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处]品
一、未调伏未守护经
九十四、因缘在舍卫城。“诸比丘,这六触处(phassāyatana)未调伏、未守护、未保护、未防护,是带来增上之苦的。哪六种呢?诸比丘,眼触处未调伏、未守护、未保护、未防护,是带来增上之苦的……乃至……诸比丘,舌触处未调伏、未守护、未保护、未防护,是带来增上之苦的……乃至……诸比丘,意触处未调伏、未守护、未保护、未防护,是带来增上之苦的。诸比丘,这就是那六触处,未调伏、未守护、未保护、未防护,是带来增上之苦的。”
“诸比丘,这六触处善调伏、善守护、善保护、善防护,是带来增上之乐的。哪六种呢?诸比丘,眼触处善调伏、善守护、善保护、善防护,是带来增上之乐的……乃至……诸比丘,舌触处善调伏、善守护、善保护、善防护,是带来增上之乐的……乃至……诸比丘,意触处善调伏、善守护、善保护、善防护,是带来增上之乐的。诸比丘,这就是那六触处,善调伏、善守护、善保护、善防护,是带来增上之乐的。”世尊说了这[番话]……乃至……导师又接着这样说:
“诸比丘,正是六触处,
未防护者于其中遭受苦;
而凡是得到了对它们之防护的人,
以信为伴、不漏泄而住。
“见了悦意的诸色,
又见了不悦意的[诸色]之后;
于悦意者,当除遣贪之路,
亦不应[想着]‘[这]于我不可爱’而令意瞋恚。
“听了声——可爱与不可爱二者——
于可爱的声不应迷醉;
而于不可爱的,当除遣瞋的趣向,
亦不应[想着]‘[这]于我不可爱’而令意瞋恚。
“嗅了芬芳、悦意的香,
又嗅了不净、不可乐的[香]之后;
于不可乐者,当除遣瞋恨,
亦不应于可乐者为欲所牵引。
“食用了有滋味的、甘美的味,
又有时食用了不甘美的[味]之后;
不应耽著于甘美的味而食用,
于不甘美者亦不应显露违逆。
“为触所触时,不应因乐而陶醉,
为苦所触时,亦不应颤抖;
于乐与苦这二触应当舍,
不随顺亦不违逆于任何[人]。
“怀妄衍想(papañcasaññā)的凡庸之人,
有想者们妄衍着而趋向[轮转];
一切意所成的、依家的[寻],
推开之后,[他]依出离而行。
“如是,当意于六[所缘]中善修习时,
被触者的心于任何处都不摇动;
诸比丘,你们胜过那贪与瞋之后,
当成为到达生死彼岸者。”第一[经]。
二、鬘童子经
九十五、于是具寿鬘童子(Mālukyaputta)来到世尊之处……乃至……坐在一旁的具寿鬘童子对世尊这样说:“尊者,善哉!愿世尊为我简略地说法,使我听闻世尊之法后,能独处、远离、不放逸、热勤、自策励而住。”
“鬘童子,在这里,我们现在还要对年轻比丘们说什么呢!比丘,你竟然年迈、年长、高龄,年事已高,已至暮年,[还]请求简略的教诫。”
“尊者,虽然我年迈、年长、高龄,年事已高,已至暮年,尊者,愿世尊为我简略地说法,愿善逝为我简略地说法,或许我能了知世尊所说之义,或许我能成为世尊所说之[法]的继承者。”
“鬘童子,你认为怎样:那些眼所识的诸色,是你未见的、从前未曾见过的,你现在也不见,你也没有‘我将会见’[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那些耳所识的诸声,是你未闻的、从前未曾闻过的,你现在也不闻,你也没有‘我将会闻’[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那些鼻所识的诸香,是你未嗅的、从前未曾嗅过的,你现在也不嗅,你也没有‘我将会嗅’[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那些舌所识的诸味,是你未尝的、从前未曾尝过的,你现在也不尝,你也没有‘我将会尝’[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那些身所识的诸所触,是你未触的、从前未曾触过的,你现在也不触,你也没有‘我将会触’[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那些意所识的诸法,是你未识知的、从前未曾识知过的,你现在也不识知,你也没有‘我将会识知’[的念头]——你对那些会有欲、或贪、或爱吗?”“并非如此,尊者。”
“鬘童子,而在此,对你来说,于所见、所闻、所觉、所应识知的诸法中,于所见将唯有所见,于所闻将唯有所闻,于所觉将唯有所觉,于所识将唯有所识。鬘童子,当你于所见、所闻、所觉、所应识知的诸法中,于所见将唯有所见,于所闻将唯有所闻,于所觉将唯有所觉,于所识将唯有所识时,鬘童子,那时你便不由于那[而有染、瞋、痴];鬘童子,当你不由于那时,鬘童子,那时你便不在其中;鬘童子,当你不在其中时,鬘童子,那时你便不在此处、不在他处、也不在两者之中间。这就是苦的终结。”
“尊者,对世尊这简略所说的[话],我详细地了知其义——
“见了色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色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听了声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声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嗅了香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香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食用了味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味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触及触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触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知了法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法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
“他不染著于诸色——见了色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见色、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他不染著于诸声——听了声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听声、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他不染著于诸香——嗅了香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嗅香、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他不染著于诸味——食用了味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尝味、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他不染著于诸触——触及触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触及触、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他不染著于诸法——知了法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知法、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尊者,对世尊这简略所说的[话],我是这样详细地了知其义的。”“善哉,善哉,鬘童子!鬘童子,对我简略所说的[话],你善于详细地了知其义——
“见了色而念已失,作意可爱之相者,
以染著之心感受,并耽著于它而住。
“他的由色所生的众多受增长;
以贪欲与恼害,他的心受损害;
如是积聚苦者,说涅槃遥远。……乃至……
“他不染著于诸法——知了法而具念;
以离贪之心感受,不耽著于它而住。
“当他识知法、亦亲近受时,
[苦]尽灭而不积聚——他如是具念而行;
如是消减苦者,说涅槃切近。”
“鬘童子,对我这简略所说的[话],其义应这样详细地理解。”
于是具寿鬘童子欢喜、随喜世尊之所说,从座而起,礼敬世尊,右绕之后离去了。于是具寿鬘童子独处、远离、不放逸、热勤、自策励而住,不久便就在现法中自己以证智证知、成就并住于那无上的梵行终点——善男子们正是为此而正确地从家出家、成为无家者的。他证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再无后有。”而具寿鬘童子也成为阿罗汉之一。第二[经]。
三、退失之法经
九十六、“诸比丘,我要为你们说退失之法(parihānadhamma)、不退失之法与六胜处(abhibhāyatana)。你们要谛听。诸比丘,怎样是退失之法?诸比丘,于此,比丘以眼见色后,生起恶、不善、顺结的(saṃyojaniya)奔驰思惟(sarasaṅkappa)。如果比丘对它容忍(adhivāseti),不舍断、不除遣、不令终尽、不令归于无有,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正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退失……乃至……
“诸比丘,再者,比丘以舌尝味后,生起……乃至……诸比丘,再者,比丘以意识知法后,生起恶、不善、顺结的奔驰思惟。如果比丘对它容忍,不舍断、不除遣、不令终尽、不令归于无有,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正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退失。诸比丘,这样便是退失之法。
“诸比丘,怎样是不退失之法?诸比丘,于此,比丘以眼见色后,生起恶、不善、顺结的奔驰思惟。如果比丘对它不容忍,[而]舍断、除遣、令终尽、令归于无有,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不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不退失……乃至……
“诸比丘,再者,比丘以舌尝味后,生起……乃至……诸比丘,再者,比丘以意识知法后,生起恶、不善、顺结的奔驰思惟。如果比丘对它不容忍,[而]舍断、除遣、令终尽、令归于无有,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不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不退失。诸比丘,这样便是不退失之法。
“诸比丘,什么是六胜处?诸比丘,于此,比丘以眼见色后,不生起恶、不善、顺结的奔驰思惟。诸比丘,比丘应知此:‘这个处已被制伏。’因为这被世尊称为胜处……乃至……诸比丘,再者,比丘以意识知法后,不生起恶、不善之法——顺结的奔驰思惟。诸比丘,比丘应知此:‘这个处已被制伏。’因为这被世尊称为胜处。诸比丘,这些称为六胜处。”第三[经]。
四、放逸而住经
九十七、“诸比丘,我要为你们说放逸而住者(pamādavihārī)与不放逸而住者。你们要谛听。诸比丘,怎样是放逸而住者?诸比丘,对于不守护(asaṃvuta)眼根而住者,心便浸湿(byāsiñcati)。于眼所识的诸色,心已浸湿的他便无愉悦(pāmojja);无愉悦时,便无喜(pīti);无喜时,便无轻安(passaddhi);无轻安时,便有苦;苦者的心不得定;心不得定时,诸法不显现;由于诸法不显现,他便被称为‘放逸而住者’……乃至……诸比丘,对于不守护舌根而住者,心便于舌所识的诸味浸湿;心已浸湿的他……乃至……他便被称为‘放逸而住者’……乃至……诸比丘,对于不守护意根而住者,心便于意所识的诸法浸湿;心已浸湿的他便无愉悦;无愉悦时,便无喜;无喜时,便无轻安;无轻安时,便有苦;苦者的心不得定;心不得定时,诸法不显现;由于诸法不显现,他便被称为‘放逸而住者’。诸比丘,这样便是放逸而住者。
“诸比丘,怎样是不放逸而住者?诸比丘,对于守护眼根而住者,心便不于眼所识的诸色浸湿;心未浸湿的他便生起愉悦;愉悦者,喜生起;意有喜者,身轻安;身轻安者,安乐而住;有乐者,心得定;心得定时,诸法显现;由于诸法显现,他便被称为‘不放逸而住者’……乃至……诸比丘,对于守护舌根而住者,心便不浸湿……乃至……他便被称为‘不放逸而住者’。诸比丘,对于守护意根而住者,心便不于意所识的诸法浸湿;心未浸湿的他便生起愉悦;愉悦者,喜生起;意有喜者,身轻安;身轻安者,安乐而住;有乐者,心得定;心得定时,诸法显现;由于诸法显现,他便被称为‘不放逸而住者’。诸比丘,这样便是不放逸而住者。”第四[经]。
五、律仪经
九十八、“诸比丘,我要为你们说律仪(saṃvara)与不律仪。你们要谛听。诸比丘,怎样是不律仪?诸比丘,有眼所识的诸色,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如果比丘对它欢喜、称说、耽著而住,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正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退失……乃至……诸比丘,有舌所识的诸味……乃至……诸比丘,有意所识的诸法,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如果比丘对它欢喜、称说、耽著而住,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正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退失。诸比丘,这样便是不律仪。
“诸比丘,怎样是律仪?诸比丘,有眼所识的诸色,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如果比丘对它不欢喜、不称说、不耽著而住,诸比丘,比丘应知此:‘我不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不退失……乃至……诸比丘,有舌所识的诸味……乃至……诸比丘,有意所识的诸法,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如果比丘对它不欢喜、不称说、不耽著而住,比丘应知此:‘我不从诸善法退失。’因为这被世尊称为不退失。诸比丘,这样便是律仪。”第五[经]。
六、定经
九十九、“诸比丘,你们要修习定(samādhi);诸比丘,得定的比丘如实了知。他如实了知什么呢?如实了知‘眼是无常的’;如实了知‘诸色是无常的’;如实了知‘眼识是无常的’;如实了知‘眼触是无常的’;如实了知‘凡是以眼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无常的’……乃至……如实了知‘意是无常的’。诸法……意识……意触……如实了知‘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无常的’。诸比丘,你们要修习定;诸比丘,得定的比丘如实了知。”第六[经]。
七、静坐经
一百、“诸比丘,你们要致力于静坐(paṭisallāna);诸比丘,静坐的比丘如实了知。他如实了知什么呢?如实了知‘眼是无常的’;如实了知‘诸色是无常的’;如实了知‘眼识是无常的’;如实了知‘眼触是无常的’;如实了知‘凡是以眼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无常的’……乃至……如实了知‘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无常的’。诸比丘,你们要致力于静坐;诸比丘,静坐的比丘如实了知。”第七[经]。
八、第一非你们的经
一百零一、“诸比丘,凡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而诸比丘,什么不是你们的呢?诸比丘,眼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色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眼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眼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凡是以眼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耳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声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耳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耳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凡是以耳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鼻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香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鼻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鼻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凡是以鼻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
舌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味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舌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舌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凡是以舌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乃至……
意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法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意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意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
“诸比丘,譬如有人把这祇树林中的草、木、枝、叶拿走、烧掉,或随[其所]缘而处置,你们会有这样的[念]吗——‘人们正把我们拿走、烧掉,或随[其所]缘而处置’?”
“不会,尊者。”
“这是什么缘故呢?”
“尊者,因为这既不是我们的我,也不是[我们的]我所。”
“诸比丘,正是这样,眼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色不是你们的……眼识……眼触……乃至……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第八[经]。
九、第二非你们的经
一百零二、“诸比丘,凡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而诸比丘,什么不是你们的呢?诸比丘,眼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色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们;它们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眼识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眼触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乃至……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比丘,凡不是你们的,你们要舍断它;它一被舍断,便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第九[经]。
十、郁陀迦经
一百零三、“诸比丘,郁陀迦·罗摩子(Udaka Rāmaputta)曾说这样的话:‘我确实是达吠陀者(vedagū),我确实是胜一切者(sabbajī),我确实掘出了未被掘出的疮根(gaṇḍamūla)。’诸比丘,然而郁陀迦·罗摩子本非达吠陀者,却说‘我是达吠陀者’;本非胜一切者,却说‘我是胜一切者’;疮根本未被掘出,却说‘我的疮根已被掘出’。诸比丘,而在这里,比丘若正确地说,便可说那[话]:‘我确实是达吠陀者,我确实是胜一切者,我确实掘出了未被掘出的疮根。’”
“诸比丘,怎样是达吠陀者?诸比丘,当比丘如实了知六触处的集起、灭没、味著、过患与出离时,诸比丘,这样,比丘便是达吠陀者。
“诸比丘,怎样是比丘为胜一切者?诸比丘,当比丘如实知六触处的集起、灭没、味著、过患与出离之后,以不执取而解脱时,诸比丘,这样,比丘便是胜一切者。
“诸比丘,怎样是比丘的未被掘出的疮根已被掘出?诸比丘,‘疮’,这是这个四大所成(cātumahābhūtika)之身的增语(adhivacana)——[此身]由父母所生,靠饭食与粥团积聚而成,是无常、涂敷、按摩、破坏、毁灭之法。诸比丘,‘疮根’,这是渴爱的增语。诸比丘,当比丘的渴爱已断,根已断,已作成如断[顶]的多罗树[桩],已令归于不存在,未来不再生起之法时,诸比丘,这样,比丘的未被掘出的疮根便已被掘出。
“诸比丘,郁陀迦·罗摩子曾说这样的话:‘我确实是达吠陀者,我确实是胜一切者,我确实掘出了未被掘出的疮根。’诸比丘,然而郁陀迦·罗摩子本非达吠陀者,却说‘我是达吠陀者’;本非胜一切者,却说‘我是胜一切者’;疮根本未被掘出,却说‘我的疮根已被掘出’。诸比丘,而在这里,比丘若正确地说,便可说那[话]:‘我确实是达吠陀者,我确实是胜一切者,我确实掘出了未被掘出的疮根。’”第十[经]。
六[处]品第十。
其摄颂——
两[经]摄集、退失,放逸而住与律仪;
定、静坐,两[经]非你们的,与郁陀迦。
《六处品》第二五十[经]完毕。
那第二五十[经]的品摄颂——
无明、鹿纽与病,阐陀为第四;
连同六[处]品为五十,这是第二五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