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二放逸等品
九十八、“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放逸這樣導向大無義利。諸比丘,放逸導向大無義利。”第一[經]。
九十九、“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不放逸這樣導向大義利。諸比丘,不放逸導向大義利。”第二[經]。
一百、“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懈怠這樣導向大無義利。諸比丘,懈怠導向大無義利。”第三[經]。
一百零一、“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發起精進這樣導向大義利。諸比丘,發起精進導向大義利。”第四[經]。
一百零二至一百零九、“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大欲這樣導向大無義利……乃至……少欲……不知足……知足……不如理作意……如理作意……不正知……正知……第十二[經]。
一百一十、“諸比丘,就外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惡友性這樣導向大無義利。諸比丘,惡友性導向大無義利。”第十三[經]。
一百一十一、“諸比丘,就外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善友性這樣導向大義利。諸比丘,善友性導向大義利。”第十四[經]。
一百一十二、“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於諸不善法的勤修、於諸善法的不勤修這樣導向大無義利。諸比丘,於諸不善法的勤修、於諸善法的不勤修,導向大無義利。”第十五[經]。
一百一十三、“諸比丘,就內分而言,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分,像於諸善法的勤修、於諸不善法的不勤修這樣導向大義利。諸比丘,於諸善法的勤修、於諸不善法的不勤修,導向大義利。”第十六[經]。
一百一十四、“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放逸這樣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諸比丘,放逸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第十七[經]。
一百一十五、“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不放逸這樣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諸比丘,不放逸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第十八[經]。
一百一十六、“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懈怠這樣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諸比丘,懈怠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第十九[經]。
一百一十七、“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發起精進這樣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諸比丘,發起精進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第二十[經]。
一百一十八至一百二十八、“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大欲這樣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乃至……少欲……不知足……知足……不如理作意……如理作意……不正知……正知……惡友性……善友性……於諸不善法的勤修、於諸善法的不勤修。諸比丘,於諸不善法的勤修、於諸善法的不勤修,導向正法的忘失、隱沒。”第三十一[經]。
一百二十九、“諸比丘,我不見有其他任何一法,像於諸善法的勤修、於諸不善法的不勤修這樣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諸比丘,於諸善法的勤修、於諸不善法的不勤修,導向正法的住立、不忘失、不隱沒。”四句分終。第三十二[經]。
一百三十、“諸比丘,凡是那些把非法顯明為法的比丘,諸比丘,那些比丘是為眾人的不利益、為眾人的不安樂,為廣大人眾的無義利、不利益與苦,為天與人而行道。諸比丘,那些比丘也生起許多非福,他們也使這正法隱沒。”第三十三[經]。
一百三十一、“諸比丘,凡是那些把法顯明為非法的比丘,諸比丘,那些比丘是為眾人的不利益、為眾人的不安樂,為廣大人眾的無義利、不利益與苦,為天與人而行道。諸比丘,那些比丘也生起許多非福,他們也使這正法隱沒。”第三十四[經]。
一百三十二至一百三十九、“諸比丘,凡是那些把非律顯明為律……乃至……把律顯明為非律……乃至……把如來未說、未言的[語]顯明為如來所說、所言的[語]……乃至……把如來所說、所言的[語]顯明為如來未說、未言的[語]……乃至……把如來所不常行的顯明為如來所常行的……乃至……把如來所常行的顯明為如來所不常行的……乃至……把如來未制定的顯明為如來所制定的……乃至……把如來所制定的顯明為如來未制定的比丘,諸比丘,那些比丘是為眾人的不利益、為眾人的不安樂,為廣大人眾的無義利、不利益與苦,為天與人而行道。諸比丘,那些比丘也生起許多非福,他們也使這正法隱沒。”第四十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