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遍的解说
五十一、现在,在所说的「舍弃不相宜于定之修习的寺,住在相宜的寺中」这里:首先,凡与阿阇梨同住一寺而感到安适的人,他应就住在那里净化业处。若在那里不安适,那么凡在一俱卢舍、或半由旬、或甚至一由旬之处有另一座适宜的寺,应住在那里。因为这样,当业处在某一处生起疑惑或失念时,他便能一早在寺里作完义务,在途中乞食,饭食之事一结束就前往阿阇梨的住处,当天在阿阇梨跟前净化业处,第二天礼敬阿阇梨后出发,在途中乞食,不疲倦地回到自己的住处。而凡在一由旬之内也得不到安适住处的人,他应断除业处中一切结节之处,把业处作得极清净、唯系于转向,然后即使去到远处,也应舍弃不相宜于定之修习的寺,住在相宜的寺中。
不相宜的寺
五十二、此中,所谓「不相宜的」,即具有十八种过失中任何一种的[寺]。此中,这是十八种过失:大、新、破旧、近路、池、叶、花、果、为人所希求、近城、近柴、近田、有不相宜的人、近港口、近边地、近国界、不适宜、不得善友——具有这十八种过失中任何一种过失的,名为「不相宜的」,不应住在那里。
为什么呢?首先,在大的寺里,许多意欲各异的[比丘]聚集,他们由于彼此对立而不作义务,菩提树庭院等未被打扫,饮用水、洗用水未被备好。此中,这[比丘]想「我要到行处村去乞食」,拿着钵与衣出去,若见到义务未作或水瓶空着,那么他就必须作义务,必须备好饮用水;不作,便因违犯义务而犯恶作;作,则时间过去,太晚进[村],乞食已结束,什么也得不到。即使去宴默,也被沙弥与年少比丘的高声及僧团羯磨所扰乱。而凡一切义务都已作好,其余的扰攘也没有的[寺],在这样的大的寺里也可以住。
在新的寺里,新营造多,[人们]抱怨不作[营造]的人。而在那里,若比丘们这样说:「具寿可随意作沙门法,我们来作新营造」,在这样的[寺]可以住。
而在破旧的寺里,须修缮的多;[人们]甚至抱怨连自己的坐卧处也不修缮的人;而修缮者,业处便退失。
在近路的寺、即大路旁的寺里,客[比丘]们日夜聚集;对非时来到的人,须把自己的坐卧处给[他们],自己住在树下或石面上;第二天也同样——如是业处便没有机会。而凡没有这样的客[比丘]拥挤之处,可以住在那里。
所谓「池(soṇḍī)」,即是石[砌的]莲池,许多人为了饮水而聚集到那里;城中住者的出入王家的长老们的内住弟子们为了染[衣]之事而来,他们问起器皿、木材、木槽等,须指示「在某某处」——如是一直都在忙碌。
凡有种种菜叶之处,在那里,即使他取了业处坐着度日间,采菜女们也在近旁唱着歌采叶,以不相宜之声的冲撞而造成业处的障碍。
而凡有种种花鬘丛开得茂盛之处,在那里也有同样的灾扰。
凡有芒果、阎浮果、波罗蜜果等种种果实之处,在那里,想要果实的人们来索取;不给,便发怒,或强行拿取;傍晚时,在寺中经行的[比丘]见到他们,说「优婆塞们,你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便随意辱骂,甚至设法令他不得住下。
而在为人所希求的、被尊为岩窟[胜地]的、如南山、象腹[山崖](Hatthikucchi)、支提山(Cetiyagiri)、质多罗山(Cittalapabbata)那样的寺里住着的[比丘],人们推崇「这是阿罗汉」,想要礼敬而从四周聚集来,因此他不安适。而那[寺]对他适宜的人,应白天去别处,夜里住[在那里]。
在近城的[寺]里,不相宜的所缘现于境;汲水婢女们也以水瓶擦撞着走过,不退到[路旁]让路;有权势的人们也在寺中围起帷幕而坐。
而在近柴的[寺]里,凡有薪柴与适于作器具材料的树木之处,在那里拾柴女们犹如前述的采菜女、采花女一般造成不安适。寺里有树,人们[想]「我们砍了它们来盖房子」,便来砍伐。若[比丘]傍晚从精勤堂出来,在寺中经行,见到他们,说「优婆塞们,你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便随意辱骂,甚至设法令他不得住下。
而凡近田、四周为田地所环绕的[寺],在那里,人们就在寺中作打谷场打谷,睡在门廊,还造成许多别的不安适。又凡有僧团大受用[之田]的[寺],园民们扣留[在家]人家的牛,阻止[他们]轮流用水;人们拿着稻穗给僧团看:「你们看看你们的园民所做的!」由于这样那样的缘故,须前往国王与王的大臣们的门前——这也包括在近田之中。
「有不相宜的人(visabhāgānaṃ puggalānaṃ atthitā)」者:凡互不相宜而结怨的比丘们所住之处,他们争吵时,被[这比丘]劝阻「尊者们,请不要这样做」,便会说:「自从这个粪扫衣者来了以后,我们就完了。」
凡近水港或陆港的[寺],在那里,乘船与随商队而来的人们不断地[说]「给[我们]地方,给饮水,给盐」,纠缠而造成不安适。
而在近边地的[寺],人们对佛等无净信。
在近国界的[寺],有来自国王的怖畏。因为一位国王[认为]「[那地方]不在我的统辖下」而攻击那地方,另一位也[认为]「不在我的统辖下」[而攻击]。此中,这比丘有时游行于这位国王的领土,有时于那位的。于是[人们]以为「这是密探」,使他遭到不幸与灾祸。
「不适宜(asappāyatā)」者:即由于不相宜的色等所缘的往来聚集,或由于被非人所占据,[而]不适宜。此中有这样一件事——相传有一位长老住在林野中。那时,一个夜叉女站在[他的]叶屋门口唱歌。他出来站在门口,她便去到经行道的尽头唱歌。长老去到经行道的尽头,她便站在百人[深]的悬崖[边]唱歌。长老回转。于是她急速过来抓住他,说:「尊者,被我吃掉的像您这样的,不止一两个。」
「不得善友(kalyāṇamittānaṃ alābho)」者:凡不能得到阿阇梨或等同阿阇梨者、戒师或等同戒师者这样的善友之处,在那里,那不得善友正是大过失。如是应知:具有这十八种过失中任何一种的,是「不相宜的」。这也已在诸义注中说过——
「大住处、新住处、破旧住处,以及路旁住处;
有池、有叶与有花,有果,以及众所希求者。
近城、近柴、近田,有不相宜者、近港口;
边地、国界、不适宜,不得善友之处。
这十八处,智者如是了知已,
当远远避开,犹如[避开]有危险的道路。」
相宜的寺
五十三、而凡具足离行处村不太远、不太近等五支的,这名为「相宜的」。因为这已由世尊说过:「诸比丘,怎样的坐卧处是具足五支的呢?诸比丘,于此,坐卧处不太远、不太近、来往方便,昼少杂扰、夜少声响、少喧嚣,少虻、蚊、风、日、爬虫之触。而住在那坐卧处者,不费力便得衣、团食、坐卧处、病缘药资具。而在那坐卧处住着多闻、通晓阿含、持法、持律、持论母的长老比丘;他时时前往[他们那里]请问、发问:『尊者,这是怎样?这是什么义?』那些具寿便为他开显未开显的,明了未明了的,并于种种可疑之处除遣其疑。诸比丘,坐卧处就是这样具足五支的。」(《增支部》10.11)
这是在「舍弃不相宜于定之修习的寺,住在相宜的寺中」这里的详说。
小障碍
五十四、「作小障碍的断除(khuddakapalibodhupacchedaṃ katvā)」者:如是住在适当的寺中的人,凡他所有的那些小障碍,也应断除。即:长的头发、指甲、体毛应剪除;对破旧的衣,应作加固或缝补;或者,污秽的[衣]应染;若钵上有垢,应烧钵;床座等应清理。这是在「作小障碍的断除」这里的详说。
修习的作法
五十五、现在,在「不废弛一切修习的作法而修习(sabbaṃ bhāvanāvidhānaṃ aparihāpentena bhāvetabbo)」这里,这是以地遍为首、依一切业处而作的详说。
因为如是已断除小障碍的比丘,应在食后从乞食回来,除去食后困顿,在远离[人众]的处所安乐地坐下,于已作的或未作的地上取相。因为这已被说过——
「修学地遍者,于地上取相——于已作的或未作的、有边限的而非无边限的、有端的而非无端的、有周缘的而非无周缘的、有界限的而非无界限的、如簸箕大或如盘子大的[地上]。他把那相善加取持,善加审度,善加辨定。他把那相善加取持、善加审度、善加辨定之后,见功德利益,作宝想,生起恭敬,爱乐着,把心系于那所缘:『必定由此行道,我将从老死中解脱。』他已离诸欲……乃至……成就并住于初禅。」
此中,凡在过去世也曾于[佛陀的]教法中或以仙人出家而出家、于地遍中曾生起四种法、五种法之禅者,对这样有福、具足亲依止(upanissaya)的人,在未作的地上——耕过的地方或打谷场上——相便生起,犹如末罗迦长老(Mallakatthera)。相传,那位具寿观看耕过的地方时,与那地方同样大小的相便生起了。他增长那[相],生起五种法之禅,以禅为近因而建立观,证得了阿罗汉果。
而凡如是未曾有过[宿世]修习者,他应不错失在阿阇梨处所学取的业处作法,避开四种遍的过失而作遍。因为依青、黄、赤、白的混杂,有四种地遍的过失。所以不应取青等颜色的泥,而应以如恒河(Gaṅgā)水流中的泥一般的、晨曦色的泥作遍。而它不应作在寺的中央、沙弥等往来之处,而应在寺的边缘、隐蔽之处,于山崖下或叶屋中,作成可移动的或固定于该处的。其中,可移动的,应在四根木棍上绑上破布、皮革或草席,在那上面以除去了草、根、砂砾、碎瓦并善加揉捏的泥,涂成所说大小的圆形而作。遍作(parikamma)之时,应把它铺在地上来看。固定于该处的,应在地上以莲蓬的形状打入木桩,用藤蔓编结而作。若那泥不够,应在下面放入别的[泥],在上面以善加清净的晨曦色的泥,作成一搩手又四指宽的圆形。因为正是就这个大小而说「如簸箕大或如盘子大」;而「有边限的而非无边限的」等,是为了它的界限而说的。
五十六、所以,如是作出所说大小的界限之后——木抹子会生起不相合的颜色,所以不取那[木抹子],而以石抹子磨,使[表面]平坦如鼓面;打扫那地方,沐浴回来,在距遍的圆盘两肘半之处,坐在已敷设的、脚高一搩手又四指、善加铺设的椅子上。因为坐得比那更远,遍便不现起;更近,则遍的过失显现。坐得更高,须俯颈来看;更低,膝盖疼痛。所以应依所说的方法坐下,以「诸欲少味」等方法省察诸欲中的过患,对作为诸欲之出离(nissaraṇa)、作为超越一切苦之方便的出离(nekkhamma)生起渴望,以随念佛、法、僧的功德而生起喜与愉悦,[想]:「这就是一切佛、独觉佛、圣弟子所行的出离之行道。」对行道生起尊重,[想]:「必定由此行道,我将成为远离之乐味的分享者。」生起热忱,以平均的方式张开眼睛,取相而修习。
因为眼睁得过开者,眼会疲劳,圆盘也过于显明,因此他的相不生起;睁得过微者,圆盘不显明,心也退缩,如此相也不生起。所以应如在镜面上看自己面影者一般,以平均的方式张开眼睛,取相而修习;不应省察颜色,不应作意[地界的]相。然而,不舍颜色,使[颜色]与所依同类,依[地界的]增盛而把心安立于施设法上,而作意。在「地(pathavī)、大地(mahī)、沃土(medinī)、土地(bhūmi)、持财(vasudhā)、持宝(vasundharā)」等地的名称中,凡他所欲的、凡顺于他的想的,便应说那个。然而「地」这个名称正是显明的,所以应唯依显明者,以「地、地」来修习。应时而张眼、时而闭眼而转向。只要取相未生起,便应依这同一方法修习一百次、一千次,甚至更多次。
五十七、他这样修习时,当闭眼而转向者[觉得那相]如张眼之时一般进入[意门的]领域,那时便名为取相(uggahanimitta)已生起。从它生起之时起,便不应坐在那地方,应进入自己的住所,坐在那里修习。为避免洗脚的麻烦,他应有一双单层的鞋与一根拐杖。于是,若他幼嫩的定因某种不适宜的原因而失去,他应穿上鞋、拿着拐杖,到那地方去,取了相回来,安乐地坐下修习,应一再地专注[那相],应令[业处]为思量(takka)所击、为寻(vitakka)所击。他这样做时,诸盖渐次被镇伏,诸烦恼沉寂,心以近行定(upacārasamādhi)而得定,似相(paṭibhāganimitta)生起。
此中,前面的取相与这[似相]的差别是:在取相中,遍的过失显现;似相则如从囊中取出的镜面、如善加洗净的螺贝盘、如从云间出来的月轮、如乌云前的白鹭,犹如破开取相而出一般,比那[取相]清净百倍、千倍而现起。然而它既无颜色,也无形状。因为假如它是这样的,便会是眼所识知的、粗的、可思择的、为三相所印的;但它不是那样的。因为这只是得定者的现起之行相,是想所生的。
五十八、而从它生起之时起,诸盖已确被镇伏,诸烦恼已确沉寂,心已确以近行定而得定。
因为定有两种:近行定与安止定(appanāsamādhi)。心以两种行相得定:或于近行地,或于获得地。此中,于近行地,心由盖的舍断而得定;于获得地,[心]由[禅]支的显现[而得定]。
而两种定的差别是这样:在近行中,[禅]支未生起力量;由于诸支未生起力量,犹如幼小的孩童被扶起站着,一再跌倒在地上,同样,近行生起时,心时而以相为所缘,时而沉入有分。而在安止中,诸支已生起力量;由于它们已生起力量,犹如强壮的人从座位起来,可以站立一整天,同样,安止定生起时,心一旦切断有分的轮次,便可整夜、整日地住立,唯依善速行的次第而转起。
此中,这与近行定一同生起的似相,令它生起是极难的。所以,若他能就在那一次跏趺坐中增长那相而证得安止,那很好;若不能,他便应不放逸地守护那相,犹如[守护]转轮王的胎儿。因为如此——
守护相者,已得的便不会退失;
若无守护,所得的一一失去。
七适宜
五十九、此中,这是守护的方法——
住处、行处、言谈,人、食物、时节,
以及威仪:这七者之中,应避开不适宜的;
应亲近七种适宜的,因为如是行道者,
不久之后,有些人便有安止。
此中,他住在某住处时,未生的相不生起,或已生的[相]失去,未现起的念不现起,未得定的心不得定,这[住处]是不适宜的。在那里相既生起又坚固,念现起,心得定,犹如住那伽山的精勤者帝须长老(Nāgapabbatavāsīpadhāniyatissatthera)那样,这[住处]是适宜的。所以,若一座寺中有许多住处,应在那里每一处各住三天,在哪里他的心专一,便应住在那里。因为由于住处适宜,住在铜鍱洲(Tambapaṇṇidīpa)小那伽窟(Cūḷanāgaleṇa)的五百位比丘,就在那里取了业处,证得了阿罗汉果。而须陀洹等[圣者],以及在别处证得圣地、在那里证得阿罗汉果者,则无数可计。在质多罗山寺(Cittalapabbatavihāra)等其他[寺]中也是如此。
而行处村,凡在坐卧处的北边或南边、不太远、在一俱卢舍半以内、易得丰足之食的,那是适宜的;相反的是不适宜的。
「言谈」者:属于三十二种畜生论的是不适宜的,因为它导致他的相消失。依于十论事的是适宜的,那也应适量地说。
人也是:不作畜生论、具足戒等功德的人,依止他,未得定的心便得定,或已得定的心更为坚固,这样的人是适宜的。而多致力于身的强健、作畜生论者是不适宜的。因为他只会令那[心]污浊,如泥水[令]清水[污浊]一般;遇到这样的人,就像住拘吒山(Koṭapabbata)的那位年轻[比丘]一样,连等至也会失去,何况相呢!
而食物,对某人甜的是适宜的,对某人酸的是适宜的。时节也是,对某人冷的是适宜的,对某人热的是适宜的。所以,受用哪种食物或时节时安适,未得定的心得定,或已得定的[心]更为坚固,那食物与那时节是适宜的;其他的食物与其他的时节是不适宜的。
于诸威仪中也是,对某人经行是适宜的,对某人卧、立、坐中的某一种[是适宜的]。所以,应如[考察]那住处一般考察三天,在哪种威仪中未得定的心得定,或已得定的[心]更为坚固,那是适宜的;应知其他的是不适宜的。
如是,应避开这七种不适宜的,亲近适宜的。因为如是行道、多串习相者,不久之后,有些人便有安止。
十种安止善巧
六十、而若有人如是行道也没有[安止],他应成就十种安止善巧(appanākosalla)。此中这是方法:应以十种行相求安止善巧——由使事物明净,由令诸根平等而行,由善巧于相,在应策励心之时策励心,在应抑制心之时抑制心,在应令心欢喜之时令心欢喜,在应旁观心之时旁观心,由远避心不得定之人,由亲近心得定之人,由倾心于此。
六十一、此中,所谓「使事物明净」,即使内外的事物成为明净。因为当他的发、爪、毛长了,或身体沾满汗垢时,内事便不明净、不清净;而当他的衣破旧、污秽、有臭味,或坐卧处杂乱时,外事便不明净、不清净。而在内外之事不明净时,所生起的心与心所中,智也不清净——犹如依止不清净的灯盏、灯芯与灯油而生起的灯焰之光。以不清净的智思择诸行者,诸行也不显明;勤修业处者,业处也不达到增长、增广、广大。而在内外之事明净时,所生起的心与心所中,智也明净、清净——犹如依止清净的灯盏、灯芯与灯油而生起的灯焰之光。以清净的智思择诸行者,诸行也显明;勤修业处者,业处也达到增长、增广、广大。
六十二、所谓「令诸根平等而行」,即令信等诸根成为平等。因为若他的信根强而其余[诸根]钝,那么精进根便不能作策励之事,念根不能作现起之事,定根不能作不散乱之事,慧根不能作照见之事。因此,应以省察法的自性、或以「依什么样的作意而使它变强,便对那[作意]不作意」的方式令它减弱。跋迦利长老(Vakkalitthera)之事在此即是例证。而若精进根强,那么信根便不能作胜解之事,其余[诸根]也不能作各自之事。因此,应以修习轻安等令它减弱。在那[一边],也应举出输那长老(Soṇatthera)之事[为例]。其余[诸根]中也应如是知:当其中一个强时,其余[诸根]便不能胜任自己的事。而此中特别称赞信与慧、以及定与精进的平等。因为信强而慧钝者成为盲信,于不当之处生信;慧强而信钝者偏向诡诈一边,犹如由药所生的病难以医治。二者平等时,才于应当[生信]之处生信。而定强精进钝者,由于定属懈怠一边,懈怠便压过[他];精进强而定钝者,由于精进属掉举一边,掉举便压过[他]。而定若与精进相结合,便不致落入懈怠;精进若与定相结合,便不致落入掉举。因此,应令这二者平等——因为由二者的平等,才有安止。此外,对修定业处者,信强一些也是可以的:这样有信而确信,他将证得安止。而在定与慧之中,对修定业处者,一境性强一些是可以的——这样他才证得安止;对修观业处者,慧强一些是可以的——这样他才证达[诸法之]相的通达。而由二者的平等,也仍有安止。至于念,则在一切[处]都以强为宜。因为念守护心,使它不因偏于掉举一边的信、精进、慧而落入掉举,也不因偏于懈怠一边的定而落入懈怠。因此,念犹如一切菜肴中的盐,又犹如掌一切事务的大臣于国王的一切事务中一样,在一切[处]都是所应求的。因此[义注中]说:「而世尊说念于一切处都是所需的。什么缘故呢?因为心以念为依止,而念以守护为现起;没有念,心的策励与抑制便不成。」
六十三、所谓「善巧于相」,即对地遍等心一境性之相,善巧于作出未作出的、善巧于修习已作出的,以及善巧于守护由修习所得的;此处所意指的是那[守护的善巧]。
六十四、又如何在应策励心之时策励心呢?当他的心因精进过于松缓等而退缩时,那时他不修习轻安觉支等三[觉支],而修习择法觉支等[三觉支]。因为这已由世尊说过——
「诸比丘,譬如有人想要点燃小火,他若在其中放入湿草、放入湿牛粪、放入湿柴,又吹以水风,又以尘土覆盖它——诸比丘,这人能点燃那小火吗?」「不能,尊者。」「正是这样,诸比丘,当心退缩之时,那时不是修习轻安觉支之时、不是定……乃至……不是修习舍觉支之时。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退缩之心由这些法而难以被策举起来。诸比丘,而当心退缩之时,那时正是修习择法觉支之时、是修习精进觉支之时、是修习喜觉支之时。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退缩之心由这些法而容易被策举起来。诸比丘,譬如有人想要点燃小火,他若在其中放入干草、放入干牛粪、放入干柴,又用口吹气,而不以尘土覆盖它——诸比丘,这人能点燃那小火吗?」「能,尊者。」(《相应部》5.234)
而此中,择法觉支等的修习应依各自之食而知。因为这已被说过——
「诸比丘,有善与不善法、有罪与无罪法、劣与胜法、黑白相对法;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择法觉支生起、或已生的择法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同样,「诸比丘,有发勤界(ārambhadhātu)、出离界(nikkamadhātu)、勇猛界(parakkamadhātu);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精进觉支生起、或已生的精进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同样,「诸比丘,有作为喜觉支之处的诸法;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喜觉支生起、或已生的喜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此中,依通达自相与共相而转起的作意,名为于善等[法]的如理作意。依令发勤界等生起而转起的作意,名为于发勤界等的如理作意。此中,「发勤界」者:称为最初的精进。「出离界」者:由于从懈怠中出离,比那更有力。「勇猛界」者:由于步步向前迈进,比那还更有力。而「作为喜觉支之处的诸法」,这正是喜的名称;能令它生起的作意,也名为如理作意。
此外,有七法导向择法觉支的生起:多请问、使事物明净、令诸根平等而行、远避劣慧之人、亲近具慧之人、省察甚深智之行、倾心于此。
有十一法导向精进觉支的生起:省察恶趣等的怖畏;见到以精进为依的世间与出世间殊胜之证得的功德利益;如是省察所行之道:「佛、独觉佛、大声闻所行之道,我应当去行,而懈怠者不可能行那[道]」;以令施主们得大果而恭敬团食;如是省察导师的伟大:「我的导师是称赞发起精进者,他的教法不可违越,他对我们大有助益,以行道供养他,他才是被供养的,否则不然」;如是省察遗产的重大:「我应当取得称为正法的大遗产,而懈怠者不可能取得它」;以作意光明想、转换威仪、受用露地等而除遣昏沉睡眠;远避懈怠之人;亲近已发勤精进之人;省察正勤;倾心于此。
有十一法导向喜觉支的生起:佛随念、法……僧……戒……舍……天随念、寂止随念、远避粗鄙之人、亲近温润之人、省察令人净信的经、倾心于此。如是,以这些行相令这些法生起者,名为修习择法觉支等。如是,在应策励心之时策励心。
六十五、如何在应抑制心之时抑制心呢?当他的心因精进过于发勤等而掉举时,那时他不修习择法觉支等三[觉支],而修习轻安觉支等[三觉支]。因为这已由世尊说过——
「诸比丘,譬如有人想要熄灭大火聚,他若在其中放入干草……乃至……而不以尘土覆盖它——诸比丘,这人能熄灭那大火聚吗?」「不能,尊者。」「正是这样,诸比丘,当心掉举之时,那时不是修习择法觉支之时、不是精进……乃至……不是修习喜觉支之时。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掉举之心由这些法而难以被平息。诸比丘,而当心掉举之时,那时正是修习轻安觉支之时、是修习定觉支之时、是修习舍觉支之时。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掉举之心由这些法而容易被平息。诸比丘,譬如有人想要熄灭大火聚,他若在其中放入湿草……乃至……又以尘土覆盖它——诸比丘,这人能熄灭那大火聚吗?」「能,尊者。」(《相应部》5.234)
此中也应依各自之食而知轻安觉支等的修习。因为这已由世尊说过——
「诸比丘,有身轻安、心轻安;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轻安觉支生起、或已生的轻安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同样,「诸比丘,有止相、不散乱相;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定觉支生起、或已生的定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同样,「诸比丘,有作为舍觉支之处的诸法;对它多作如理作意——这就是未生的舍觉支生起、或已生的舍觉支增多、广大、修习圆满之食。」(《相应部》5.232)
此中,观察他的轻安等先前曾如何生起的那行相,依令它们生起而转起的作意,在三句中都名为如理作意。而「止相」,这是止的增语;又依不散乱之义,那[止]也正是「不散乱相」。
此外,有七法导向轻安觉支的生起:受用上妙的饮食、受用安乐的时节、受用安乐的威仪、中舍的加行、远避身粗暴之人、亲近身轻安之人、倾心于此。
有十一法导向定觉支的生起:事物明净、善巧于相、令诸根平等而行、在适时抑制心、在适时策励心、依信与悚惧而令无味之心欢喜、旁观正当转起的[心]、远避心不得定之人、亲近心得定之人、省察禅与解脱、倾心于此。
有五法导向舍觉支的生起:于众生中舍、于诸行中舍、远避爱执众生与诸行之人、亲近于众生与诸行中舍之人、倾心于此。如是,以这些行相令这些法生起者,名为修习轻安觉支等。如是,在应抑制心之时抑制心。
六十六、如何在应令心欢喜之时令心欢喜呢?当他的心因慧的加行迟钝、或因未证得寂止之乐而无味时,那时他以省察八悚惧事(saṃvegavatthu)而令它悚惧。所谓八悚惧事,即生、老、病、死这四种,恶趣之苦为第五,过去以轮回为根源之苦、未来以轮回为根源之苦、现在以寻求食物为根源之苦。又以随念佛、法、僧的功德而令它生起净信。如是,在应令心欢喜之时令心欢喜。
如何在应旁观心之时旁观心呢?当他如是行道时,心不退缩、不掉举、不无味,于所缘平等运行、已入止之道,那时他便不再对它作策励、抑制、令欢喜之事——犹如御者对于平稳前行的诸马。如是,在应旁观心之时旁观心。
所谓「远避心不得定之人」,即远远舍弃那些未曾踏上出离之行道、忙于众多事务、心散乱的人。
所谓「亲近心得定之人」,即时时前往那些已踏上出离之行道、已得定的人。
所谓「倾心于此」,即倾心于定:以定为重、倾向于定、趋向于定、朝向于定,此是其义。
如是,应成就这十种安止善巧。
六十七、
因为对如是成就这安止善巧者,
在获得相时,安止便转起。
如是行道者,若那[安止]不转起,
即使如此也不应舍弃致力,智者应当精勤。
因为人若舍弃了正精进,而说证得殊胜,
即便微少,这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明智者观察心转起的行相,
应一再地调和精进的平等。
意即使稍稍趋于退缩,也应策励它;
抑止过于发勤的[意],令它平等地转起。
如于花粉、青莲叶、丝、船、管上,
蜜蜂等的作为已被善加称说那样,
把意从退缩与掉举之状完全解脱出来,
如是应令意趋向相。
令[心]趋向相
六十八、此中这是义的阐明——犹如不善巧的蜜蜂,知道「某棵树上花开了」,便以猛急的速度冲去,越过了它,回头时,在花粉已尽时才到达;另一只不善巧的[蜜蜂]以迟缓的速度冲去,也在[花粉]已尽时才到达;而善巧的[蜜蜂]以平均的速度冲去,安乐地到达花丛,随意采取花粉,酿成蜜而享受蜜的滋味。
又犹如外科医师的内住弟子们在放入水盆的青莲叶上学习刀术时,一个不善巧的猛然下刀,或把青莲叶切成两半,或把它压入水中;另一个不善巧的怕切断、怕压入,连用刀碰一下都不敢;而善巧的以平均的加行在那上面显示刀的划击,成为技艺纯熟者,在那样的场合施术而得到报酬。
又犹如国王说:「谁取来四寻长的蛛丝,便得四千[钱]。」一个不善巧的人猛拉蛛丝,处处都扯断了;另一个不善巧的怕扯断,连用手碰一下都不敢;而善巧的从一端开始,以平均的加行绕在木棒上而取来,得到报酬。
又犹如不善巧的舵手,在大风中张满帆,使船冲到异地;另一个不善巧的在微风中降下帆,使船停在原地;而善巧的在微风中张满帆,在大风中张半帆,平安到达所欲之处。
又犹如阿阇梨对内住弟子们说:「谁不洒出油而注满[油]管,便得报酬。」一个贪图报酬的不善巧者急急注入而洒出油;另一个不善巧的怕洒出油,连倒都不敢;而善巧的以平均的加行注满而得到报酬。
同样,一位比丘在相生起时,[想]「我要很快证得安止」,便作猛烈的精进;他的心由于精进过于发勤而落入掉举,他不能证得安止。一位[比丘]见到精进过于发勤的过失,[想]「现在我要这安止做什么」,便减弱精进;他的心由于精进过于退缩而落入懈怠,他也不能证得安止。而凡把即使稍稍退缩的[心]从退缩之状、把掉举的[心]从掉举中解脱出来,以平均的加行令[心]趋向相而转起者,他证得安止;应当成为那样的人。就此义而说了这——
如于花粉、青莲叶、丝、船、管上,
蜜蜂等的作为已被善加称说那样,
把意从退缩与掉举之状完全解脱出来,
如是应令意趋向相。
初禅论
六十九、如是令意趋向相者,[想]「现在安止将要成就」,[于是]切断有分,以依「地、地」的修习而现起的那同一地遍为所缘,意门转向生起。其后就在那同一所缘上,四个或五个速行相继转起。其中最后一个是色界的,其余是欲界的;[它们]比平常的心有更强的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由于是安止的遍作,也称为「遍作」;又如村等的邻近处称为「村的近行」「城的近行」,同样由于接近安止、或在[安止的]近旁运行,也称为「近行」;由于随顺此前的遍作与此上的安止,也称为「随顺(anuloma)」。而此中最后的那个,由于胜过有限的种姓、修成广大的种姓,也称为「种姓(gotrabhu)」。而依不重取已取者,此中第一是遍作,第二是近行,第三是随顺,第四是种姓;或者第一是近行,第二是随顺,第三是种姓,第四或第五是安止心。因为唯第四或第五[心]安止,而那是依速证智者与迟证智者[而定]。在那之后,速行便落下,[于是]轮到有分。
而论师瞿达多长老(Ābhidhammikagodattatthera)说了这经句:「前前的诸善法,以串习缘(āsevanapaccaya)为后后的诸善法之缘」(《发趣论》1.1.12),[然后]说:「由于串习缘,后后之法较强,所以在第六、第七[心]也有安止。」这在诸义注中被以「这只是长老自己的意见」而驳斥了。而[诸义注中]说:「唯在第四、第五[心]有安止;此后速行名为已落下,由于接近有分。」由于这是经过考察之后才说的,不能驳斥它。因为犹如一个人朝着断崖奔跑,即使想要停下,在边缘踏足也不能停住,只会落入断崖;同样,由于接近有分,在第六或第七[心]不能安止。所以应知唯在第四、第五[心]有安止。
而那[安止]唯是一心刹那的。因为在七处没有所谓时程的限定:在初次安止中,在世间的诸神通中,在四道中,在紧接道之后的果中,在色有、无色有中作为有分的禅中,在作为灭[尽定]之缘的非想非非想处中,在从灭[尽定]出起者的果等至中。此中,紧接道之后的果不超过三[心];作为灭[尽定]之缘的非想非非想处不超过两[心];在色界、无色界中,有分无有限量;在其余诸处,唯是一心。如是,安止唯是一心刹那的。其后落入有分。然后切断有分,为省察禅而有转向,其后是省察禅。
而至此,他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成就并住于初禅(《法集论》160;《长部》1.226)。如是,他便证得了离五支、具五支、三种善、具足十相的初禅——地遍。
七十、此中,「已离诸欲(vivicceva kāmehi)」者:即与诸欲分开、无有[诸欲]、离去之后。而此中的这个「唯(eva)」字,应知是确定之义。又因为是确定之义,所以它显明:在成就并住于初禅之时,诸欲虽不存在,[仍]是那初禅的对治;并且唯由舍弃诸欲才证得它。
怎么说呢?因为在如是作确定——「唯已离诸欲」时,这便显然:诸欲必定是禅的对治,有了它们,这[禅]便不转起,犹如有黑暗时[便没有]灯光;并且唯由舍弃它们才证得这[禅],犹如唯由舍弃此岸才[到达]彼岸。所以[它]作确定。
此中或有[人问]:为什么这[唯字]只在前句中说,而不在后句中[说]呢?难道不离诸不善法也可以成就并住于禅吗?不应这样看。因为由于[禅]是那[诸欲]的出离,它才在前句中说。因为由于超越欲界、由于是欲贪的对治,这禅正是诸欲的出离。即如所说:「诸欲的出离即是出离(nekkhamma)。」(《长部》3.353)而在后句中也应这样说:犹如在「诸比丘,唯在此[教法]中有沙门,此[教法]中有第二沙门」(《中部》1.139;《增支部》4.241)这里,「唯」字是带过来而说的。因为不离开除此[欲欲]以外的、称为盖的其他诸不善法,也不可能成就并住于禅。所以,应在两句中都看到这[唯字]:「唯已离诸欲,唯已离诸不善法」。而在两句中,虽然以「已离」这个共通之语,彼分远离等与身远离等一切远离都被摄入,然而此处应只看作身远离、心远离、镇伏远离这三种。
而以「诸欲(kāmehi)」这一语,应看作:凡在《[大]义释》中以「什么是事欲?可意的诸色……」等方法(《大义释》1)所说的事欲,以及凡在同处与《分别论》中如是所说的烦恼欲:「欲是欲,贪是欲,欲贪是欲,思惟是欲,贪是欲,思惟贪是欲,这些称为诸欲」(《大义释》1;《分别论》564),它们全都被摄入了。因为如此,「已离诸欲」也可解作「也已离诸事欲」之义,由此便说了身远离;「离诸不善法」可解作已离诸烦恼欲或一切不善之义,由此便说了心远离。而此中,由前[句]说离诸事欲,便阐明了欲乐的舍弃;由第二[句]说离诸烦恼欲,便阐明了出离之乐的摄受。又正由说离事欲与烦恼欲,应知此中由第一[句]阐明了杂染之事的舍断,由第二[句]阐明了杂染的舍断;由第一[句]阐明了贪求之状的因的舍弃,由第二[句]阐明了愚人之状的[因的舍弃];由第一[句]阐明了加行的清净,由第二[句]阐明了意乐的滋养。这暂且是于「诸欲」这里所说的诸欲中,事欲一方的方法。
而在烦恼欲一方,以「欲」「贪」等而有多种区分的欲欲本身,被意指为「欲」。它虽属于不善,却由于是禅的对治,在《分别论》中以「此中,什么是欲?欲是欲」等方法(《分别论》564)被另外说出。或者,由于是烦恼欲而在前句中说,由于属于不善而在第二句中[说]。又由于它有多种区分,所以不说「从欲(kāmato)」,而说「从诸欲(kāmehi)」。
而虽然其他诸法也是不善,在《分别论》中以「此中,什么是诸不善法?欲欲……」等方法只说了诸盖,因为[要]显示后面[所说]诸禅支是[其]对立者的对治者。诸盖是禅支的对立者,唯诸禅支是它们的对治者、摧毁者、破坏者——是所说的意思。因为如此,在《藏释》中说:「定是欲欲的对治,喜是瞋恚的[对治],寻是昏沉睡眠的[对治],乐是掉举追悔的[对治],伺是疑的[对治]。」
如是,此中以「已离诸欲」,说了欲欲的镇伏远离;以「离诸不善法」,[说了]五盖的[镇伏远离];而依不重取已取者,由第一[句说了]欲欲的,由第二[句说了]其余诸盖的。同样,由第一[句说了]三不善根中以五欲功德之区分为境的贪的,由第二[句说了]以怨恨事之区分等为境的瞋与痴的。或者在暴流等诸法中,由第一[句说了]欲暴流、欲轭、欲漏、欲取、贪欲身系、欲贪结的,由第二[句说了]其余的暴流、轭、漏、取、系、结的。又由第一[句说了]渴爱及与它相应者的,由第二[句说了]无明及与它相应者的。此外,应知由第一[句]说了与贪相应的八种心生起的、由第二[句]说了其余四种不善心生起的镇伏远离。这暂且是于「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这里的义的阐明。
七十一、至此,显示了初禅的断支之后,现在为了显示[它的]相应支,才说「有寻、有伺(savitakkaṃ savicāraṃ)」等语。此中,寻思(vitakkana)为「寻(vitakko)」,是说思量(ūhana)。这[寻]以把心安置于所缘为相,以敲击、遍敲击为味。正是这样,依着它,瑜伽行者被说为「使所缘被寻所敲击、被寻所遍敲击」。以把心引入所缘为现起。
伺察(vicaraṇa)为「伺(vicāro)」,是说随行(anusañcaraṇa)。这[伺]以随摩所缘为相,以令俱生[诸法]连系于彼[所缘]为味,以心的连续不断为现起。
而它们虽然在某些[心]中不相离,然而以粗义与前导义,寻是心的最初投注,犹如敲钟;以细义与随摩之性,伺是连续不断,犹如钟的余响。又此中,寻有扩展,在[心]最初生起之时成为心的颤动,犹如想飞上天空的鸟振动翅膀,又如心随香气的蜜蜂朝向莲花扑下。伺是寂静地转起的,是心不甚颤动之性,犹如已飞上天空的鸟展开翅膀,又如朝向莲花扑下的蜜蜂在莲花上方盘旋。而《二集义注》中说:「依把心安置于所缘之性而转起的寻,犹如在空中行进的大鸟以两翼兜住风、令两翼平稳而行;依随摩之性而转起的伺,犹如[那鸟]为兜住风而鼓动两翼而行。」那[说法]适合于依连续不断而转起[的情形]。而它们的这一差别,在初禅与第二禅中是明显的。
再者,犹如有人以一只手牢握沾了污垢的铜器,以另一只手用[蘸了]粉末与油的毛团擦拭它:寻犹如牢握的手,伺犹如擦拭的手。同样,犹如陶师以杖击转动轮盘而作器皿:寻犹如按压的手,伺犹如往这里那里移动的手。同样,犹如画圆圈者:安置的寻犹如固定插在中央的针,随摩的伺犹如在外绕转的针。如是,此禅与这寻、这伺一起转起,犹如树与花、果[一起],因此称为「有寻、有伺」。而在《分别论》中,是以「具备、完全具备这寻与这伺」等方式(《分别论》565),作了以人为依据的说示。但那里的意义也应同样如是见。
「离生(vivekajaṃ)」此中:远离(vivitti)为「远离(viveko)」,义即诸盖的离去。或者,被远离者为「远离」,义即远离了诸盖的、与禅相应的法聚。由那远离、或在那远离中所生,故为「离生」。
七十二、「喜、乐(pītisukhaṃ)」此中:令[身心]满悦(pīṇayati),故为「喜(pīti)」。它以爱悦为相,以令身心满悦为味,或以遍满为味,以高扬为现起。而这喜有五种:小喜、刹那喜、继起喜、踊跃喜、遍满喜。此中,小喜只能令身上汗毛竖立而已。刹那喜犹如一刹那又一刹那的电光闪现。继起喜犹如海浪[冲]岸,一再涌入身中而碎散。踊跃喜是强力的,能令身体向上,达到令[身]腾跃于空中的程度。正是这样,住富那婆利迦的大帝须长老(Puṇṇavallikavāsī Mahātissatthera)在月圆日的傍晚前往塔庙庭院,见到月光,面向大塔(Mahācetiya),[心想:]「此时此刻,四众正在礼敬大塔啊!」依平素所见的所缘,生起了以佛为所缘的踊跃喜,犹如在灰泥地上被拍击的彩球,腾空而起,正落在大塔庭院中。同样,在祇利乾陀迦寺(Girikaṇḍakavihāra)近旁的跋多迦罗迦村(Vattakālakagāma),有一位良家女也以强力的、以佛为所缘的踊跃喜腾跃于空中。
相传,她的父母傍晚为了听法前往寺院时,[对她说:]「女儿,你身子沉重,不能在非时行走;我们为你分享[功德]而去听法。」便走了。她虽想去,却不能违拒他们的话,便留在家中,站在家门前的庭院里,借着月光眺望祇利乾陀迦[寺]空中塔(ākāsacetiya)的庭院,看见了塔庙的灯供养,又[看见]四众以花鬘、香等作了塔庙供养、正在右绕,并听见了比丘僧团合诵的声音。于是,她[心想]:「这些人真有福啊!他们能前往寺院,在这样的塔庙庭院中周行,又能听闻这样甜美的说法。」正当她望着犹如珍珠堆一般的塔庙时,踊跃喜生起了。她腾跃于空中,比父母更早从空中降落在塔庙庭院中,礼敬了塔庙,站着听法。于是父母来了,问她:「女儿,你是从哪条路来的?」她说:「我是从空中来的,不是从路上来的。」被[问]:「女儿,在空中行走的是漏尽者们,你是怎么来的?」她说:「我借着月光眺望塔庙站着时,生起了以佛为所缘的强力的喜。于是我既不知道自己是站着,也不知道是坐着,只凭所取的相腾跃于空中,落在了塔庙庭院中。」
如是,踊跃喜达到令[身]腾跃于空中的程度。而当遍满喜生起时,全身被遍满,犹如吹满的皮囊,又如被大洪水冲入的山腹。
而这五种喜怀胎、趋于成熟时,便圆满两种轻安:身轻安与心轻安。轻安怀胎、趋于成熟时,便圆满两种乐:身的与心的。乐怀胎、趋于成熟时,便圆满三种定:刹那定、近行定、安止定。其中,凡作为安止定之根本而增长、达到与定相应的遍满喜,这就是此义中所意指的喜。
七十三、而另一个:令安乐(sukhana)为「乐(sukhaṃ)」;或者,善加(suṭṭhu)啮食(khādati)、挖除(khanati)身心的病恼,故为「乐」。它以悦适为相,以滋长相应诸法为味,以资益为现起。而它们虽然在某些[心]中不相离,然而获得可喜所缘的欣悦是喜,受用已获得之味是乐。有喜处即有乐;有乐处不一定有喜。喜为行蕴所摄;乐为受蕴所摄。喜犹如在旷野中疲困者见到、听到林边之水时[的状态];乐犹如[他]进入林荫、受用水时[的状态]。应知这是就它们在各自的时候显著而说的。如是,这喜与这乐属于此禅,或在此禅中有,故此禅称为「喜、乐」[的]。
或者,喜与乐为「喜乐」,犹如「法与律」等。离生的喜乐属于此禅,或在此禅中有,如是也是「离生喜乐」。因为此中,正如禅[是离生的],喜乐也同样正是离生的,而它为此[禅]所有,因此用一个词说「离生喜乐」也是合宜的。而在《分别论》中,是以「此乐与此喜俱行」等方式(《分别论》567)说的。但那里的意义也应同样如是见。
「初禅(paṭhamaṃ jhānaṃ)」者:这将在后面阐明。「成就(upasampajja)」者:即趋近,是说证得;或者是使成就,是说成办。而在《分别论》中说:「『成就』者:即初禅的得、获得、达到、等达、触证、作证、成就。」它的意义也应同样如是见。「住(viharati)」者:即以与之相应的威仪住,具足如是所说那样的禅,而成办自体的行止、进行、护持、维持、维系、行、住。因为这已在《分别论》中说过:「『住』者:行止、进行、护持、维持、维系、行、住,因此称为『住』。」(《分别论》540)
离五支等
七十四、而所说的「离五支、具五支(pañcaṅgavippahīnaṃ pañcaṅgasamannāgataṃ)」,此中,应知依欲欲、瞋恚、昏沉睡眠、掉举追悔、疑这五盖的舍断而为离五支。因为当这些未断时,禅不生起。因此这些称为它的断支。因为虽然在禅的刹那其他不善法也被舍断,然而唯有这些特别是作禅之障碍者。因为被欲欲诱惑于种种境的心,不在一性所缘上得定;或者,被欲欲所征服的那[心],不行于为舍断欲界的行道。被瞋恚在所缘上撞击的[心],不能无间断地转起。被昏沉睡眠所征服的[心]是不适业的。被掉举追悔所驱使的[心],正是不寂止而游荡。被疑所损害的[心],不登上成就禅之证得的行道。如是,由于特别是作禅之障碍者,唯有这些被说为断支。
而由于寻把心安置于所缘,伺令[它]连续不断;由于它们,已为不散乱而完成了加行的心,[其]由加行成就而生的喜作满悦,乐作滋长;于是,为这安置、连续、满悦、滋长所资益的一境性,把这[心]连同其余相应法,平等而正确地置于一性所缘上——因此,应知依寻、伺、喜、乐、心一境性这五者的生起而为具五支。因为当这五者生起时,禅便名为已生起。因此这五者称为它的具足支。因此不应执取「有一种与这些[支]具足、[而与它们]不同的所谓禅」。而正如唯依诸支而说「四支军」「五支乐」「八支道」,应知这[禅]也同样唯依诸支而称为「五支的」或「具五支」。
这五支虽然在近行刹那中也有,然而在近行中它们比平常的心更强。而在这里,它们比近行[中的]更强,已达到色界之相。因为在这里,寻以极明净的行相把心安置于所缘而生起;伺极度随摩所缘[而生起];喜、乐遍满全身[而生起]。正因此[世尊]说:「其全身没有任何一处不被离生的喜、乐所遍满。」(《长部》1.228)心一境性也犹如箱盒的上盖[合]于下底那样,触着所缘而生起。这就是它们与其他[时候诸支]的差别。此中,心一境性虽然在「有寻、有伺」这段文中没有被指出,然而由于在《分别论》中这样说:「禅:即寻、伺、喜、乐、心一境性。」(《分别论》569)[所以它]正是[禅]支。因为世尊以何种意趣作了总说,那[意趣]正由他在《分别论》中阐明了。
三种善
七十五、而在「三种善、具足十相(tividhakalyāṇaṃ dasalakkhaṇasampannaṃ)」这里:依初、中、终而为三种善;应知依正是那初、中、终的诸相而为具足十相。
此中,这是圣典——
「初禅的行道清净是初,舍的增益是中,令喜是终。初禅的行道清净是初,初有几相?初有三相:凡是那[禅]的障碍,心从那[障碍]清净;由于清净,心行于中正的止相;由于已行,心跃入那里。凡心从障碍清净,凡由于清净心行于中正的止相,凡由于已行心跃入那里——初禅的行道清净是初,初有这三相。因此称为:初禅既是初善的,也是具足三相的。
「初禅的舍的增益是中,中有几相?中有三相:旁观已清净的心,旁观已行于止的[心],旁观以一性现起的[心]。凡旁观已清净的心,凡旁观已行于止的[心],凡旁观以一性现起的[心]——初禅的舍的增益是中,中有这三相。因此称为:初禅既是中善的,也是具足三相的。
「初禅的令喜是终,终有几相?终有四相:依在那里所生诸法不相逾越之义的令喜,依诸根一味之义的令喜,依运载与之相应的精进之义的令喜,依串习之义的令喜。初禅的令喜是终,终有这四相。因此称为:初禅既是终善的,也是具足四相的。」(《无碍解道》1.158)
此中,有些[师]如是解说:所谓行道清净,是连同资粮的近行;所谓舍的增益,是安止;所谓令喜,是省察。然而由于圣典中说:「达于一性的心,既跃入行道清净,又被舍所增益,并被智所令喜。」(《无碍解道》1.158)因此应知:正是在安止之内,依[其]所从来而为行道清净,依中舍的作用而为舍的增益,依令[诸法]明净之智——以成就诸法不相逾越等状态——的作用之完成而为令喜。
如何呢?因为在安止生起的那一回,凡称为盖的烦恼群是那禅的障碍,心从它清净。由于清净,[心]离了遮障而行于中正的止相。所谓中正的止相,正是平衡转起的安止定。而紧接其前的前心,依同一相续转变的方式趋于如是性,名为行于中正的止相;由于如是已行,以趋于如是性而名为跃入那里。如是,首先应知:成办前心中所存在之行相的、依[其]所从来的行道清净,正在初禅的生起刹那。
而对于如是已清净的它,由于没有再须使清净的,不在使清净上用力,名为「旁观已清净的心」。对于以趋于止的状态而已行于止的[心],不再在等安住上用力,名为「旁观已行于止的[心]」。又正由于已行于止的状态,对于它那舍弃了与烦恼的交结而以一性现起的[心],不再在一性的现起上用力,名为「旁观以一性现起的[心]」。如是应知依中舍的作用而为舍的增益。
而在如是被舍所增益时,凡在那里所生、称为定与慧的双运诸法彼此不相逾越而转起;凡信等诸根由于从种种烦恼解脱,以解脱之味成为一味而转起;凡他运载适合于彼、与那些不相逾越及一味之状态相称的精进;凡它在那刹那转起的串习——由于这一切行相,都是以智在杂染与净化中见到各各的过患与功德利益,由于如是如是已令喜、已使清净、已令明净而成就的,因此说:「应知依令[诸法]明净之智——以成就诸法不相逾越等状态——的作用之完成而为令喜。」
此中,由于依舍而智变得明显——即如所说:「他善加旁观如是被策励的心;依舍、依慧,慧根变得增上;依舍,心从种种烦恼解脱;依解脱、依慧,慧根变得增上。由于已解脱,那些法成为一味。依一味之义而为修习。」(《无碍解道》1.201)——因此,作为智之作用的令喜被说为终。
现在,在「已证得初禅——地遍」这里:依计数的次第为「初」;最初生起,故也为「初」。由于审虑所缘,或由于烧尽对治[法],为「禅」。而地的圆盘,以全体之义称为「地遍」;依它而获得的相也[称为地遍],于地遍之相上所获得的禅也[称为地遍]。此中,在这一义上,应知禅为「地遍」。就此而说「已证得初禅——地遍」。
久住的成就
七十六、而当这[禅]如是被证得时,那瑜伽者应犹如射穿毛发者、又犹如厨师那样把握诸行相。因为犹如极善巧的弓箭手为射穿毛发而练习,在射穿毛发的那一回,会把握踏立的双足、弓杆、弓弦与箭的行相:「我这样站立,这样持弓杆、这样持弦、这样持箭,射穿了毛发。」他从此以后照样具备那些行相,便会不错失地射穿毛发。同样,瑜伽者也应把握这些食物适宜等行相:「我吃了这样的食物,亲近这样的人,在这样的坐卧处,以这样的威仪,在这个时候,证得了这个。」因为这样,当那[禅]失去时,他能具备那些行相而再令它生起;或者把不纯熟的[禅]作成纯熟的,能一再安止。
又犹如善巧的厨师侍奉主人用餐,[主人]随意吃了什么,就留意那些,从此以后只端上那样的[食物],便成为得赏者;同样,这[瑜伽者]也在证得的刹那把握食物等行相,具备它们,每当失去时,便一再得到安止。因此,他应犹如射穿毛发者、又犹如厨师那样把握诸行相。这也已由世尊说过——
「诸比丘,犹如有一个贤明、干练、善巧的厨师,以种种样的羹侍奉国王或王的大臣——以酸味类的、苦味类的、辛味类的、甜味类的、带碱味的、不带碱味的、带咸味的、不带咸味的。诸比丘,那贤明、干练、善巧的厨师把握自己主人的相:『今天我主人或喜欢这种羹,或伸手向这种,或多取这种,或称赞这种。今天我主人或喜欢酸味类的羹,或伸手向酸味类的,或多取酸味类的,或称赞酸味类的……乃至……或称赞不带咸味的。』诸比丘,那贤明、干练、善巧的厨师,既得到衣服,也得到工钱,也得到赏赐。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因为那贤明、干练、善巧的厨师把握自己主人的相。正是这样,诸比丘,在此,某个贤明、干练、善巧的比丘于身随观身而住……乃至……于诸受[随观]受……于心[随观]心……于诸法随观法而住,热勤、正知、具念,调伏世间的贪与忧。当他于诸法随观法而住时,心得定,诸随烦恼被舍断。他把握那相。诸比丘,那贤明、干练、善巧的比丘,既得到诸现法乐住,也得到正念正知。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因为那贤明、干练、善巧的比丘把握自己心的相。」(《相应部》5.374)
而他以取相再具备那些行相,只能成就安止而已,不能久住。而久住,是由于善加清除了定的障碍诸法而有的。因为凡比丘,没有以省察欲的过患等善加镇伏欲欲,没有依身轻安令身的粗重善加止息,没有依作意发勤界等善加驱除昏沉睡眠,没有依作意止相等善加根除掉举追悔,也没有善加清除其他定的障碍诸法,就入禅,他就会很快出来,犹如进入未清理之巢穴的蜜蜂,又如进入不清净之园林的国王。而凡善加清除了定的障碍诸法而入禅者,他就会整个白天都只在等至之中,犹如进入善加清理之巢穴的蜜蜂,又如进入极清净之园林的国王。因此古师们说——
「应驱除于诸欲的欲、瞋,
掉举、睡眠,以疑为第五;
以能作远离之愉悦的心,
犹如国王入于清净之处,乐于彼中。」
因此,希求久住者应清除障碍诸法而入禅。又为了心之修习的广大,应增长所获得的似相。它有两个增长之地:近行或安止。因为达到近行后增长它是可以的,达到安止后[增长它]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在其中一处增长。因此说「应增长所获得的似相」。
相的增长之法
七十七、此中,这是增长之法:那瑜伽者不应以增长钵、增长饼、增长饭、增长蔓、增长布的方式来增长那相;而应犹如农夫以犁划定应耕之处,而在所划定的范围之内耕作,又犹如诸比丘结界时先留意诸界相、然后结[界]——同样,对那所获得的相,依次以意划定一指、二指、三指、四指的量,随所划定而增长。不划定则不应增长。此后,依一搩手、一肘、门廊、院落、寺院的界限,以及村、市镇、地方、王国、海洋的界限之划定而增长,应以轮围界为限,或者更超过那[限]而划定、增长。
因为犹如幼天鹅从翅膀长成之时起,飞越一小段一小段的地方,作了熟习之后,次第飞到日月的近旁;同样,比丘依所说之法划定、增长那相,直到以轮围界为限,或更超过那[限]而增长。于是,那相在增长又增长之处,于大地的高低不平、河流险处、山岭崎岖处,犹如被百根木钉撑开的牛皮。
而于那相上已证得初禅的初学者,应多入[定],不应多省察。因为多省察者的禅支会显得粗而弱。于是,由于它们如是显现,便成为他向上努力的缘。他在禅尚未纯熟时[向上]努力,既从已证得的初禅退失,也不能证得第二[禅]。所以世尊说——
「诸比丘,犹如一头山中的母牛,愚痴、不明达、不识牧地、不善巧于在崎岖的山中行走。她想:『我何不前往从未去过的方向,吃从未吃过的草,喝从未喝过的水呢?』她前足尚未站稳,就抬起后足;她既不能前往从未去过的方向,也不能吃从未吃过的草,也不能喝从未喝过的水;而在她站立时生起『我何不前往从未去过的方向……乃至……喝[从未喝过的水]呢』这念头的那个地方,她也不能平安返回。这是什么缘故呢?诸比丘,因为那山中的母牛愚痴、不明达、不识牧地、不善巧于在崎岖的山中行走。同样,诸比丘,在此,某个比丘愚痴、不明达、不识牧地、不善巧于已离诸欲……乃至……成就并住于初禅。他不习近那相,不修习,不多作,不善加决意。他想:『我何不寻、伺寂止……乃至……成就并住于第二禅呢?』他不能寻、伺寂止……乃至……成就并住于第二禅。他想:『我何不已离诸欲……乃至……成就并住于初禅呢?』他不能已离诸欲……乃至……成就并住于初禅。诸比丘,这称为两边都已坠落、两边都已退失的比丘,犹如那山中的母牛,愚痴、不明达、不识牧地、不善巧于在崎岖的山中行走。」(《增支部》9.35)
因此,他首先应在那初禅中以五种行相成为串习自在者。
五自在论
七十八、此中,这是五种自在:转向自在、入定自在、决意自在、出定自在、省察自在。随其所欲之处、所欲之时、所欲之久转向初禅,于转向没有迟缓——[这是]转向自在。随其所欲之处……乃至……入初禅,于入定没有迟缓——[这是]入定自在。其余[自在]也应如是广说。
而此中,这是义的阐明:从初禅出来后,最先转向寻时,在截断有分而生起的转向之后,正以寻为所缘的四个或五个速行便速行。此后是两个有分,此后又是以伺为所缘的转向,[然后是]如所说那样的诸速行——如是,当他能于五禅支无间断地遣心时,他的转向自在便已成就。而这达到顶点的自在,在世尊的双神变中可得,或者在别人这样的时候。比这更迅速的转向自在是没有的。
而犹如具寿大目犍连在降伏难陀优波难陀龙王时那样,能迅速入定,名为入定自在。
能[令禅]住立一弹指顷或十弹指顷的刹那,名为决意自在。同样,能迅速出[定],名为出定自在。为显示这两者,宜讲佛护长老(Buddharakkhitatthera)的故事。
那位具寿受具足戒满八年时,坐在为照料大罗诃那笈多长老(Mahārohaṇaguttatthera)之病而来到长老庵婆台(Therambatthala)的约三万位有神通者之中,见到金翅鸟王[心想]「我要抓住那正在向长老供粥的侍奉龙王」而从空中扑下,他当即化作一座山,抓住龙王的手臂,进入那[山]中。金翅鸟王撞击那山之后便逃走了。大长老说:「贤友们,如果没有佛护,我们全都会受人呵责了。」
而省察自在,已随转向自在一并说了,因为在那里紧接转向之后的,正是省察的诸速行。
第二禅论
七十九、而于这五种自在已得串习自在者,从纯熟的初禅出来后,见到其中的过失——「这等至以盖为近敌,又由于寻、伺粗,[其]支弱」——便作意第二禅为寂静,遍尽对初禅的爱著,为证得第二[禅]而应当致力。于是,当他从初禅出来、具念、正知地省察诸禅支时,寻、伺显现为粗,喜、乐与心一境性显现为寂静;那时,当他为舍断粗支、为获得寂静支而一再作意那同一个相「地、地」时,[正当]「现在第二禅将生起」之际,意门转向截断有分,以那同一地遍为所缘而生起。此后,在那同一所缘上,四个或五个速行速行,其中最后一个是色界的第二禅[心];其余的正如所说那样,是欲界的。
而至此,他寻、伺寂止,内洁净,心专一性,无寻、无伺,定生喜、乐,成就并住于第二禅。如是,他证得了离二支、具三支、三种善、具足十相的第二禅——地遍。
八十、此中,「寻、伺寂止(vitakkavicārānaṃ vūpasamā)」者:由于寻与伺这两者的寂止、超越,是说由于[它们]在第二禅的刹那不显现。此中,虽然在第二禅中初禅的一切法都没有——因为初禅中的触等是另一些,这里的是另一些——然而应知:为显明「由于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粗支,而有初禅之后的第二禅等的证得」,才如是说「寻、伺寂止」。
「内(ajjhattaṃ)」者:此处所意指的是自身之内。而在《分别论》中只说了这么多:「内:即各自。」又由于所意指的是自身之内,因此此中的意义是:在自己中所生的、在自己的相续中所生起的。「洁净(sampasādanaṃ)」者:洁净称为信。由于与洁净相应,禅也是洁净,犹如由于与青色相应而[称为]青衣。或者,由于那禅具足洁净,又以寂止寻、伺的扰动而令心洁净,因此也被说为「洁净」。而在这一义的解释中,应知语词的连结是这样的:「令心洁净(sampasādanaṃ cetaso)」。而在前一义的解释中,「心的(cetaso)」这[语]应与「专一性」连结。
此中,这是义的配合:独一而升起,故为「专一(ekodi)」;义即由于不被寻、伺所登临,成为第一、最胜而升起。因为在世间,最胜者也被称为「一(eka)」。或者,由于离了寻、伺,[它]成为独一、无伴[而升起]——也可以这样说。或者,令相应诸法升起,故为「升(udi)」,义即令[它们]起来。以最胜之义,它既是「一」又是「升」,故为「专一」,这是定的增语。如是,修习(bhāveti)、增长这专一,故这第二禅为「专一性(ekodibhāvaṃ)」。而由于这专一是心的,不是众生的,不是命者的,因此这被说为「心专一性」。
这信在初禅中岂不也有吗?这名为专一的定[岂不也有]吗?那么为什么只把这[第二禅]说为「洁净、心专一性」呢?答:因为那初禅由于寻、伺的扰动,犹如被涟漪、波浪搅乱的水,不甚洁净,因此虽然有信,也不说为「洁净」。又正由于不甚洁净,此中定也不甚明显,因此也不说为「专一性」。而在这禅中,由于没有寻、伺的障碍,信得到机会而有力;又正由于获得有力之信为伴,定也明显;因此应知只有这[第二禅]被如是说。而在《分别论》中只说了这么多:「『洁净』者:凡信、信受、确信、深净信。『心专一性』者:凡心的住立……乃至……正定。」然而应如是了知这义的解说:使它与那样所说的[《分别论》]不相违,反而相合、相应。
八十一、「无寻、无伺(avitakkaṃ avicāraṃ)」者:由于已以修习舍断,在这[禅]中或这[禅]没有寻,故为「无寻」。依同一方式[为]「无伺」。《分别论》中也说:「如是,这寻与这伺已寂静、已平息、已寂止、已灭没、已遍灭没、已止息、已遍止息、已枯干、已遍枯干、已作边际,因此称为『无寻、无伺』。」(《分别论》576)
于此[有人]说:「这义岂不是以『寻、伺寂止』这[语]也已成立了吗?那么为什么又说『无寻、无伺』呢?」答:是的,这义固然已成立,但那[语]并不是显明这义的。我们岂不是已说过:「为显示『由于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粗支,而有初禅之后的第二禅等的证达』,才如是说『寻、伺寂止』」吗?
此外,由于寻、伺的寂止,这[禅]是洁净,不是由于烦恼浊秽的[寂止];又由于寻、伺的寂止而为专一性,不像近行禅那样由于盖的舍断,也不像初禅那样由于[禅]支的显现——如是,这一语是显明洁净与专一性之因的。同样,由于寻、伺的寂止,这[禅]是无寻、无伺的,不像第三禅、第四禅以及眼识等那样由于[寻、伺]不存在——如是,[这一语]也是显明无寻无伺之性的因的,而不是仅显明寻、伺之不存在的。而「无寻、无伺」这一语,则只是显明寻、伺之不存在的。因此,即使说了前[语],也仍应说[这一语]。
「定生(samādhijaṃ)」者:义即从初禅之定或从相应之定所生。此中,虽然初[禅]也是从相应之定所生,然而唯有这[第二禅的]定,由于离了寻、伺的扰动而极为不动、甚为洁净,才堪称为「定」;因此为了称赞它,只有这[第二禅]被说为「定生」。「喜、乐(pītisukhaṃ)」者:这正如所说的方式。
「第二(dutiyaṃ)」者:依计数的次第为第二;第二入此[禅],故也为第二。而所说的「离二支、具三支」,此中,应知依寻、伺的舍断而为离二支。又,不像初禅的诸盖在近行刹那被舍断那样,这[禅]的寻、伺[不在近行刹那被舍断];而这[禅]正是在安止刹那离了它们而生起。因此,它们称为它的「断支」。而应知依喜、乐、心一境性这三者的生起而为具三支。因此,《分别论》中所说的「禅:即洁净、喜、乐、心一境性」(《分别论》580),那是为显示连同附属[法]的禅而依转说而说的。然而,除去洁净,依直说,就已达到审虑之相的诸支而言,这[禅]只是三支的。即如所说:「在那时,什么是三支禅?[即]喜、乐、心一境性。」(《法集论》161;《分别论》628)其余的正如初禅中所说的方式。
第三禅论
八十二、而如是证得[第二禅]之后,也应依所说的方法,以五种行相于它成为已得串习自在者(ciṇṇavasī),从已熟练的第二禅出[定],见到其中的过患:「这等至以寻、伺为近敌;又由于『在那里凡与喜相关的心之踊动,即因此而被称为粗劣』(《长部》1.96)所说的喜之粗劣,诸支软弱。」然后把第三禅作意为寂静,遍尽对第二禅的爱著(nikanti),为证得第三[禅]而致力。于是,当他从第二禅出[定],具念、正知而省察诸禅支时,喜显现为粗,乐与心一境性显现为寂静;那时,为了舍断粗支、获得寂静支,他对那同一个相一再作意「地、地」,[心想]「现在第三禅将要生起」,于是切断有分,以那同一个地遍为所缘,意门转向生起。其后就在那所缘上,四个或五个速行速行,其中最后一个是色界的、属于第三禅的,其余的依所说的方法是欲界的。至此,他便「离喜,住于舍,具念与正知,以身受乐,正如圣者们所说的:『舍、具念、乐住。』成就并住于第三禅」(《长部》1.230;《法集论》163)。如是,他便证得了舍离一支、具足二支、三种善、具足十相的地遍第三禅。
八十三、此中,「离喜(pītiyā ca virāgā)」者:所谓「离(virāgo)」,即对如所说那样的喜的厌恶,或超越。而两者中间的「且(ca)」字是聚合之义,它或者聚合「寂止」,或者聚合「寻、伺的寂止」。此中,当它只聚合「寂止」时,应知这样连结:「离喜,更且由于寂止」。而在这一连结中,「离」是厌恶之义,所以应见此义:「由于厌恶喜,且由于寂止」。而当它聚合「寻、伺的寂止」时,应知这样连结:「离喜,更且由于寻、伺的寂止」。而在这一连结中,「离」是超越之义,所以应见此义:「由于超越喜,且由于寻、伺的寂止」。
诚然,这些寻、伺在第二禅中就已寂止了,然而这是为显示这一禅的途径(magga)、为称扬[它]而说的。因为说到「且由于寻、伺的寂止」时,就显出这一点:寻、伺的寂止想必是这一禅的途径。又如在第三圣道中,对于有身见等[那时]并非[才]舍断的[诸结],以「由于舍断五下分结」(《长部》1.373;《中部》2.133;《相应部》5.184;《增支部》3.88)这样说舍断,就是称扬,能令致力于证得它的人生起勇猛;同样,此处对于[那时]并非[才]寂止的寻、伺,说[其]寂止,也是称扬。因此说了这一义:「由于超越喜,且由于寻、伺的寂止」。
八十四、在「住于舍(upekkhako ca viharati)」这里:依适当而观,故为「舍(upekkhā)」。即平等地观,不堕于偏党而观,此是其义。由于具足那明净、广大、坚强的[舍],具足第三禅者被称为「舍者(upekkhaka)」。
而舍有十种:六支舍、梵住舍、觉支舍、精进舍、行舍、受舍、观舍、中舍、禅舍、遍净舍。
此中,凡以「诸比丘,在此,比丘以眼见色后,既不喜悦也不忧,住于舍,具念、正知」(《增支部》6.1)这样出现的、漏尽者于六门中当可喜、不可喜的六所缘进入[其]领域时,以不舍弃清净本性为行相的舍,这名为六支舍(chaḷaṅgupekkhā)。
而凡以「以与舍俱的心遍满一方而住」(《长部》1.556;《中部》1.77)这样出现的、对众生以中立为行相的舍,这名为梵住舍(brahmavihārupekkhā)。
凡以「修习依远离的舍觉支」(《中部》1.27)这样出现的、于俱生诸法中以中立为行相的舍,这名为觉支舍(bojjhaṅgupekkhā)。
而凡以「时时作意舍相」(《增支部》3.103)这样出现的、称为不过度发勤也不过度松弛的精进的舍,这名为精进舍(vīriyupekkhā)。
凡以「有多少行舍由于止而生起?有多少行舍由于观而生起?八种行舍由于止而生起,十种行舍由于观而生起」(《无碍解道》1.57)这样出现的、省察盖等而住立、于执取中成为中立的舍,这名为行舍(saṅkhārupekkhā)。
而凡以「凡在欲界善心与舍俱行而生起之时」(《法集论》150)这样出现的、称为不苦不乐的舍,这名为受舍(vedanupekkhā)。
凡以「凡存在者、凡已生成者,他舍断它,获得舍」(《中部》3.71;《增支部》7.55)这样出现的、于辨察中成为中立的舍,这名为观舍(vipassanupekkhā)。
而凡在欲等若余法(yevāpanaka)中出现的、成为俱生[诸法]之平等运载者的舍,这名为中舍(tatramajjhattupekkhā)。
凡以「住于舍」(《长部》1.230;《法集论》163)这样出现的、即使对那最上之乐也令不生偏堕的舍,这名为禅舍(jhānupekkhā)。
而凡以「舍念清净的第四禅」(《长部》1.232;《法集论》165)这样出现的、已从一切敌对[法]清净、对于平息敌对[法]也无所作为的舍,这名为遍净舍(pārisuddhupekkhā)。
此中,六支舍、梵住舍、觉支舍、中舍、禅舍、遍净舍,在义理上是一,正是中舍。然而依那各各分位的差别,它有这种区别。犹如即使是同一个众生,也依童子、青年、老人、将军、国王等而有区别。所以,应知在它们之中,凡有六支舍处,那里就没有觉支舍等;或者,凡有觉支舍处,那里就没有六支舍等。
正如这些在义理上为一,行舍与观舍也是如此。因为那正是慧,依作用而分为两种。犹如有人在傍晚拿着羊足杖,搜寻进入家中的蛇,见它卧在谷壳仓里,便察看「是蛇吗,不是吗」,见到三个卐字纹,便无疑了,于是对「是蛇、不是蛇」的辨察有中立性;同样,凡已发起观者以观智见到三相时,于辨察诸行的无常性等中所生起的中立性,这名为观舍。又犹如那人用羊足杖紧紧夹住蛇,[想]「我怎样才能既不伤害这条蛇、自己也不被它咬而把它放走呢」,只寻求放走的方法,于是对执取有中立性;同样,由于已见三相,如同见三有在燃烧,于执取诸行的中立性,这名为行舍。如是,观舍成就时,行舍也就成就了。然而它依称为于辨察与执取中的中立的作用而分为两种。而精进舍与受舍,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余[诸舍]之间,在义理上确实是不同的。
如是,在这些舍之中,此处所意指的是禅舍。它以中立为相,以不关注(anābhoga)为味,以不作为为现起,以离喜为近因。此中有[人]说:「这在义理上岂不就是中舍吗?而那[中舍]在初禅、第二禅中也有。所以,在那里也应这样说『住于舍』,为什么不说呢?」由于作用不明显。因为它在那里的作用不明显,由于被寻等所压倒。而在此处,由于不被寻、伺、喜所压倒,它犹如抬起了头,成为作用明显的,所以说了。
「他住于舍」一语的
全部义释,终。
八十五、现在,在「具念与正知(sato ca sampajāno)」这里:忆念(sarati),故为「具念者(sato)」;正知(sampajānāti),故为「正知者(sampajāno)」。这是以人来说念与正知。此中,念以忆念为相,以不忘失为味,以守护为现起。正知以不痴为相,以审度(tīraṇa)为味,以简择为现起。
此中,诚然这念与正知在前面诸禅中也有;因为失念、不正知的人,连近行也不成就,何况安止。然而由于那些禅粗,心的行进容易,犹如人在地上[行走],在那里念与正知的作用不明显。而由于舍断粗支,这一禅微细,心的行进犹如人在剃刀刃上[行走],必须正以念与正知的作用摄持,所以只在这里说[它们]。此外,犹如随逐母牛的牛犊,被带离母牛而不加看守时,又会走到母牛那里;同样,这第三禅之乐被带离喜,若不以念与正知的守护来看守,又会走到喜那里,就会成为与喜相应的。又,众生也贪著于乐,而这乐极为甜美,因为在此之上没有乐了。然而此处由于念与正知的威力,对乐不贪著,否则不然——应知也是为显示这一层殊胜之义,才只在这里说这[二者]。
现在,在「以身受乐(sukhañca kāyena paṭisaṃvedeti)」这里:诚然具足第三禅者没有感受乐的关注。虽然如此,由于他有与名身相应的乐;或者,由于那与名身相应的乐所等起的极胜妙之色遍满了他的色身——由于[色身]被遍满,即使从禅出[定]之后他也会感受乐。因此,为显示这一义,[世尊]说「以身受乐」。
八十六、现在,在「正如圣者们所说的:『舍、具念、乐住』(yaṃ taṃ ariyā ācikkhanti upekkhako satimā sukhavihārī)」这里:因为哪一禅、以哪一禅为原因,佛陀等圣者们告知、教示、施设、建立、开显、分别、阐明、宣示那具足第三禅之人,意趣是称赞[他]。[说]什么呢?「舍、具念、乐住」。「[他]成就并住于那第三禅」——应知此中如是连结。
那么,他们为什么这样称赞他呢?由于[他]值得称赞。因为这人即使在乐极甜美、已达乐之究竟的第三禅中也是舍者,不被对乐的执著所牵引。又由于念已现起,以致喜不生起,所以是具念者。又由于以名身感受圣者所爱、唯圣者所亲近的无杂染之乐,所以值得称赞。如是,应知由于值得称赞,圣者们阐明那些作为称赞之因的功德,这样称赞他:「舍、具念、乐住」。
「第三(tatiyaṃ)」者:依计数的次第为第三;「他第三[次]入此」,故也为第三。而所说「舍离一支、具足二支」,此中应知舍离一支是依喜的舍断[而言]。而这[喜]犹如第二禅的寻、伺,正在安止的刹那被舍断;因此它被称为它的断支(pahānaṅga)。应知具足二支是依乐与心一境性这二者的生起[而言]。所以,《分别论》中所说的「禅即是舍、念、正知、乐、心一境性」(《分别论》591),那是为显示连同附属[法]的禅而依转说而说的。然而除去舍、念与正知,依直说,依已达审虑之相的诸支,这[禅]只是有二支的。即如所说:「那时什么是有二支的禅?乐、心一境性。」(《法集论》163;《分别论》624)其余的与初禅中所说的方法相同。
第四禅论
八十七、而如是证得[第三禅]之后,也应依所说的方法,以五种行相于它成为已得串习自在者,从已熟练的第三禅出[定],见到其中的过患:「这等至以喜为近敌;又由于如『在那里凡心对‘乐’的关注,即因此而被称为粗劣』(《长部》1.96)这样所说的乐之粗劣,诸支软弱。」然后把第四禅作意为寂静,遍尽对第三禅的爱著,为证得第四[禅]而致力。于是,当他从第三禅出[定],具念、正知而省察诸禅支时,称为心所喜悦的乐显现为粗,舍受与心一境性显现为寂静;那时,为了舍断粗支、获得寂静支,他对那同一个相一再作意「地、地」,[心想]「现在第四禅将要生起」,于是切断有分,以那同一个地遍为所缘,意门转向生起。其后就在那所缘上,四个或五个速行生起,其中最后一个是色界的、属于第四禅的,其余的是如所说那样的欲界的。然而这是差别:由于乐受不以串习缘为不苦不乐受之缘,而在第四禅中应以不苦不乐受生起,所以那些[速行]是与舍受相应的。也正由于与舍相应,此中喜也退失了。至此,他便「舍断乐与舍断苦,先前的喜、忧已经灭没,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成就并住于第四禅」(《长部》1.232;《法集论》165)。如是,他便证得了舍离一支、具足二支、三种善、具足十相的地遍第四禅。
八十八、此中,「舍断乐与舍断苦(sukhassa ca pahānā dukkhassa ca pahānā)」者:即由于舍断身的乐与身的苦。「先前(pubbeva)」者:即那[舍断]是在先前,不是在第四禅的刹那。「喜、忧已经灭没(somanassadomanassānaṃ atthaṅgamā)」者:即心所的乐与心所的苦这二者也是先前就已灭没——「由于舍断」就是所说的意思。
那么,它们的舍断在什么时候呢?在四禅的近行刹那。因为喜悦正在第四禅的近行刹那被舍断;苦、忧、乐[分别]在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的近行刹那[被舍断]。如是,应知这里所说的乐、苦、喜悦、忧的舍断,虽然不是依它们舍断的次第而说的,却是依〈根分别〉中诸根的总说次第,在此处也[如是]说的。
如果这些正在各该禅的近行刹那被舍断,那么为什么以「已生起的苦根于何处无余灭尽呢?诸比丘,在此,比丘已离诸欲……乃至……成就并住于初禅,已生起的苦根于此无余灭尽。已生起的忧根、乐根、喜悦根于何处无余灭尽呢?诸比丘,在此,比丘舍断乐……乃至……成就并住于第四禅,已生起的喜悦根于此无余灭尽」(《相应部》5.510)这样说灭唯在诸禅中呢?由于是超胜之灭。因为它们在初禅等中是超胜之灭,不只是灭;而在近行刹那唯是灭,不是超胜之灭。
正是如此:在异转向的初禅近行中,苦根虽已灭,由于虻、蚊等的触,或由于不平坐之逼恼,仍可能生起,但在安止之内则绝不[生起]。或者,在近行中它虽已灭,也未善灭,由于未被对治所破。而在安止之内,由于喜的遍满,全身为乐所浸透;对身为乐所浸透者,苦根已善灭,由于已被对治所破。又,在异转向的第二禅近行中虽已断的忧根,由于它在以寻、伺为缘的身疲劳与心损害存在时就生起,在无寻、伺时就绝不生起;而它于何处生起,那里是在寻、伺存在之时;而在第二禅近行中寻、伺正是未断的,所以它在那里可能生起;但在第二禅中则绝不[生起],由于其缘已断。同样,在第三禅近行中虽已断的乐根,对身为喜所等起的胜妙色所触者,仍可能生起,但在第三禅中则绝不[生起]。因为在第三禅中,作为乐之缘的喜已一切灭尽。同样,在第四禅近行中虽已断的喜悦根,由于接近,由于达到安止的舍不存在,也由于未正超越,仍可能生起,但在第四禅中则绝不[生起]。也正因此,在各处都作了「无余」之取:「已生起的苦根于此无余灭尽」。
此中有[人]说:「如果这些受在各该禅的近行中就已舍断,为什么在这里把它们汇集起来呢?」为了容易把握。因为在「不苦不乐(adukkhamasukhaṃ)」这里所说的不苦不乐受,是微细的、难以了知的,不能容易地把握。所以,犹如牧牛人为了容易捉住一头凶暴的、无论怎样接近都捉不住的牛,把所有的牛都赶进一个牛栏,然后一头一头地放出来,当那头[牛]依次来到时,[说]「这就是那头,捉住它」,也就让人把它捉住了;同样,世尊为了容易把握,把这一切[受]都汇集起来。因为如是把它们汇集起来显示之后,就能让人这样把握它:「凡非乐、非苦、非喜悦、非忧者,这就是不苦不乐受。」
此外,也应知这些[受]是为显示不苦不乐心解脱之缘而说的。因为苦的舍断等是它的缘。即如所说——「贤友,不苦不乐心解脱之成就有四缘。贤友,于此,比丘舍断乐……乃至……成就并住于第四禅。贤友,这四者便是不苦不乐心解脱之成就[之缘]。」(《中部》1.458)
或者,犹如在别处已舍断的有身见等,为了称扬第三道,在那里被说为已舍断;同样,也应知这些[受]在此处被说,是为了称扬这一禅。
或者,也应知这些是为了显示由于破除缘,贪与瞋在此处极为遥远而说的。因为在这些[受]当中,乐是喜悦的缘,喜悦是贪的缘;苦是忧的缘,忧是瞋的缘。而由于破除了乐等,它的贪与瞋连同其缘都已被破除,所以极为遥远。
「不苦不乐(adukkhamasukhaṃ)」者:由于无苦,为不苦;由于无乐,为不乐。以此显示此中与苦、乐相对的第三受,不只是苦、乐的不存在。所谓第三受,即不苦不乐,也称为「舍」。应知它以领受与可喜、不可喜相反者为相,以中立为味,以不显现为现起,以乐与苦的灭为近因。
八十九、「舍念清净(upekkhāsatipārisuddhiṃ)」者:即由舍所生的念的清净。因为在这一禅中,念是极清净的,而那念的清净是由舍所作的,不是由别的。所以这被称为「舍念清净」。《分别论》中也说:「这念由这舍而明净、清净、皎洁。因此称为舍念清净。」(《分别论》597)又,应知此中令念清净的那舍,在义理上是中舍性(tatramajjhattatā)。而且此中不只是念由它而清净,一切相应法也[都清净],只是以念为首而作此教说。
此中,诚然这舍在下面三禅中也有。然而,犹如白天的月牙,由于被日光所压倒,又由于得不到因柔和之性、或因对自己有助益而与[它]相宜的夜,即使在白天存在,也是不清净、不皎洁的;同样,这中舍的月牙,由于被寻等敌对诸法的光焰所压倒,又由于得不到与[它]相宜的舍受之夜,即使存在于初禅等各禅中,也是不清净的。而由于它不清净,与它俱生的念等也是不清净的,犹如白天不清净的月牙的光。所以,在那些[禅]中,没有一个被说为「舍念清净」。而在此处,由于没有寻等敌对诸法的光焰的压倒,又由于得到了相宜的舍受之夜,这中舍的月牙极为清净。由于它清净,与它俱生的念等也是清净、皎洁的,犹如清净的月牙的光。所以,应知只有这[禅]被说为「舍念清净」。
「第四(catutthaṃ)」者:依计数的次第为第四;「他第四[次]入此」,故也为第四。而所说「舍离一支、具足二支」,此中应知舍离一支是依喜悦的舍断[而言]。而那喜悦正在同一心路中前面的诸速行中被舍断;因此它被称为它的断支。应知具足二支是依舍受与心一境性这二者的生起[而言]。其余的与初禅中所说的方法相同。这暂且是四种法禅中的方法。
五种法禅论
九十、而生起五种法禅者,应从已熟练的初禅出[定],见到其中的过患:「这等至以盖为近敌,由于寻粗,诸支软弱。」然后把第二禅作意为寂静,遍尽对初禅的爱著,为证得第二[禅]而致力。于是,当他从初禅出[定],具念、正知而省察诸禅支时,唯有寻显现为粗,伺等显现为寂静;那时,为了舍断粗支、获得寂静支,他对那同一个相一再作意「地、地」,依所说的方法,第二禅便生起。它的断支唯是寻;伺等四[支]是具足支。其余的如所说那样。
而如是证得[第二禅]之后,也应依所说的方法,以五种行相于它成为已得串习自在者,从已熟练的第二禅出[定],见到其中的过患:「这等至以寻为近敌,由于伺粗,诸支软弱。」然后把第三禅作意为寂静,遍尽对第二禅的爱著,为证得第三[禅]而致力。于是,当他从第二禅出[定],具念、正知而省察诸禅支时,唯有伺显现为粗,喜等显现为寂静;那时,为了舍断粗支、获得寂静支,他对那同一个相一再作意「地、地」,依所说的方法,第三禅便生起。它的断支唯是伺;犹如四种法的第二禅,喜等三[支]是具足支。其余的如所说那样。
如是,凡在四种法中是第二[禅]的,把它分为两种,在五种法中就成为第二与第三[禅];凡在那里是第三、第四[禅]的,就成为第四、第五[禅];初[禅]仍是初[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