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可中略
一、分配飯食者經
二百七十二、“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不應被認可。具足哪五種[法]呢?行欲趣,行瞋趣,行痴趣,行怖趣,不知已分配、未分配——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不應被認可。
“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分配飯食者,應被認可。具足哪五種[法]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知已分配、未分配——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分配飯食者,應被認可。
“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已被認可的分配飯食者,不應被差遣……乃至……已被認可的,應被差遣……應知[他]是愚人……應知[他]是智者……守護受損、受害的自己……守護未受損、未受害的自己……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具足哪五種[法]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知已分配、未分配——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分配飯食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第一[經]。
二至十四、分配坐臥處者經等十三[經]
二百七十三至二百八十五、“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分配坐臥處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安排、未安排……乃至……分配坐臥處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安排、未安排……乃至……。
令取坐臥處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取、未取……乃至……令取坐臥處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取、未取……乃至……。
管庫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守護、未守護……管庫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守護、未守護……乃至……。
受衣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取、未取……受衣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取、未取……乃至……。
分衣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分、未分……分衣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分、未分……乃至……。
分粥者,不應被認可……乃至……分粥者,應被認可……乃至……。
分果者,不應被認可……乃至……分果者,應被認可……乃至……。
分嚼食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分、未分……分嚼食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分、未分……乃至……。
分發少物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分發、未分發……分發少物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分發、未分發……。
令取雨浴衣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取、未取……令取雨浴衣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取、未取……。
令取缽者,不應被認可……乃至……不知已取、未取……令取缽者,應被認可……乃至……知已取、未取……。
差遣園民者,不應被認可……乃至……差遣園民者,應被認可……乃至……。
差遣沙彌者,不應被認可……乃至……差遣沙彌者,應被認可……乃至……。
已被認可的,不應被差遣……乃至……已被認可的,應被差遣……乃至……。
應知差遣沙彌者是愚人……乃至……應知[他]是智者……守護受損、受害的自己……守護未受損、未受害的自己……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具足哪五種[法]呢?不行欲趣,不行瞋趣,不行痴趣,不行怖趣,知已差遣、未差遣。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差遣沙彌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第十四[經]。
認可中略終。
二、學處中略
一、比丘經
二百八十六、“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比丘,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具足哪五種[法]呢?是殺生者,是取不與者,是非梵行者,是虛妄語者,是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比丘,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
“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比丘,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具足哪五種[法]呢?離殺生,離不與取,離非梵行,離虛妄語,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比丘,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第一[經]。
二至七、比丘尼經等六[經]
二百八十七至二百九十二、“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比丘尼……乃至……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具足哪五種[法]呢?是殺生者,是取不與者,是欲邪行者,是虛妄語者,是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優婆夷,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
“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優婆夷,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具足哪五種[法]呢?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離虛妄語,離[導致]放逸之因的谷酒、花果酒[等]酒類。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優婆夷,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生]在天界中。”第七[經]。
八、活命外道經
二百九十三、“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活命外道,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具足哪五種[法]呢?是殺生者,是取不與者,是非梵行者,是虛妄語者,是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活命外道,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第八[經]。
九至十七、尼乾經等九[經]
二百九十四至三百零二、“諸比丘,具足五種法的尼乾……乃至……剃髮弟子……結髮者……遊方者……摩犍提迦……三杖者……阿盧達迦……瞿曇迦……天法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具足哪五種[法]呢?是殺生者,是取不與者……乃至……是住於谷酒、花果酒[等]酒類之放逸者。諸比丘,具足這五種法的天法者,便如被取來放下[一般],就這樣[墮]在地獄中。”第十七[經]。
學處中略終。
三、貪中略
三百零三、“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五種法。哪五種[法]呢?不淨想、死想、過患想、於食厭逆想、於一切世間不樂想——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這五種法。”
三百零四、“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五種法。哪五種[法]呢?無常想、無我想、死想、於食厭逆想、於一切世間不樂想——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這五種法。”
三百零五、“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五種法。哪五種[法]呢?無常想、於無常的苦想、於苦的無我想、舍斷想、離貪想——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這五種法。”
三百零六、“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五種法。哪五種[法]呢?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這五種法。”
三百零七、“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五種法。哪五種[法]呢?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諸比丘,為了證知貪,應修習這五種法。”
三百零八至一千一百五十一、“諸比丘,為了遍知貪……為了遍盡……為了舍斷……為了滅盡……為了滅去……為了離貪……為了滅……為了捨棄……為了舍離,應修習五種法。為了證知瞋……痴……忿……怨恨……覆蔑……攀齊……嫉……慳……誑……諂……頑固……激憤……慢……過慢……驕……放逸……為了遍知……為了遍盡……為了舍斷……為了滅盡……為了滅去……為了離貪……為了滅……為了捨棄……為了舍離,應修習五種法。
“哪五種[法]呢?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諸比丘,為了舍離放逸,應修習這五種法。”
貪中略終。
其攝頌——
證知、遍知、遍盡,
舍斷、滅盡與滅去;
離貪、滅、捨棄,
舍離——這十種。
《五集》終。
此中,品之攝頌——
有學力與力,五支與蘇摩那;
文荼、蓋與想,戰士為第八;
長老、迦俱陀、安樂,安陀迦頻陀第十二;
病人、王、荊棘林,正法、嫌恨、優婆塞;
林野與婆羅門,金毗羅、辱罵者亦然;
長遊行、常住,惡行、具足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