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走品
一、行走經
十一、“諸比丘,若比丘在行走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容忍它,不捨斷它、不除遣它、不令它滅盡、不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行走,也被稱為‘無熱勤、無愧懼,恆常、相續地懈怠、精進低劣’。
“諸比丘,若比丘在站立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容忍它,不捨斷它、不除遣它、不令它滅盡、不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站立,也被稱為‘無熱勤、無愧懼,恆常、相續地懈怠、精進低劣’。
“諸比丘,若比丘在坐著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容忍它,不捨斷它、不除遣它、不令它滅盡、不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坐著,也被稱為‘無熱勤、無愧懼,恆常、相續地懈怠、精進低劣’。
“諸比丘,若比丘在醒著而躺臥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容忍它,不捨斷它、不除遣它、不令它滅盡、不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醒著的比丘即使在躺臥,也被稱為‘無熱勤、無愧懼,恆常、相續地懈怠、精進低劣’。
“諸比丘,若比丘在行走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不容忍它,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行走,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站立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不容忍它,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站立,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坐著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不容忍它,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坐著,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醒著而躺臥時生起欲尋、或瞋恚尋、或害尋,而比丘不容忍它,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樣醒著的比丘即使在躺臥,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無論行走或站立,或坐、或臥,
凡尋思惡的、依於[煩惱之]家的尋者,
“他是行於歧道者,迷醉於令痴的[所緣]中;
這樣的比丘不能觸證最上的正覺。
“而凡是行走或站立,或坐、或臥時,
止息了尋、樂於尋之寂止者,
這樣的比丘能觸證最上的正覺。”第一[經]。
二、戒經
十二、“諸比丘,你們要具戒而住,具足波羅提木叉;要以波羅提木叉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於微細的罪過也見怖畏;要受持學處而學習。諸比丘,對於具戒而住、具足波羅提木叉、以波羅提木叉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於微細的罪過也見怖畏、受持學處而學習的你們,還會有什麼更上應作的呢?
“諸比丘,若比丘在行走時,貪欲與瞋恚已離去,昏沉睡眠……掉舉追悔……疑已斷,精進已發起而不退縮,念已現起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行走,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站立時,貪欲與瞋恚已離去,昏沉睡眠……掉舉追悔……疑已斷,精進已發起而不退縮,念已現起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站立,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坐著時,貪欲與瞋恚已離去,昏沉睡眠……掉舉追悔……疑已斷,精進已發起而不退縮,念已現起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諸比丘,這樣的比丘即使在坐著,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諸比丘,若比丘在醒著而躺臥時,貪欲與瞋恚已離去,昏沉睡眠……掉舉追悔……疑已斷,精進已發起而不退縮,念已現起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諸比丘,這樣醒著的比丘即使在躺臥,也被稱為‘熱勤、有愧懼,恆常、相續地發起精進、自策勵’。”
“應自制地行,自制地立,自制地坐,自制地臥;
比丘應自制地屈[肢],應自制地伸展它。
“上方、中間、下方,凡世間所成之處,
[他]審視諸法——諸蘊——的生滅。
“修學與心之寂止相應的[行道]、常具唸的,
這樣的比丘,[人們]稱為‘恆常自策勵者’。”第二[經]。
三、精勤經
十三、“諸比丘,有這四種正勤。哪四種[正勤]呢?諸比丘,在此,比丘為令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生起欲,努力,發起精進,策勵心,精勤;為舍斷已生的惡不善法,生起欲,努力,發起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令未生的善法生起,生起欲,努力,發起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令已生的善法住立、不忘失、增多、廣大、由修習而圓滿,生起欲,努力,發起精進,策勵心,精勤。諸比丘,這就是四種正勤。”
“具足正勤者,已征服魔的領域,
他們無所依著,已到達生死怖畏的彼岸;
他們已滿足,已戰勝了魔與其軍,他們無動搖,
已超越那牟支的一切力量,他們是安樂的。”第三[經]。
四、律儀經
十四、“諸比丘,有這四種勤。哪四種[勤]呢?防護勤、舍斷勤、修習勤、隨護勤。諸比丘,什麼是防護勤呢?諸比丘,在此,比丘以眼見色後,不取於相,不取隨相。若不守護眼根而住,貪與憂[等]惡不善法就會流入,所以他為防護它而行道,守護眼根,致力於眼根的律儀。以耳聞聲後……以鼻嗅香後……以舌嘗味後……以身觸所觸後……以意識知法後,不取於相,不取隨相。若不守護意根而住,貪與憂[等]惡不善法就會流入,所以他為防護它而行道,守護意根,致力於意根的律儀。諸比丘,這稱為防護勤。
“諸比丘,什麼是舍斷勤呢?諸比丘,在此,比丘不容忍已生的欲尋,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已生的瞋恚尋……乃至……已生的害尋……乃至……對一再生起的惡不善法不容忍,舍斷它、除遣它、令它滅盡、令它歸於不存在。諸比丘,這稱為舍斷勤。
“諸比丘,什麼是修習勤呢?諸比丘,在此,比丘修習依遠離、依離貪、依滅、成熟於舍遣的念覺支;修習擇法覺支……修習精進覺支……修習喜覺支……修習輕安覺支……修習定覺支……修習依遠離、依離貪、依滅、成熟於舍遣的舍覺支。諸比丘,這稱為修習勤。
“諸比丘,什麼是隨護勤呢?諸比丘,在此,比丘隨護已生的善妙定相——骨想、蟲聚想、青瘀想、斷壞想、膨脹想。諸比丘,這稱為隨護勤。諸比丘,這就是四種勤。”
“防護與舍斷、修習、隨護,
這四種勤,是日種之親所宣說的;
比丘在此熱勤,依它們而能達到苦的滅盡。”第四[經]。
五、施設經
十五、“諸比丘,有這四種最上施設。哪四種[最上施設]呢?諸比丘,諸有自體者之中,這是最上的,即:阿修羅王羅睺。諸比丘,諸受用諸欲者之中,這是最上的,即:曼達多王。諸比丘,諸有增上者之中,這是最上的,即:魔波旬。諸比丘,於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間,於有沙門婆羅門、有天與人的眾生中,如來、阿羅漢、正等正覺者被稱為最上的。諸比丘,這就是四種最上施設。”
“羅睺是有自體者中最上的,曼達多是受用諸欲者中[最上的];
魔是以富盛與名聲而光耀的有增上者中[最上的]。
“上方、中間、下方,凡世間所成之處,
在有天的世間,佛陀被稱為最上者。”第五[經]。
六、精微經
十六、“諸比丘,有這四種精微。哪四種[精微]呢?諸比丘,在此,比丘具足最上的色的精微;他不見有比那色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色的精微;他也不希求比那色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色的精微。[他]具足最上的受的精微;他不見有比那受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受的精微;他也不希求比那受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受的精微。[他]具足最上的想的精微;他不見有比那想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想的精微;他也不希求比那想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想的精微。[他]具足最上的行的精微;他不見有比那行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行的精微;他也不希求比那行的精微更上或更殊勝的另一行的精微。諸比丘,這就是四種精微。”
“知道了色的精微,以及諸受的來源,
想從何而集起,又在何處滅沒;
知道諸行為他者、為苦而非為我。
“那比丘確是正見者,寂靜者,樂於寂靜之境;
他持最後之身,已戰勝了魔與其軍。”第六[經]。
七、第一行非趣經
十七、“諸比丘,有這四種行非趣。哪四種[行非趣]呢?行欲趣,行瞋趣,行痴趣,行怖趣——諸比丘,這就是四種行非趣。”
“凡因欲、因瞋、因怖、因痴而違越於法者,
他的名聲便衰減,猶如黑分的月亮。”第七[經]。
八、第二行非趣經
十八、“諸比丘,有這四種不行非趣。哪四種[不行非趣]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諸比丘,這就是四種不行非趣。”
“凡因欲、因瞋、因怖、因痴而不違越於法者,
他的名聲便圓滿,猶如白分的月亮。”第八[經]。
九、第三行非趣經
十九、“諸比丘,有這四種行非趣。哪四種[行非趣]呢?行欲趣,行瞋趣,行痴趣,行怖趣——諸比丘,這就是四種行非趣。
“諸比丘,有這四種不行非趣。哪四種[不行非趣]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諸比丘,這就是四種不行非趣。”
“凡因欲、因瞋、因怖、因痴而違越於法者,
他的名聲便衰減,猶如黑分的月亮。
“凡因欲、因瞋、因怖、因痴而不違越於法者,
他的名聲便圓滿,猶如白分的月亮。”第九[經]。
十、分配飯食者經
二十、“諸比丘,具足四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具足哪四種[法]呢?行欲趣,行瞋趣,行痴趣,行怖趣——諸比丘,具足這四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
“諸比丘,具足四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具足哪四種[法]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諸比丘,具足這四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
“凡是於諸欲不自制的人們,
是非法者,敬重非法;
由欲、由瞋、由痴與由怖而行[非趣]者,
這就被稱為眾之糟粕。
“因為那位知者沙門這樣說過,
所以那些善士是應受稱讚的;
凡住立於法、不造惡的,
不由欲、不由瞋、不由痴、不由怖而行[非趣]者,
“這就被稱為眾之精華,
因為那位知者沙門這樣說過。”第十[經]。
行走品第二。
其攝頌——
行走、戒、諸精勤,律儀、施設為第五;
精微、三行非趣,與分配飯食者,此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