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眾生居品
一、三處經
二十一、“諸比丘,北俱盧洲人以三種處勝過三十三天諸天與閻浮提人。以哪三種[處]呢?無我所、無攝持、壽量決定、有殊勝功德——諸比丘,北俱盧洲人以這三種處勝過三十三天諸天與閻浮提人。
“諸比丘,三十三天諸天以三種處勝過北俱盧洲人與閻浮提人。以哪三種[處]呢?以天的壽、天的色、天的樂——諸比丘,三十三天諸天以這三種處勝過北俱盧洲人與閻浮提人。
“諸比丘,閻浮提人以三種處勝過北俱盧洲人與三十三天諸天。以哪三種[處]呢?勇猛、具念、於此處有梵行之住——諸比丘,閻浮提人以這三種處勝過北俱盧洲人與三十三天諸天。”第一[經]。
二、馬駒經
二十二、“諸比丘,我要說三種馬駒與三種人駒、三種勝馬與三種勝人、三種賢善的良種馬與三種賢善的良種人。你們要諦聽。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馬駒呢?諸比丘,在此,有某馬駒具足速度,[但]不具足色,不具足高與圍。諸比丘,又在此,有某馬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但]不具足高與圍。諸比丘,又在此,有某馬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馬駒。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人駒呢?諸比丘,在此,有某人駒具足速度,[但]不具足色,不具足高與圍。諸比丘,又在此,有某人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但]不具足高與圍。諸比丘,又在此,有某人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
“諸比丘,怎樣是人駒具足速度,[但]不具足色,不具足高與圍呢?諸比丘,在此,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知‘此是苦集’,如實了知‘此是苦滅’,如實了知‘此是導至苦滅之道’。我說這是他的速度。然而在增上法、增上律上被問到問題時,他窘沉,不解答。我說這是他色上的不具足。然而他得不到衣、缽食、坐臥處、病緣藥資具。我說這是他高與圍上的不具足。諸比丘,人駒就是這樣具足速度,[但]不具足色,不具足高與圍。
“諸比丘,怎樣是人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但]不具足高與圍呢?諸比丘,在此,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乃至……如實了知‘此是導至苦滅之道’。我說這是他的速度。而在增上法、增上律上被問到問題時,他解答,不窘沉。我說這是他的色。然而他得不到衣、缽食、坐臥處、病緣藥資具。我說這是他高與圍上的不具足。諸比丘,人駒就是這樣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但]不具足高與圍。
“諸比丘,怎樣是人駒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呢?諸比丘,在此,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乃至……如實了知‘此是導至苦滅之道’。我說這是他的速度。而在增上法、增上律上被問到問題時,他解答,不窘沉。我說這是他的色。而他得到衣、缽食、坐臥處、病緣藥資具。我說這是他的高與圍。諸比丘,人駒就是這樣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人駒。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勝馬呢?諸比丘,在此,有某勝馬……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勝馬。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勝人呢?諸比丘,在此,有某勝人……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
“諸比丘,怎樣是勝人……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呢?諸比丘,在此,比丘以五下分結的滅盡而為化生者,將在那裡般涅槃,不再從彼世間還來。我說這是他的速度。而在增上法、增上律上被問到問題時,他解答,不窘沉。我說這是他的色。而他得到衣、缽食、坐臥處、病緣藥資具。我說這是他的高與圍。諸比丘,勝人就是這樣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勝人。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賢善的良種馬呢?諸比丘,在此,有某賢善的良種馬……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賢善的良種馬。
“諸比丘,什麼是三種賢善的良種人呢?諸比丘,在此,有某賢善的良種人……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
“諸比丘,怎樣是賢善的良種人……乃至……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呢?諸比丘,在此,比丘由於諸漏的滅盡,就在現法中自己以證智證知無漏的心解脫、慧解脫,成就並住。我說這是他的速度。而在增上法、增上律上被問到問題時,他解答,不窘沉。我說這是他的色。而他得到衣、缽食、坐臥處、病緣藥資具。我說這是他的高與圍。諸比丘,賢善的良種人就是這樣具足速度,也具足色,也具足高與圍。諸比丘,這就是三種賢善的良種人。”第二[經]。
三、以渴愛為根本經
二十三、“諸比丘,我要說九種以渴愛為根本的法,你們要諦聽。諸比丘,什麼是九種以渴愛為根本的法呢?緣於渴愛而有遍求,緣於遍求而有獲得,緣於獲得而有抉擇,緣於抉擇而有欲貪,緣於欲貪而有耽著,緣於耽著而有佔有,緣於佔有而有慳吝,緣於慳吝而有守護;因守護之故,便有執杖、執刀、爭吵、爭執、諍論、爾汝相斥、離間語、虛妄語等種種惡不善法生起。諸比丘,這就是九種以渴愛為根本的法。”第三[經]。
四、眾生居經
二十四、“諸比丘,有這九種眾生居。哪九種[眾生居]呢?諸比丘,有眾生身有種種、想有種種,譬如人、一部分諸天、一部分墮處者——這是第一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身有種種而想同一,譬如最初生起的梵身天(brahmakāyika)諸天——這是第二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身同一而想有種種,譬如光音天(Ābhassara)諸天——這是第三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身同一、想亦同一,譬如遍淨天(Subhakiṇha)諸天——這是第四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是無想的、無所領受的,譬如無想眾生(asaññasatta)諸天——這是第五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完全超越色想,有對想滅沒,不作意種種想,[知]‘虛空是無邊的’,到達空無邊處——這是第六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完全超越空無邊處,[知]‘識是無邊的’,到達識無邊處——這是第七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完全超越識無邊處,[知]‘什麼都沒有’,到達無所有處——這是第八眾生居。
“諸比丘,有眾生完全超越無所有處,到達非想非非想處——這是第九眾生居。諸比丘,這就是九種眾生居。”第四[經]。
五、慧經
二十五、“諸比丘,當比丘的心以慧善加積集時,諸比丘,對那位比丘而言,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
“諸比丘,怎樣是比丘的心以慧善加積集呢?‘我的心已離貪’——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已離瞋’——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已離痴’——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貪染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瞋染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痴染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對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對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我的心對無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慧善加積集。諸比丘,當比丘的心以慧善加積集時,諸比丘,對那位比丘而言,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第五[經]。
六、石柱經
二十六、一時,具壽舍利弗與具壽旃提迦子(Candikāputta)住在王舍城竹林迦蘭陀園。在那裡,具壽旃提迦子召喚諸比丘——“賢友們,提婆達多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
這樣說時,具壽舍利弗對具壽旃提迦子這樣說——“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並不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善加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
第二次,具壽旃提迦子召喚諸比丘——“賢友們,提婆達多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第二次,具壽舍利弗對具壽旃提迦子這樣說——“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並不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善加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
第三次,具壽旃提迦子召喚諸比丘——“賢友們,提婆達多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第三次,具壽舍利弗對具壽旃提迦子這樣說——“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並不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賢友旃提迦子,提婆達多是這樣為諸比丘說法:‘賢友們,當比丘的心以心善加積集時,對那位比丘而言,記說這[話]才是適當的:“我了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再無後有。”’”
“賢友,怎樣是比丘的心以心善加積集呢?‘我的心已離貪’——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已離瞋’——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已離痴’——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貪染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瞋染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是無痴染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對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對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我的心對無色有是不還轉之法’——心以心善加積集。賢友,對心已如是正解脫的比丘而言,即使強盛的眼所識的諸色進入眼的領域,也不會完全佔據他的心;他的心唯是不混雜的、住立的、達到不動的,並且他隨觀其滅去。
“賢友,猶如有一根十六肘的石柱,它有八肘在下方入於基礎,八肘在基礎之上。若從東方有猛烈的風雨到來,它既不會震動,也不會大震動;若從西方……若從北方……若從南方有猛烈的風雨到來,它既不會震動,也不會大震動。這是什麼緣故呢?賢友,由於基礎之深、石柱之善加埋下。同樣,賢友,對心已正解脫的比丘而言,即使強盛的眼所識的諸色進入眼的領域,也不會完全佔據他的心;他的心唯是不混雜的、住立的、達到不動的,並且他隨觀其滅去。
“即使強盛的耳所識的諸聲……鼻所識的諸香……舌所識的諸味……身所識的諸所觸……意所識的諸法進入意的領域,也不會完全佔據他的心;他的心唯是不混雜的、住立的、達到不動的,並且他隨觀其滅去。”第六[經]。
七、第一怨經
二十七、那時,給孤獨居士來到世尊之處;到了之後,禮敬世尊,坐在一旁。世尊對坐在一旁的給孤獨居士這樣說——
“居士,當聖弟子的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並且具足四須陀洹支時,他若願意,便能自己為自己記說:‘我已盡地獄,已盡畜生胎,已盡餓鬼界,已盡苦界、惡趣、墮處;我是須陀洹,不墮惡趣,[趣向]決定,以正覺為歸趣。’”
“哪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呢?居士,凡殺生者以殺生為緣,既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感受心的苦、憂——離殺生者既不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不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不感受心的苦、憂。對離殺生者而言,那怖畏與怨便這樣已平息。
“居士,凡取不與者……乃至……欲邪行者……虛妄語者……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以[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為緣,既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感受心的苦、憂——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者既不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不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不感受心的苦、憂。對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者而言,那怖畏與怨便這樣已平息。這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
“具足哪四須陀洹支呢?居士,於此,聖弟子對佛具足不壞淨信——‘那位世尊亦即是阿羅漢、正等正覺者、明行具足、善逝、世間解、無上者、調御丈夫、天人導師、佛陀、世尊。’”
“對法具足不壞淨信——‘法是世尊所善說的,是現見的、無時的、來見的、引導的、智者應各自證知的。’”
“對僧具足不壞淨信——‘世尊的弟子僧是善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是正直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是如理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是正當行道者,也就是四雙八輩之人——這就是世尊的弟子僧,應供養、應款待、應奉施、應合掌,是世間無上的福田。’”
“具足聖者所愛樂的諸戒——無毀、無穿、無斑、無雜、自在、智者所贊、不被執取、導向定。他具足這四須陀洹支。
“居士,當聖弟子的這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並且具足這四須陀洹支時,他若願意,便能自己為自己記說:‘我已盡地獄,已盡畜生胎,已盡餓鬼界,已盡苦界、惡趣、墮處;我是須陀洹,不墮惡趣,[趣向]決定,以正覺為歸趣。’”第七[經]。
八、第二怨經
二十八、“諸比丘,當聖弟子的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並且具足四須陀洹支時,他若願意,便能自己為自己記說:‘我已盡地獄,已盡畜生胎,已盡餓鬼界,已盡苦界、惡趣、墮處;我是須陀洹,不墮惡趣,[趣向]決定,以正覺為歸趣。’”
“哪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呢?諸比丘,凡殺生者以殺生為緣,既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感受心的苦、憂——離殺生者……乃至……那怖畏與怨便這樣已平息。
“諸比丘,凡取不與者……乃至……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以[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為緣,既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感受心的苦、憂——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者既不生出現法的怖畏與怨,也不生出來世的怖畏與怨,也不感受心的苦、憂。對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者而言,那怖畏與怨便這樣已平息。這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
“具足哪四須陀洹支呢?諸比丘,於此,聖弟子對佛具足不壞淨信——‘那位世尊亦即是……乃至……天人導師、佛陀、世尊。’對法……乃至……對僧……具足聖者所愛樂的諸戒——無毀、無穿、無斑、無雜、自在、智者所贊、不被執取、導向定。他具足這四須陀洹支。
“諸比丘,當聖弟子的這五種怖畏與怨已平息,並且具足這四須陀洹支時,他若願意,便能自己為自己記說:‘我已盡地獄,已盡畜生胎,已盡餓鬼界,已盡苦界、惡趣、墮處;我是須陀洹,不墮惡趣,[趣向]決定,以正覺為歸趣。’”第八[經]。
九、嫌恨事經
二十九、“諸比丘,有這九種嫌恨事。哪九種[嫌恨事]呢?[想]‘他曾對我作無益’而結嫌恨;[想]‘他正對我作無益’而結嫌恨;[想]‘他將對我作無益’而結嫌恨;[想]‘他曾對我所愛、可意者作無益’……乃至……[想]‘正作無益’……乃至……[想]‘將作無益’而結嫌恨;[想]‘他曾對我所不愛、不可意者作有益’……乃至……[想]‘正作有益’……乃至……[想]‘將作有益’而結嫌恨。諸比丘,這就是九種嫌恨事。”第九[經]。
十、除嫌恨經
三十、“諸比丘,有這九種除嫌恨[之法]。哪九種[法]呢?[想]‘他曾對我作無益,那在此哪裡求得到呢’而除去嫌恨;[想]‘他正對我作無益,那在此哪裡求得到呢’而除去嫌恨;[想]‘他將對我作無益,那在此哪裡求得到呢’而除去嫌恨;[想]‘他曾對我所愛、可意者作無益……乃至……正作無益……乃至……將作無益,那在此哪裡求得到呢’而除去嫌恨;[想]‘他曾對我所不愛、不可意者作有益……乃至……正作有益……乃至……將作有益,那在此哪裡求得到呢’而除去嫌恨。諸比丘,這就是九種除嫌恨[之法]。”第十[經]。
十一、次第滅經
三十一、“諸比丘,有這九種次第滅。哪九種[次第滅]呢?入初禪者,欲想已滅;入第二禪者,尋、伺已滅;入第三禪者,喜已滅;入第四禪者,入息、出息已滅;入空無邊處者,色想已滅;入識無邊處者,空無邊處想已滅;入無所有處者,識無邊處想已滅;入非想非非想處者,無所有處想已滅;入想受滅者,想與受已滅。諸比丘,這就是九種次第滅。”第十一[經]。
眾生居品第三。
其攝頌——
三處、馬駒、渴愛,眾生、慧、石柱;
兩怨、兩嫌恨,以及次第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