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双品
一、第一正觉之前经
十三、因缘在舍卫城。“诸比丘,我在正觉之前,还是未成正觉的菩萨时,这样想:‘什么是眼的味著?什么是过患?什么是出离?什么是耳的……乃至……什么是鼻的……什么是舌的……什么是身的……什么是意的味著?什么是过患?什么是出离?’诸比丘,我这样想:‘缘于眼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眼的味著。眼是无常的、苦的、变易之法,这是眼的过患。凡于眼的欲贪之调伏、欲贪之舍断,这是眼的出离。缘于耳……乃至……缘于鼻……乃至……缘于舌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舌的味著。舌是无常的、苦的、变易之法,这是舌的过患。凡于舌的欲贪之调伏、欲贪之舍断,这是舌的出离。缘于身……乃至……缘于意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意的味著。意是无常的、苦的、变易之法,这是意的过患。凡于意的欲贪之调伏、欲贪之舍断,这是意的出离。’”
“诸比丘,只要我还未如此如实证知这六内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诸比丘,我就未曾自称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已现正觉无上正等正觉。诸比丘,而当我如此如实证知了这六内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时,诸比丘,我才自称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已现正觉无上正等正觉。而我生起了智与见:‘我的解脱不动摇,这是最后一生,如今不再有后有。’”第一[经]。
二、第二正觉之前经
十四、“诸比丘,我在正觉之前,还是未成正觉的菩萨时,这样想:‘什么是色的味著?什么是过患?什么是出离?什么是声的……乃至……什么是香的……什么是味的……什么是触的……什么是法的味著?什么是过患?什么是出离?’诸比丘,我这样想:‘缘于色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色的味著。色是无常的、苦的、变易之法,这是色的过患。凡于色的欲贪之调伏、欲贪之舍断,这是色的出离。缘于声……香……味……触……缘于法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法的味著。法是无常的、苦的、变易之法,这是法的过患。凡于法的欲贪之调伏、欲贪之舍断,这是法的出离。’”
“诸比丘,只要我还未如此如实证知这六外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诸比丘,我就未曾自称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已现正觉无上正等正觉。诸比丘,而当我如此如实证知了这六外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时,诸比丘,我才自称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已现正觉无上正等正觉。而我生起了智与见:‘我的解脱不动摇,这是最后一生,如今不再有后有。’”第二[经]。
三、第一味著遍求经
十五、“诸比丘,我曾行于对眼的味著的遍求。凡眼的味著,我已证得它。眼的味著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眼的过患的遍求。凡眼的过患,我已证得它。眼的过患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眼的出离的遍求。凡眼的出离,我已证得它。眼的出离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耳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鼻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舌的味著的遍求。凡舌的味著,我已证得它。舌的味著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舌的过患的遍求。凡舌的过患,我已证得它。舌的过患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舌的出离的遍求。凡舌的出离,我已证得它。舌的出离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意的味著的遍求。凡意的味著,我已证得它。意的味著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意的过患的遍求。凡意的过患,我已证得它。意的过患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意的出离的遍求。凡意的出离,我已证得它。意的出离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
“诸比丘,只要我还未如实证知这六内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乃至……自称。而我生起了智与见:‘我的解脱不动摇,这是最后一生,如今不再有后有。’”第三[经]。
四、第二味著遍求经
十六、“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色的味著的遍求。凡色的味著,我已证得它。色的味著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色的过患的遍求。凡色的过患,我已证得它。色的过患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色的出离的遍求。凡色的出离,我已证得它。色的出离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声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香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味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触的……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法的味著的遍求。凡法的味著,我已证得它。法的味著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法的过患的遍求。凡法的过患,我已证得它。法的过患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诸比丘,我曾行于对法的出离的遍求。凡法的出离,我已证得它。法的出离有多少,那已被我以慧善见。
“诸比丘,只要我还未如实证知这六外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乃至……自称。而我生起了智与见:‘我的解脱不动摇,这是最后一生,如今不再有后有。’”第四[经]。
五、第一若无味著经
十七、“诸比丘,若没有眼的味著,众生就不会于眼起贪染。诸比丘,而正因为有眼的味著,所以众生于眼起贪染。诸比丘,若没有眼的过患,众生就不会于眼厌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眼的过患,所以众生于眼厌离。诸比丘,若没有眼的出离,众生就不会从眼出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眼的出离,所以众生从眼出离。诸比丘,若没有耳的味著……诸比丘,若没有鼻的味著……诸比丘,若没有舌的味著,众生就不会于舌起贪染。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舌的味著,所以众生于舌起贪染。诸比丘,若没有舌的过患,众生就不会于舌厌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舌的过患,所以众生于舌厌离。诸比丘,若没有舌的出离,众生就不会从舌出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舌的出离,所以众生从舌出离。诸比丘,若没有身的味著……诸比丘,若没有意的味著,众生就不会于意起贪染。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意的味著,所以众生于意起贪染。诸比丘,若没有意的过患,众生就不会于意厌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意的过患,所以众生于意厌离。诸比丘,若没有意的出离,众生就不会从意出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意的出离,所以众生从意出离。
“诸比丘,只要众生还未如实证知这六内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诸比丘,众生就未曾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出离、离系、脱离,以无界限的心而住。诸比丘,而当众生如实证知了这六内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时,诸比丘,众生便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出离、离系、脱离,以无界限的心而住。”第五[经]。
六、第二若无味著经
十八、“诸比丘,若没有色的味著,众生就不会于色起贪染。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色的味著,所以众生于色起贪染。诸比丘,若没有色的过患,众生就不会于色厌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色的过患,所以众生于色厌离。诸比丘,若没有色的出离,众生就不会从色出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色的出离,所以众生从色出离。诸比丘,若没有声的……香的……味的……触的……法的味著,众生就不会于法起贪染。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法的味著,所以众生于法起贪染。诸比丘,若没有法的过患,众生就不会于法厌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法的过患,所以众生于法厌离。诸比丘,若没有法的出离,众生就不会从法出离。诸比丘,而正因为有法的出离,所以众生从法出离。
“诸比丘,只要众生还未如实证知这六外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诸比丘,众生就未曾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出离、离系、脱离,以无界限的心而住。诸比丘,而当众生如实证知了这六外处的味著为味著、过患为过患、出离为出离时,诸比丘,众生便从有天、有魔、有梵天的世间,从有沙门婆罗门、有天与人的人众之中出离、离系、脱离,以无界限的心而住。”第六[经]。
七、第一欢喜经
十九、“诸比丘,凡欢喜眼者,他就是欢喜苦。凡欢喜苦者,我说他未从苦中脱出。凡欢喜耳者……乃至……凡欢喜鼻者……乃至……凡欢喜舌者,他就是欢喜苦。凡欢喜苦者,我说他未从苦中脱出。凡欢喜身者……乃至……凡欢喜意者,他就是欢喜苦。凡欢喜苦者,我说他未从苦中脱出。”
“诸比丘,而凡不欢喜眼者,他就是不欢喜苦。凡不欢喜苦者,我说他已从苦中脱出。凡不欢喜耳者……乃至……凡不欢喜鼻者……乃至……凡不欢喜舌者,他就是不欢喜苦。凡不欢喜苦者,我说他已从苦中脱出。凡不欢喜身者……乃至……凡不欢喜意者,他就是不欢喜苦。凡不欢喜苦者,我说他已从苦中脱出。”第七[经]。
八、第二欢喜经
二十、“诸比丘,凡欢喜色者,他就是欢喜苦。凡欢喜苦者,我说他未从苦中脱出。凡欢喜声……乃至……香……味……触……法者,他就是欢喜苦。凡欢喜苦者,我说他未从苦中脱出。”
“诸比丘,而凡不欢喜色者,他就是不欢喜苦。凡不欢喜苦者,我说他已从苦中脱出。凡不欢喜声……乃至……香……味……触……法者,他就是不欢喜苦。凡不欢喜苦者,我说他已从苦中脱出。”第八[经]。
九、第一苦生起经
二十一、“诸比丘,凡眼的生起、住立、出现、显现,这就是苦的生起、诸病的住立、老死的显现。凡耳的……乃至……凡鼻的……凡舌的……凡身的……凡意的生起、住立、出现、显现,这就是苦的生起、诸病的住立、老死的显现。
“诸比丘,而凡眼的灭、寂止、灭没,这就是苦的灭、诸病的寂止、老死的灭没。凡耳的……凡鼻的……凡舌的……凡身的……凡意的灭、寂止、灭没,这就是苦的灭、诸病的寂止、老死的灭没。”第九[经]。
十、第二苦生起经
二十二、“诸比丘,凡色的生起、住立、出现、显现,这就是苦的生起、诸病的住立、老死的显现。凡声的……乃至……凡香的……凡味的……凡触的……凡法的生起、住立、出现、显现,这就是苦的生起、诸病的住立、老死的显现。
“诸比丘,而凡色的灭、寂止、灭没,这就是苦的灭、诸病的寂止、老死的灭没。凡声的……乃至……凡香的……凡味的……凡触的……凡法的灭、寂止、灭没,这就是苦的灭、诸病的寂止、老死的灭没。”第十[经]。
双品第二。
其摄颂——
以正觉说了二[经],以味著另有二[经];
以若无说了二[经],以欢喜另有二[经];
以生起说了二[经],此品由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