四處所中也必有其中一種處所,而福德少的人則有四種處所;所以,膽汁處所偏多的人,[那食物]猶如被塗上濃的摩度迦油一般,極可厭惡;痰處所偏多的人,猶如被塗上那伽跋羅葉汁一般;膿處所偏多的人,猶如被塗上腐敗的酪漿一般;血處所偏多的人,猶如被塗上染料一般,極可厭惡——應如是依處所省察厭逆性。
二百九十九、如何依貯藏?它被這四處所中的某一處所塗了,進入腹內,既不貯藏於金器中,也不[貯藏]於摩尼、銀等器中。若被十歲的人吞下,它便住立在一個猶如十年未洗的糞坑般的地方。若被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歲的人,若被百歲的人吞下,它便住立在一個猶如百年未洗的糞坑般的地方——應如是依貯藏省察厭逆性。
三百、如何依未消化?而這食物到達如此地方貯藏之後,只要尚未消化,就在那如前所說的、極黑暗昏冥、有帶著種種屍臭的風流動、極臭而可厭惡的地方住立——猶如在炎熱季節下了非時之雨後,落在旃陀羅村門口坑裡的草、葉、破席片、蛇屍、狗屍、人屍等,被日光曬熱,佈滿泡沫與水泡而停留著;同樣,當天、昨天以及更前一天所吞下的一切,合為一處,被痰膜裹住,佈滿因身火的燒灼而沸騰翻滾所生的泡沫與水泡,達到極可厭惡之狀而住立——應如是依未消化省察厭逆性。
三百零一、如何依已消化?它被身火消化之後,並不像金、銀等礦那樣成為金、銀等,而是一邊放出泡沫與水泡,一邊猶如在細磨石上磨碎後裝進竹管中的黃土一般,成為糞的狀態而充滿熟藏,成為尿的狀態而充滿膀胱——應如是依已消化省察厭逆性。
三百零二、如何依果?而這[食物]正常消化時,生出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等種種屍穢之物;不正常消化時,[生出]癬、癢、疥、癩、白癩、癆、咳、痢等上百種病——這是它的果。應如是依果省察厭逆性。
三百零三、如何依流出?而這[食物]被吞下時,從一門進入;流出時,則以「從眼[流出]眼屎,從耳[流出]耳垢」等方式,從多門流出。而吞下時,它甚至與大群隨眾一起被吞下;流出時,成了大小便等的狀態,卻唯獨一人把它排出。第一天受用它時,[人]是歡喜雀躍的、踴躍又踴躍的、生起喜與喜悅的;第二天流出時,則掩著鼻子、皺著臉、厭惡、羞慚。第一天,[人]貪染、貪求、系著、迷醉地把它吞下;第二天,只因過了一夜,便離染、苦惱、羞愧、厭惡地把它排出。因此古師們說——
「飯、飲料、嚼食,以及極貴重的啖食,
從一門進入,從九門流出。
「飯、飲料、嚼食,以及極貴重的啖食,
與隨眾一同吃,排出時卻躲藏。
「飯、飲料、嚼食,以及極貴重的啖食,
歡喜地吃,排出時卻厭惡。
「飯、飲料、嚼食,以及極貴重的啖食,
只經一夜的過宿,一切都成為腐臭。」
應如是依流出省察厭逆性。
三百零四、如何依塗染?而在受用時,這[食物]就塗染手、唇、舌、顎。它們由於被它塗染而成為厭逆的;即使洗過,為了除去氣味,也得一再地洗。被受用之後,猶如煮飯時穀殼、碎米、糠等往上湧,塗染鍋口的邊緣與鍋蓋;同樣,[它]被隨行於全身的身火煮成泡沫浮渣而往上湧時,以牙垢之狀塗染牙齒,以唾、痰等之狀[塗染]舌、顎等,以眼屎、耳垢、涕、尿、糞等之狀塗染眼、耳、鼻、下道等。被它塗染的這些門,即使天天清洗,也既不清淨,也不可意。在它們之中,洗了某一些之後,手還得再用水洗;洗了某一些之後,以牛糞、泥土、香粉洗兩三次,厭逆之性才消失——應如是依塗染省察厭逆性。
三百零五、當他如是以十種行相省察厭逆性、令[它]為思所擊、為尋所擊時,段食便依厭逆之相而顯現。他一再地串習、修習、多作那相。當他如是作時,諸蓋被鎮伏。由於段食以自性法之性而甚深,心以未達安止的近行定而得定。而此中,依把握厭逆之相,想是顯著的;所以這業處唯得稱為「食厭想」。
而致力於這食厭想的比丘,心便從味愛退縮、退避、轉離。他猶如欲渡出荒野者[吃]子肉一般,離驕慢而進食,只是為了渡出苦。於是,他不費多少困難,以段食的遍知為門,屬於五欲功德的貪便達到遍知。他以五欲功德的遍知為門,遍知色蘊。又依未消化等的厭逆之性,他的身至念修習也達到圓滿;他成為行於隨順不淨想之行道者。而依這行道,即使於現法中未能達到以不死為終點,也以善趣為歸趣。
這是關於食厭想修習的詳說。
四界差別的修習
三百零六、現在,以「食厭想之後,一差別」這樣所列舉的四界差別,輪到它的修習的解說了。此中,「差別(vavatthāna)」者:即依自性之辨識而作的確定。四界的差別,[即]「四界差別」。界作意、界業處、四界差別,就義而言是一。這[業處]以兩種方式出現:依簡略與依詳細。依簡略,出現於《大念處[經]》中;依詳細,出現於《大象跡喻[經]》、《教誡羅睺羅[大]經》與《界分別[經]》中。因為它——
「諸比丘,猶如熟練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弟子,宰了母牛,在四衢大道上把它分成一塊塊地坐著;諸比丘,同樣地,比丘就這個身體,如其所住、如其所置,以界省察它:『在這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如是,在《大念處[經]》(《長部》2.378)中,是就利慧的界業處者而依簡略出現的。
它的義是:猶如熟練的屠牛者,或受他供給飯食工資的弟子,宰了母牛,在所謂通往四方的諸大路[於一處]交貫的中間之處——[即]四衢大道上,把它分成一塊塊地坐著;同樣地,比丘由於以四威儀中的任何一種行相而住,故「如其所住」,又正由於如其所住,故「如其所置」,[他就]這樣的身體,如是以界省察:「在這身中有地界……乃至……風界。」
這是說什麼呢?——猶如屠牛者在飼養母牛時、把它牽往屠場時、牽到之後拴在那裡時、宰殺時、以及見到已宰殺而死的[牛]時,只要還沒有把它剖開分成一塊塊,「牛」之想便不消失;而當他分割了坐下時,「牛」之想便消失,肉想生起。他不會想「我在賣牛,這些人在拿走牛」,卻只想「我在賣肉,這些人也在拿走肉」。同樣地,這位比丘在從前愚痴凡夫之時,無論在家或已出家,只要還沒有就這個身體、如其所住、如其所置地作了密集的分解而以界省察,「眾生」或「士夫」或「人」之想便不消失;而當他以界省察時,眾生想便消失,心便唯依界而住立。因此世尊說:「諸比丘,猶如熟練的屠牛者或……乃至……坐著;諸比丘,同樣地,比丘……乃至……風界。」
三百零七、而在《大象跡喻[經]》(《中部》1.300 等)中——「賢友們,什麼是內的地界呢?凡內的、屬己的、堅硬的、屬堅固性的、被執取的[東西],即:頭髮、體毛……乃至……胃中物、糞,以及其他任何內的、屬己的、堅硬的、屬堅固性的、被執取的[東西]——賢友們,這稱為內的地界」,以及
「賢友們,什麼是內的水界呢?凡內的、屬己的、屬水的、屬水性的、被執取的[東西],即:膽汁……乃至……尿,以及其他任何內的、屬己的、屬水的、屬水性的、被執取的[東西]——賢友們,這稱為內的水界」,以及
「賢友們,什麼是內的火界呢?凡內的、屬己的、屬火的、屬火性的、被執取的[東西],即:以之而熱的、以之而老的、以之而燒的、以之而使所食、所飲、所嚼、所嘗正得消化的,以及其他任何內的、屬己的、屬火的、屬火性的、被執取的[東西]——賢友們,這稱為內的火界」,以及
「賢友們,什麼是內的風界呢?凡內的、屬己的、屬風的、屬風性的、被執取的[東西],即:上行風、下行風、腹中風、腸中風、隨行肢節風,入息與出息,以及其他任何內的、屬己的、屬風的、屬風性的、被執取的[東西]——賢友們,這稱為內的風界」——
如是,是就慧不甚利的界業處者而依詳細出現的。正如此處,在《教誡羅睺羅[大]經》與《界分別[經]》中也是如此。
此中,這是對不淺顯之語的釋義。首先,「內的、屬己的(ajjhattaṃ paccattaṃ)」這二者,都是「自己的(niyaka)」的增語。所謂「自己的」,即生於自己中的、屬於自相續的——此是其義。而這,猶如世間中關於女人的談話被稱為「關於女人(adhitthi)」那樣,由於在自己中轉起,[稱為]「內的(ajjhatta)」;由於緣於自己、一一緣於[自己]而轉起,也稱為「屬己的(paccatta)」。「堅硬的(kakkhaḷaṃ)」者:即堅固的。「屬堅固性的(kharigataṃ)」者:即粗澀的。此中,前者是相之語,後者是行相之語。因為地界以堅硬為相,它是粗澀的行相,所以說為「屬堅固性的」。「被執取的(upādinnaṃ)」者:即被牢固地取——以「我」「我的」這樣被牢固地取,義為被把握、被執著。「即(seyyathidaṃ)」者:是不變詞;它的義是:若[問]「那是什麼呢」。然後,為顯示那[地界],[長老]說了「頭髮、體毛」等[語]。而此中應知:加入腦之後,地界是以二十種行相而被解說的。「以及其他任何(yaṃ vā panaññampi kiñci)」者:[以此]包攝了其餘三部分中的地界。
依流溢之性遍及(appoti)各各處所,故為「屬水的(āpo)」。依業等起等,進入種種水中,故為「屬水性的(āpogataṃ)」。那是什麼呢?是水界的黏結相。
依銳利(tejana)而為「屬火的(tejo)」;依所說的方法,進入諸火中,故為「屬火性的(tejogataṃ)」。那是什麼呢?是熱性之相。「以之而(yena ca)」者:即以那屬於火界的[火]激動時,這身體便熱,由於一日熱病等而生熱。「以之而老的(yena ca jīrīyati)」者:即以之而這身體衰老,達於諸根衰退、體力耗盡、皺紋白髮等[狀態]。「以之而燒的(yena ca pariḍayhati)」者:即以那激動的[火界]而這身體被燒,而那人便哀號「我在燒,我在燒」,渴望百次洗煉的熟酥、牛頭旃檀等塗抹,以及多羅扇之風。「以之而使所食、所飲、所嚼、所嘗正得消化的(yena ca asitapītakhāyitasāyitaṃ sammā pariṇāmaṃ gacchati)」者:即以之而這所食的飯等、所飲的飲料等、所嚼的粉餅等、所嘗的熟芒果、蜜、糖蜜等正得成熟,其義為分解為味等而各別。而此中,前三者是火界等起的,最後者唯是業等起的。
依吹動(vāyana)而為「屬風的(vāyo)」;依所說的方法,進入諸風中,故為「屬風性的(vāyogataṃ)」。那是什麼呢?是支持相。「上行風(uddhaṅgamā vātā)」者:即引發噯氣、打嗝等的、向上而行之風。「下行風(adhogamā vātā)」者:即排出大小便等的、向下而行之風。「腹中風(kucchisayā vātā)」者:即腸外之風。「腸中風(koṭṭhāsayā vātā)」者:即腸內之風。「隨行肢節風(aṅgamaṅgānusārino vātā)」者:即依脈絡之網遍行於全身肢節、引發屈伸等之風。「入息(assāso)」者:即入於內的鼻中之風。「出息(passāso)」者:即出於外的鼻中之風。而此中,前五者是四等起的,入息出息唯是心等起的。在一切[界]中,以「以及其他任何」這一語,包攝了其餘諸部分中的水界等。
如是,地界以二十種行相、水界以十二種、火界以四種、風界以六種——四界以四十二種行相而被詳說了。這暫且是此中的聖典釋義。
三百零八、而此中,在修習的理趣上:對利慧的比丘而言,以「頭髮是地界,體毛是地界」這樣依詳細的界之把握,顯得遲緩。而他如是作意時——「凡以堅固為相的,這是地界;凡以黏結為相的,這是水界;凡以遍熟為相的,這是火界;凡以支持為相的,這是風界」——業處便顯現。而對慧不甚利的人,如是作意時,[業處]是黑暗的、不明顯的;依前面的方法詳細作意時,才顯現。
如何呢?猶如兩位比丘誦習有許多省略的聖典時,利慧的比丘把省略段的開頭詳誦一兩次之後,此後便只依[每段的]兩端而誦習下去。在那裡,慧不甚利的[比丘]會這樣說:「這算什麼誦習,連讓嘴唇碰一下的工夫都不給!這樣誦習的話,聖典何時才能純熟?」他每遇到省略段的開頭,都詳細[展開]而誦習。另一位便對他這樣說:「這算什麼誦習,總不讓人誦到終了!這樣誦習的話,聖典何時才能到終了?」同樣,對利慧者而言,依頭髮等詳細地把握諸界,顯得遲緩;以「凡以堅固為相的,這是地界」等理趣簡略作意時,業處便顯現。另一位如是作意時,[業處]是黑暗的、不明顯的;依頭髮等詳細作意時,才顯現。
所以,欲修習這業處者,若是利慧者,首先應獨處靜坐,轉向自己整個色身:「凡在這身中的堅固性或粗澀性,這是地界;凡黏結性或流動性,這是水界;凡遍熟性或熱性,這是火界;凡支持性或推動性,這是風界」——如是簡略地把握諸界之後,應一再地以「地界、水界」[等],作為唯是界、非有情、非命者,來轉向、作意、省察。當他如是精勤時,不久便生起定:它為照見諸界之別的慧所攝持,由於以自性法為所緣,未達安止,唯是近行。
或者,法將為顯示四大種的非有情性,以「緣於骨、緣於腱、緣於肉、緣於皮[而]虛空被圍合,便得稱為『色』」(《中部》1.306)說了這四部分;在它們之中,以循著各各間隙而行的智之手一再地分開之後,依前面的方法把握諸界——「凡在這些中的堅固性或粗澀性,這是地界」——應一再地以「地界、水界」[等],作為唯是界、非有情、非命者,來轉向、作意、省察。當他如是精勤時,不久便生起定:它為照見諸界之別的慧所攝持,由於以自性法為所緣,未達安止,唯是近行。這是依簡略而出現的四界差別中的修習理趣。
三百零九、而在依詳細而出現的[四界差別中],[修習理趣]應如是了知。因為想修習這業處的、慧不甚利的瑜伽者,應在阿闍梨處以四十二種行相(ākāra)廣學諸界之後,住在如所說那樣的坐臥處,作完一切應作之事,獨處靜坐,依具材料的略說(sasambhārasaṅkhepa)、依具材料的分別(sasambhāravibhatti)、依具相的略說(salakkhaṇasaṅkhepa)、依具相的分別(salakkhaṇavibhatti)——如是以四種行相修習業處。
此中,如何依具材料的略說而修習呢?於此,比丘於二十部分中,把堅固的行相辨定(vavatthapeti)為「地界」;於十二部分中,把成液汁的、稱為水的、黏結的行相辨定為「水界」;於四部分中,把遍熟的火辨定為「火界」;於六部分中,把支持的行相辨定為「風界」。當他如是辨定時,諸界便顯明。對它們一再轉向、作意時,便依所說的方式生起近行定。
三百一十、然而,若人如是修習而業處不成功,他應依具材料的分別而修習。如何[修習]呢?因為在身至念業處的解說中,說了七種學取善巧與十種作意善巧;那比丘首先應於三十二行相上不遺漏那一切,以皮五法等的順逆語誦為始,作那裡所說的一切規定。因為區別只在這一點:在那裡,雖依顏色、形狀、方位、處所、界限而作意頭髮等,卻應依厭惡而安置心;在這裡則依界[而安置]。所以,依顏色等以五種、五種[方式]作意頭髮等之後,最後應如是令作意轉起:
三百一十一、所謂頭髮,生於包裹頭蓋骨的皮上。此中,猶如鈍草(kuṇṭhatiṇa)生於蟻垤頂上,蟻垤頂不知道「鈍草生在我上面」,鈍草也不知道「我們生在蟻垤頂上」;同樣,包裹頭蓋骨的皮不知道「頭髮生在我上面」,頭髮也不知道「我們生在包裹頭蓋骨的皮上」。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ābhoga)與省察(paccavekkhaṇa)。如是,所謂頭髮,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二、體毛生於包裹身體的皮上。此中,猶如達婆草(dabbatiṇaka)生於空村之地,空村之地不知道「達婆草生在我上面」,達婆草也不知道「我們生在空村之地」;同樣,包裹身體的皮不知道「體毛生在我上面」,體毛也不知道「我們生在包裹身體的皮上」。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體毛,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三、指甲生於諸指的尖端。此中,猶如孩童們用小棍穿著摩度迦果核(madhukaṭṭhika)遊戲時,小棍不知道「摩度迦果核放在我們上面」,摩度迦果核也不知道「我們被放在小棍上」;同樣,諸指不知道「指甲生在我們的尖端」,指甲也不知道「我們生在諸指的尖端」。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指甲,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四、牙齒生於顎骨上。此中,猶如木匠們以某種膠粘物粘牢而立於石礎(pāsāṇaudukkhalaka)中的柱子,石礎不知道「柱子立在我們之中」,柱子也不知道「我們立在石礎中」;同樣,顎骨不知道「牙齒生在我們上面」,牙齒也不知道「我們生在顎骨上」。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牙齒,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五、皮膚包覆整個身體而住。此中,猶如蒙著溼牛皮的大琵琶,大琵琶不知道「我被溼牛皮蒙著」,溼牛皮也不知道「大琵琶被我蒙著」;同樣,身體不知道「我被皮膚包覆著」,皮膚也不知道「身體被我包覆著」。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皮膚,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六、肉塗附骨架而住。此中,猶如塗了厚泥的牆,牆不知道「我被厚泥塗著」,厚泥也不知道「牆被我塗著」;同樣,骨架不知道「我被分為九百塊肉片的肉塗著」,肉也不知道「骨架被我塗著」。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肉,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七、腱在身體內部繫縛諸骨而住。此中,猶如被藤蔓捆紮的牆木,牆木不知道「我們被藤蔓捆紮著」,藤蔓也不知道「牆木被我們捆紮著」;同樣,諸骨不知道「我們被腱繫縛著」,腱也不知道「諸骨被我們繫縛著」。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腱,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八、諸骨中,踵骨撐起踝骨而住,踝骨撐起脛骨而住,脛骨撐起股骨而住,股骨撐起髖骨而住,髖骨撐起脊骨而住,脊骨撐起頸骨而住,頸骨撐起頭骨而住。頭骨住立於頸骨上,頸骨住立於脊骨上,脊骨住立於髖骨上,髖骨住立於股骨上,股骨住立於脛骨上,脛骨住立於踝骨上,踝骨住立於踵骨上。
此中,猶如在磚、木、牛糞等的堆垛中,下面一層層的不知道「我們撐起上面一層層的而住」,上面一層層的也不知道「我們住立於下面一層層的上」;同樣,踵骨不知道「我撐起踝骨而住」,踝骨不知道「我撐起脛骨而住」,脛骨不知道「我撐起股骨而住」,股骨不知道「我撐起髖骨而住」,髖骨不知道「我撐起脊骨而住」,脊骨不知道「我撐起頸骨而住」,頸骨不知道「我撐起頭骨而住」,頭骨不知道「我住立於頸骨上」,頸骨不知道「我住立於脊骨上」,脊骨不知道「我住立於髖骨上」,髖骨不知道「我住立於股骨上」,股骨不知道「我住立於脛骨上」,脛骨不知道「我住立於踝骨上」,踝骨不知道「我住立於踵骨上」。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骨,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一十九、骨髓住於各各骨的內部。此中,猶如放進竹節等內部的切下的藤尖等,竹節等不知道「藤尖等放在我們之中」,藤尖等也不知道「我們住於竹節等之中」;同樣,諸骨不知道「骨髓住於我們內部」,骨髓也不知道「我住於諸骨內部」。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骨髓,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腎由一條從咽喉根部出來、以一根[主幹]行進少許後分為兩支的粗腱所繫縛,環繞心肉而住。此中,猶如由果柄繫著的一對芒果,果柄不知道「一對芒果由我係著」,一對芒果也不知道「我由果柄繫著」;同樣,粗腱不知道「腎由我係著」,腎也不知道「我由粗腱繫著」。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腎,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一、心在身體內部,依胸骨籠的中央而住。此中,猶如依舊車廂框架而放置的肉塊,車廂框架的內部不知道「肉塊依我而住」,肉塊也不知道「我依舊車廂框架而住」;同樣,胸骨籠的內部不知道「心依我而住」,心也不知道「我依胸骨籠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心,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二、肝在身體內兩乳之間,依右側而住。此中,猶如粘在鍋片側面的一對肉團,鍋片側面不知道「一對肉團粘在我上面」,一對肉團也不知道「我粘在鍋片側面」;同樣,兩乳之間的右側不知道「肝依我而住」,肝也不知道「我依兩乳之間的右側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肝,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三、肋膜中,被覆蓋的肋膜圍繞心與腎而住;未被覆蓋的肋膜在整個身體中,於皮之下包覆著肉而住。此中,猶如被破布裹著的肉,肉不知道「我被破布裹著」,破布也不知道「肉被我裹著」;同樣,腎與心以及整個身體中的肉不知道「我被肋膜覆蓋著」,肋膜也不知道「腎與心以及整個身體中的肉被我覆蓋著」。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肋膜,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四、脾在心的左側,依腹膜的上方而住。此中,猶如依穀倉上方而放置的牛糞團,穀倉上方不知道「牛糞團依我而住」,牛糞團也不知道「我依穀倉上方而住」;同樣,腹膜上方不知道「脾依我而住」,脾也不知道「我依腹膜上方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脾,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五、肺在身體內部兩乳之間,覆蓋於心與肝之上,懸垂而住。此中,猶如懸掛在舊穀倉內部的鳥巢,舊穀倉內部不知道「鳥巢懸掛在我之中」,鳥巢也不知道「我懸掛在舊穀倉內部」;同樣,那身體內部不知道「肺懸掛在我之中」,肺也不知道「我懸掛在這樣的身體內部」。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肺,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六、腸住於以咽喉與糞道為邊際的身體內部。此中,猶如盤曲著放在血槽中的斷頭鼠蛇(dhammani)屍體,血槽不知道「鼠蛇屍體在我之中」,鼠蛇屍體也不知道「我在血槽中」;同樣,身體內部不知道「腸在我之中」,腸也不知道「我在身體內部」。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腸,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七、腸間膜在腸與腸之間,繫住二十一處腸的彎曲而住。此中,猶如縫住擦腳繩墊的細繩,擦腳繩墊不知道「細繩縫住我而住」,細繩也不知道「我們縫住擦腳繩墊而住」;同樣,腸不知道「腸間膜繫縛我而住」,腸間膜也不知道「我係縛腸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腸間膜,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八、胃中物,是留在胃中的所食、所飲、所嚼、所嘗。此中,猶如狗槽中的狗嘔吐物,狗槽不知道「狗嘔吐物在我之中」,狗嘔吐物也不知道「我在狗槽中」;同樣,胃不知道「胃中物在我之中」,胃中物也不知道「我在胃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胃中物,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二十九、糞住於稱為熟藏(pakkāsaya)、如八指長竹節的腸的末端。此中,猶如被壓實裝進竹節中的細黃土,竹節不知道「黃土在我之中」,黃土也不知道「我在竹節中」;同樣,熟藏不知道「糞在我之中」,糞也不知道「我在熟藏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糞,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三十、腦住於頭蓋骨內部。此中,猶如放進舊葫蘆殼中的麵糰,葫蘆殼不知道「麵糰在我之中」,麵糰也不知道「我在葫蘆殼中」;同樣,頭蓋骨內部不知道「腦在我之中」,腦也不知道「我在頭蓋骨內部」。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腦,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堅固的地界。
三百三十一、膽汁中,游離的膽汁與命根相系,遍佈整個身體而住;聚結的膽汁住於膽囊中。此中,猶如油遍佈於餅,餅不知道「油遍佈我而住」,油也不知道「我遍佈餅而住」;同樣,身體不知道「游離的膽汁遍佈我而住」,游離的膽汁也不知道「我遍佈身體而住」。又猶如充滿雨水的絲瓜囊,絲瓜囊不知道「雨水在我之中」,雨水也不知道「我在絲瓜囊中」;同樣,膽囊不知道「聚結的膽汁在我之中」,聚結的膽汁也不知道「我在膽囊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膽汁,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二、痰約滿一缽他(pattha)之量,住於腹膜上。此中,猶如錶面生了一層泡沫的穢水坑,穢水坑不知道「泡沫層在我上面」,泡沫層也不知道「我在穢水坑上」;同樣,腹膜不知道「痰在我上面」,痰也不知道「我在腹膜上」。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痰,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三、膿沒有固定的處所:在身體被樹樁、荊棘、擊打、火焰等所傷之處,凡在何處血凝聚而化膿,或生出癤、瘡等,它就住於何處。此中,猶如樹被斧砍等而流出樹脂,樹被砍等之處不知道「樹脂在我們之中」,樹脂也不知道「我在樹被砍等之處」;同樣,身體被樹樁、荊棘等所傷之處不知道「膿在我們之中」,膿也不知道「我在那些處」。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膿,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四、血中,流動的血如膽汁一般遍佈整個身體而住;積聚的血充滿肝之所在的下部,約滿一缽他之量,浸潤著腎、心、肝、肺而住。此中,於流動的血,抉擇與游離的膽汁相同。而另一種[血],猶如雨水落進破陶器,浸溼下面的土塊碎片等,土塊碎片等不知道「我們正被水浸溼」,水也不知道「我浸溼土塊碎片等」;同樣,肝的下部之處或腎等不知道「血在我之中」或「[血]浸溼我們而住」,血也不知道「我充滿肝的下部、浸溼腎等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血,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五、汗在火的熱等之時,充滿發孔與毛孔,既停住,也流出。此中,猶如剛從水中拔起的蓮藕、蓮莖、睡蓮莖之束,藕束等的縫隙不知道「水從我們流出」,從藕束等的縫隙流出的水也不知道「我從藕束等的縫隙流出」;同樣,發孔與毛孔不知道「汗從我們流出」,汗也不知道「我從發孔與毛孔流出」。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汗,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六、脂肪是凝結的油脂,於肥胖者遍佈整個身體,於瘦者依脛肉等而住。此中,猶如被薑黃色破布覆蓋的肉堆,肉堆不知道「薑黃色破布依我而住」,薑黃色破布也不知道「我依肉堆而住」;同樣,整個身體中或脛等中的肉不知道「脂肪依我而住」,脂肪也不知道「我依整個身體中或脛等中的肉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脂肪,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凝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七、淚在生起時,充滿眼窩而停住,或流出。此中,猶如充滿水的嫩多羅果核的孔,嫩多羅果核的孔不知道「水在我們之中」,嫩多羅果核孔中的水也不知道「我在嫩多羅果核的孔中」;同樣,眼窩不知道「淚在我們之中」,淚也不知道「我在眼窩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淚,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八、膏是在火的熱等之時,住於手掌、手背、腳掌、腳背、鼻孔、額頭、肩頭的溶化油脂。此中,猶如注了油的米湯(ācāma),米湯不知道「油覆蓋我而住」,油也不知道「我覆蓋米湯而住」;同樣,手掌等處不知道「膏覆蓋我而住」,膏也不知道「我覆蓋手掌等處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膏,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三十九、唾在有那樣的唾生起之緣時,從兩頰側流下,住於舌面。此中,猶如水不斷滲出的河岸井,井底不知道「水停住在我上面」,水也不知道「我停住在井底」;同樣,舌面不知道「唾從兩頰側流下而住在我上面」,唾也不知道「我從兩頰側流下而住於舌面」。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唾,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四十、涕在生起時,充滿鼻孔而停住,或流出。此中,猶如盛滿腐酪的貝殼,貝殼不知道「腐酪在我之中」,腐酪也不知道「我在貝殼中」;同樣,鼻孔不知道「涕在我們之中」,涕也不知道「我在鼻孔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涕,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四十一、關節滑液成辦潤滑諸骨關節的作用,住於一百八十個關節中。此中,猶如塗了油的車軸,車軸不知道「油塗著我而住」,油也不知道「我塗著車軸而住」;同樣,一百八十個關節不知道「關節滑液塗著我們而住」,關節滑液也不知道「我塗著一百八十個關節而住」。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關節滑液,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四十二、尿住於膀胱內部。此中,猶如放進穢水坑中的無口滲水罐(ravaṇaghaṭa),滲水罐不知道「穢水坑的汁液在我之中」,穢水坑的汁液也不知道「我在滲水罐中」;同樣,膀胱不知道「尿在我之中」,尿也不知道「我在膀胱中」。這些法彼此離於關注與省察。如是,所謂尿,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成液汁的、黏結行相的水界。
三百四十三、如是於頭髮等令作意轉起之後,「以之而熱的,這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遍熟行相的火界;以之而老的、以之而燒的、以之而使所食、所飲、所嚼、所嘗正得消化的,這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遍熟行相的火界。」——應如是於火的諸部分令作意轉起。
三百四十四、然後,依上行而攝持上行風,依下行而[攝持]下行[風],依腹中而[攝持]腹中[風],依腸中而[攝持]腸中[風],依隨行肢節而[攝持]隨行肢節[風],依入息出息而攝持入息出息;攝持之後,「所謂上行風,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支持行相的風界;所謂下行風,所謂腹中風,所謂腸中風,所謂隨行肢節風,所謂入息出息,是這身體中一個各別的部分,是無心識的、無記的、空的、非有情的、支持行相的風界。」——應如是於風的諸部分令作意轉起。當他的作意如是轉起時,諸界便顯明。對它們一再轉向、作意時,便依所說的方式生起近行定。
三百四十五、然而,若人如是修習而業處不成功,他應依具相的略說而修習。如何[修習]呢?應於二十部分中把堅固之相辨定為「地界」,就在那裡[把]黏結之相[辨定為]「水界」,遍熟之相[為]「火界」,支持之相[為]「風界」。
應於十二部分中把黏結之相辨定為「水界」,就在那裡[把]遍熟之相[辨定為]「火界」,支持之相[為]「風界」,堅固之相[為]「地界」。
應於四部分中把遍熟之相辨定為「火界」,[把]與它不可分的支持之相[辨定為]「風界」,堅固之相[為]「地界」,黏結之相[為]「水界」。
應於六部分中把支持之相辨定為「風界」,就在那裡[把]堅固之相[辨定為]「地界」,黏結之相[為]「水界」,遍熟之相[為]「火界」。當他如是辨定時,諸界便顯明。對它們一再轉向、作意時,便依所說的方式生起近行定。
三百四十六、然而,若人即使如是修習而業處仍不成功,他應依具相的分別而修習。如何[修習]呢?依前面所說的方式攝持頭髮等之後,應於頭髮中把堅固之相辨定為「地界」,就在那裡[把]黏結之相[辨定為]「水界」,遍熟之相[為]「火界」,支持之相[為]「風界」。如是,應於一切部分中,於每一部分各辨定四界。當他如是辨定時,諸界便顯明。對它們一再轉向、作意時,便依所說的方式生起近行定。
此外,也應以這些行相作意諸界:依語義、依聚、依碎析(cuṇṇa)、依相等、依等起、依異性與一性、依可分與不可分、依同分與異分、依內與外的區別、依攝、依緣、依無專注(asamannāhāra)、依緣的分別。
三百四十七、此中,依語義作意者[應如是作意]:由於擴展,故為地(pathavī);流注,或被飲幹,或令增益,故為水(āpo);熾熱,故為火(tejo);吹動,故為風(vāyo)。而無差別地[說],由於持有自相、由於取來苦、由於安置苦,故為界(dhātu)。如是,應依別與共而依語義作意。
三百四十八、「依聚」者:凡以「頭髮、體毛」等方式依二十種行相所說明的地界,以及以「膽汁、痰」等方式依十二種行相所說明的水界,此中,因為——
顏色、香、味、食素,以及四界;
由八法和合,便有「頭髮」之世俗;
正由它們分離,便無「頭髮」之世俗。
所以頭髮也只是八法聚而已;體毛等也是如此。而此中凡業等起的部分,它連同命根與性,也成為十法聚。然而依偏盛,[它]得名為「地界」「水界」。如是應依聚作意。
三百四十九、「依碎析」者:因為於此身體中,以中等的量來攝持時,被碎為極微之分、成為細塵的地界,約有一斗(doṇa)之量。它被其半量的水界所聚攝、被火界所護持、被風界所支持,便不散開、不壞散;不散開、不壞散,便達到女、男的特徵等種種狀態的分別,並顯出微、粗、長、短、穩固、堅實等狀態。
而此中,成液汁、作為黏結之行相的水界,住立於地、被火所護持、被風所支持,便不流出、不滲漏;不流出、不滲漏,便顯出處處豐滿之狀。
又此中,消化所食、所飲等的、作為暖熱之行相的、以熱為相的火界,住立於地、被水所聚攝、被風所支持,使這身遍熟,併為它帶來容色的圓滿。而這身被它遍熟,便不顯出腐爛之狀。
又此中,隨佈於諸肢節、以動搖與支持為相的風界,住立於地、被水所聚攝、被火所護持,支持這身。而這身被它支持,便不倒下,端直而立。又被另一風界所推動,便在行、住、坐、臥的威儀中顯示錶,屈,伸,擺動手足。如是,這一界的機關,以女、男等狀態欺誑愚人,如幻術之色一般而轉起——如是應依碎析作意。
三百五十、「依相等」者:如是轉向四界——「地界以什麼為相?以什麼為味?以什麼為現起?」——之後,[應如是作意:]地界以堅硬為相,以住立為味,以領受為現起;水界以流動為相,以增益為味,以聚攝為現起;火界以熱為相,以遍熟為味,以給予柔軟為現起;風界以支持為相,以動搖為味,以推移為現起——如是應依相等作意。
三百五十一、「依等起」者:為廣顯地界等而顯示的這些頭髮等四十二部分之中,胃中物、糞、膿、尿這四部分唯是時節等起的;淚、汗、唾、涕這四部分是時節與心等起的;消化所食等的火唯是業等起的;入息出息唯是心等起的;其餘一切都是四等起的——如是應依等起作意。
三百五十二、「依異性與一性」者:一切界依自相等而有異性。因為地界的相、味、現起是各別的,水界等的[相、味、現起]是另外的。如是,它們雖依相等、依業等起等而為異性,卻依色、大種、界、法、無常等而有一性。因為一切界由於不超越變壞之相,故為色;由於大顯現等理由,故為大種。
「由於大顯現等」者:因為這些界依大顯現、依與大怪物(mahābhūta)相似、依大維護、依大變異、依大性與存在性——由於這些理由而稱為大種(mahābhūta)。
此中,「依大顯現」者:因為這些[界]於非執受的相續中、於執受的相續中都顯現為大。它們於非執受的相續中——
「二十萬,又四萬[由旬],
以厚度計算,這大地據說即是這麼多。」——
以此等方式,[其]大顯現性已在佛隨唸的解說中說過了。
於執受的相續中,也依魚、龜、天、檀那婆(dānava)等的身體而顯現為大。因為這已被說過:「諸比丘,大海中有甚至百由旬的自體」等。
「依與大怪物相似」者:因為這些[界],猶如幻術師把本非摩尼的水變作摩尼而顯示,把本非黃金的土塊變作黃金而顯示;
又猶如[他]自身既非夜叉也非夜叉女,卻顯示夜叉之狀、夜叉女之狀;同樣,[這些界]自身本非青,卻顯示青的所造色;本非黃、非赤、非白,卻顯示[黃的、赤的、]白的所造色——如是依與幻術師這一大怪物相似,故為大種。
又猶如夜叉等大怪物所附著之人,它們的處所既不能在那人之內、也不能在其外被找到,而它們又並非不依那人而住;同樣,那些[界]也既不被發現為住在彼此之內、也不被發現為住在彼此之外,而又並非不互相依止而住——如是由於處所不可思議,也依與夜叉等大怪物相似,故為大種。又猶如稱為夜叉女的大怪物,以可意的顏色、形狀與舉動遮蔽自己的可怖之狀而欺誑眾生;同樣,這些[界]也在女、男的身體等之中,以可意的膚色、以可意的自身大小肢節的形狀、以及以可意的手、足、指、眉的舉動,遮蔽自己堅硬性等種種的自味與相而欺誑愚人,不讓[他們]看見自己的自性——如是由於欺誑性,也依與夜叉女這一大怪物相似,故為大種。
「依大維護」者:由於須以大的資具來維護。因為這些[界]須日日供給,以大的食物、衣著等而存在、轉起,故為大種;或者,是需大維護的存在,故也為大種。
「依大變異」者:因為這些[界]無論非執受的、執受的,都有大變異。此中,非執受的[界],其變異之大於劫壞時顯明;執受的[界],於界的擾動之時[顯明]。正是如此——
「從地面升起,直奔至梵天界,
是火的火焰,當世間被火所焚之時;
十萬俱胝輪圍合為一而溶解,
當世間被激動的水所毀滅之時;
十萬俱胝輪圍合為一而散滅,
當世間由風界的擾動而毀滅之時;
身體變得僵硬,[猶]如被木口所咬,
由於地界的擾動,它就如在木口[之中];
身體變得腐爛,[猶]如被腐口所咬,
由於水界的擾動,它就如在腐口[之中];
身體變得灼熱,[猶]如被火口所咬,
由於火界的擾動,它就如在火口[之中];
身體變得斷裂,[猶]如被刀口所咬,
由於風界的擾動,它就如在刀口[之中]。」
如是,是具大變異的存在,故為大種。
「依大性與存在性」者:因為這些[界]由於須以大精勤來攝持,故為大;由於是實有的,故為存在——依大性與存在性,故為大種。
如是,這一切界由於大顯現等理由而為大種。
而由於持有自相、由於取來苦、由於安置苦,又由於一切[界]都不超越界之相,故為界;由於持有自相,以及由於依自身剎那相應而持續,故為法;以盡之義為無常,以可怖之義為苦,以無實質之義為無我。
如是,一切[界]依色、大種、界、法、無常等而有一性——如是應依異性與一性作意。
三百五十三、「依可分與不可分」者:這些[界]是俱生的,即使在最邊際的每一純八法聚等聚中,依位置也是不可分的;而依相則是可分的——如是應依可分與不可分作意。
三百五十四、「依同分與異分」者:它們雖如是不可分,然而此中前二者由於重而為同分;後二者由於輕亦然;而前者與後者、後者與前者為異分——如是應依同分與異分作意。
三百五十五、「依內與外的區別」者:內的諸界是識的依處、表、根的依止,具威儀,是四等起的;外的則是與所說相反的方式——如是應依內與外的區別作意。
三百五十六、「依攝」者:業等起的地界與業等起的其餘[界]同為一攝,因為等起沒有異性。同樣,心等等起的[界]與心等等起的[界同為一攝]——如是應依攝作意。
三百五十七、「依緣」者:地界被水所聚攝、被火所護持、被風所支持,成為[其餘]三大種的住立而為緣;水界住立於地、被火所護持、被風所支持,成為[其餘]三大種的黏結而為緣;火界住立於地、被水所聚攝、被風所支持,成為[其餘]三大種的遍熟而為緣;風界住立於地、被水所聚攝、被火所遍熟,成為[其餘]三大種的支持而為緣——如是應依緣作意。
三百五十八、「依無專注」者:又此中,地界不知道「我是地界」,或「我成為[其餘]三大種的住立而為緣」;其餘三[界]也不知道「地界成為我們的住立而為緣」。一切處都是這個方式——如是應依無專注作意。
三百五十九、「依緣的分別(paccayavibhāgato)」者:因為諸界有業、心、食、時節這四種緣。此中,對業等起的[諸界],唯業是緣,心等不是;對心等等起的[諸界],也唯心等是緣,其餘的不是。又,對業等起的[諸界],業是令生緣;對其餘的[諸界],[業]依間接的方式(pariyāyato)是親依止緣。對心等起的[諸界],心是令生緣;對其餘的[諸界],是後生緣、有緣與不離去緣。對食等起的[諸界],食是令生緣;對其餘的[諸界],是食緣、有緣與不離去緣。對時節等起的[諸界],時節是令生緣;對其餘的[諸界],是有緣與不離去緣。業等起的大種,是業等起諸大種的緣,也是心等等起[諸大種]的緣。心等起的、食等起的[大種]也是如此。時節等起的大種,是時節等起諸大種的緣,也是業等等起[諸大種]的緣。
此中,業等起的地界,對業等起的其餘[三界],依俱生、相互、依止、有、不離去的方式以及依住立的方式而為緣,不依令生的方式。對其餘三相續的大種,依依止、有、不離去的方式而為緣,不依住立的方式,不依令生的方式。而此中水界,對其餘三[界],依俱生等方式以及依黏結的方式而為緣,不依令生的方式。對其餘三相續的[大種],唯依依止緣、有緣、不離去緣的方式[而為緣],不依黏結的方式,不依令生的方式。此中火界,對其餘三[界],依俱生等方式以及依遍熟的方式而為緣,不依令生的方式。對其餘三相續的[大種],唯依依止緣、有緣、不離去緣的方式[而為緣],不依遍熟的方式,不依令生的方式。此中風界,對其餘三[界],依俱生等方式以及依支持的方式而為緣,不依令生的方式。對其餘三相續的[大種],唯依依止緣、有緣、不離去緣的方式[而為緣],不依支持的方式,不依令生的方式。於心、食、時節等起的地界等,也是這個方法。
如是,於這些依俱生等緣而轉起的諸界中——
依一[界]而有三[界],依三[界]而有一[界],各以四種方式;
依兩界而有兩界,以六種方式轉起。
因為於地[界]等中,依每一[界],其餘三[界]、三[界][轉起]——如是依一而有三,以四種方式轉起。同樣,地界等中的每一[界],依其餘三[界]、三[界][轉起]——如是依三而有一,以四種方式轉起。而依前兩[界]有後兩[界],依後兩[界]有前兩[界];依第一與第三有第二與第四,依第二與第四有第一與第三;依第一與第四有第二與第三,依第二與第三有第一與第四——如是依兩界而有兩界,以六種方式轉起。
其中,地界在前進、返回等時,是壓下的緣;那[地界]為水界所隨行,是安立[足]的緣。而為地界所隨行的水界,是放下[足]的緣。為風界所隨行的火界,是舉[足]的緣。為火界所隨行的風界,是移前與橫移的緣——應如是依緣的分別而作意。
因為如是依語義等作意者,諸界也由一一門而顯明。對它們一再轉向、作意時,便依所說的方式生起近行定。而這[定]由於依辨定四界之智的威力而生起,便稱為「四界差別」。
三百六十、而致力於這四界差別的比丘,深入空性,揭除眾生想。他由於已揭除眾生想,不再分別猛獸、夜叉、羅剎等,便堪忍怖畏與驚駭,堪忍不樂與樂,於可喜與不可喜中不陷入欣喜與沮喪。他又有大慧,或以不死為終點,或以善趣為歸趣。
這有如是大威力、為成千殊勝瑜伽者所遊戲的,
四界差別,智者應當常常修習。
這是四界差別之修習的解說。
三百六十一、至此,為顯示定的詳說與修習方法,曾以「什麼是定?依何義為定?」等方式作了諸問,其中對「應如何修習」這一句依一切行相的義釋,已經完畢。
因為此處所意指的定唯有兩種:近行定與安止定。此中,於十種業處中,以及於安止的前分諸心中的一境性,是近行定;於其餘諸業處中的心一境性,是安止定。由於已修習了那些業處,那兩種[定]也就都已修習了。因此說:「對『應如何修習』這一句依一切行相的義釋,已經完畢。」
定的功德利益論
三百六十二、而所說的「定的修習有什麼功德利益」,此中,定的修習的功德利益有現法樂住等五種。即:那些漏盡的阿羅漢[想著]「我們要入定,以一境之心安樂地度過一日」而修習定,對他們來說,安止定的修習具有現法樂住的功德利益。因此世尊說:「然而純陀,在聖者之律中,這些並不稱為諸削減;在聖者之律中,這些稱為諸現法樂住。」(《中部》1.82)
對於從等至出起、[想著]「我們要以得定之心修觀」而修習的有學與凡夫來說,安止定的修習由於是觀的近因,近行定的修習也依在擁擠處得到空隙的方式,都具有觀的功德利益。因此世尊說:「諸比丘,你們要修習定;諸比丘,得定的比丘如實了知。」(《相應部》3.5)
而那些人生起八等至之後,入作為神通之基礎的禪那,從等至出起,希求以「一身能變成多身」等方式所說的諸神通而令它們生起;對他們來說,當有其因時,安止定的修習由於是神通的近因,便具有神通的功德利益。因此世尊說:「他為證知、作證而使心轉向任何應以證知作證之法,當有其因時,便於彼彼[法]上達到親證之能。」(《中部》3.158;《增支部》3.102)
那些禪那未退失的凡夫,無論是[想著]「我們要生於梵天界」而希求生於梵天界,或者並不希求,只要不從定退失,對他們來說,安止定的修習由於帶來殊勝之有,便具有殊勝之有的功德利益。因此世尊說:「修習下品的初禪後,生於何處?生於梵眾天諸天的同伴中。」等(《分別論》1024)
而近行定的修習,也必定帶來欲界善趣中的殊勝之有。
而那些聖者生起八等至之後,[想著]「我們要入滅盡定,七日無心,就在現法中達到滅、[即]涅槃而安樂地住」而修習定,對他們來說,安止定的修習具有滅的功德利益。因此[法將]說:「以十六智行、九定行而有的自在之慧,是滅盡定之智。」(《無礙解道》1.34)
如是,定的修習的這功德利益有現法樂住等五種——
「因此,於有非一功德利益、能滌除煩惱垢的
定的修習之致力,智者不應放逸。」
三百六十三、至此,在依「有慧之人安住於戒」這一偈、以戒定慧為門所教說的清淨道中,定也已闡明瞭。
如是,在為令善人愉悅而造的《清淨道論》中,
名為〈定的解說〉的
第十一章[終]。
三百六十四、第一是〈戒的解說〉;第二是〈頭陀支的解說〉;第三是〈取業處的解說〉;第四是〈地遍的解說〉;第五是〈餘遍的解說〉;第六是〈不淨的解說〉;第七是〈六隨唸的解說〉;第八是〈其餘隨唸的解說〉;第九是〈梵住的解說〉;第十是〈無色的解說〉;〈厭想與界差別二者的解說〉是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