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道非道智见清净的解说
思择智论
六百九十二、而如是知「这是道,这不是道」——了知道与非道之后而住立的智,名为道非道智见清净。
想要成就它的人,首先应当致力于称为聚思择的理趣观。为什么呢?因为已发起观者在光明等生起时,有道非道智生起。因为已发起观者在光明等生起时,才有道非道智;而观的开端是聚思择。因此,这[聚思择]是紧接在度疑之后列出的。此外,由于道非道智是在度遍知转起时生起的,而度遍知紧接在知遍知之后,因此,想要成就那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也应当首先致力于聚思择。
六百九十三、此中这是抉择——世间的遍知有三种:知遍知、度遍知、断遍知。就这些而说:「证知之慧是于已知之义上的智;遍知之慧是于度之义上的智;舍断之慧是于舍弃之义上的智。」(《无碍解道》1.75)此中,依「色以变坏为相,受以感受为相」这样观察那些那些法的各自之相而转起的慧,名为知遍知。依「色是无常的,受是无常的」等方式,把共相加于那同样的诸法而转起的、以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度遍知。而在那同样的诸法上,依舍断常想等而转起的、以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断遍知。
此中,从诸行限定开始,直到缘摄受,是知遍知之地;因为在这中间,唯是对诸法各自之相的通达居于主导。而从聚思择开始,直到生灭随观,是度遍知之地;因为在这中间,唯是对共相的通达居于主导。以坏灭随观为首,以上是断遍知之地;因为从那以后,「以无常随观者舍断常想,以苦随观者[舍断]乐想,以无我随观者[舍断]我想,厌离者[舍断]欢喜,离贪者[舍断]贪,令灭者[舍断]集起,舍离者舍断执取」(《无碍解道》1.52),如是能成就舍断常想等的七种随观居于主导。如是,在这三种遍知中,由于已成就诸行限定与缘摄受,这位瑜伽者唯证得了知遍知,其余的则应当证得。因此说:「由于道非道智是在度遍知转起时生起的,而度遍知紧接在知遍知之后,因此,想要成就那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也应当首先致力于聚思择。」
六百九十四、此中这是圣典——
「怎样是略摄过去、未来、现在诸法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呢?凡任何色,过去、未来、现在的,内的或……乃至……远的或近的,他辨定一切色为无常,[这是]一种思择;辨定为苦,一种思择;辨定为无我,一种思择。凡任何受……乃至……凡任何识……乃至……辨定为无我,一种思择。
「眼……乃至……老死,过去、未来、现在的,他辨定为无常,一种思择;辨定为苦、为无我,一种思择。
「色,过去、未来、现在的,以尽之义为无常,以可怖之义为苦,以无实质之义为无我——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受……识……眼……乃至……老死……乃至……思择智。
「色,过去、未来、现在的,是无常的、有为的、缘生的、尽之法、衰灭之法、离贪之法、灭之法——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受……识……眼……老死,过去、未来、现在的,是无常的、有为的……乃至……灭之法——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
「以生为缘而有老死,生不存在时便没有老死——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于过去世、于未来世,也是以生为缘而有老死,生不存在时便没有老死——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以有为缘而有生……乃至……以无明为缘而有行,无明不存在时便没有行——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于过去世、于未来世,也是以无明为缘而有行,无明不存在时便没有行——如是略摄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
「那以已知之义为智,以了知之义为慧。因此说:略摄过去、未来、现在诸法而作差别的慧为思择智。」(《无碍解道》1.48)
而此中,应知以「眼……乃至……老死」这一中略,简略地包括了这些法聚:连同门与所缘一起于门中转起的诸法、五蕴、六门、六所缘、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寻、六伺、六界、十遍、三十二部分、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三界、九有、四禅、四无量、四等至、十二缘起支。
因为这已在〈应证知的解说〉中说过——
「诸比丘,一切是应证知的。诸比丘,什么是一切应证知的?诸比丘,眼是应证知的。色……眼识……眼触……凡是以眼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应证知的。耳……乃至……凡是以意触为缘而生起的感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那也是应证知的。
「色……乃至……识……眼……乃至……意……诸色……乃至……诸法……眼识……乃至……意识……眼触……乃至……意触……。
「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色想……乃至……法想……色思……乃至……法思……色爱……乃至……法爱……色寻……乃至……法寻……色伺……乃至……法伺……。
「地界……乃至……识界……地遍……乃至……识遍……头发……乃至……尿……脑……。
「眼处……乃至……法处……眼界……乃至……意界……意识界……眼根……乃至……具知根……。
「欲界……色界……无色界……欲有……色有……无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
「初禅……乃至……第四禅……慈心解脱……乃至……舍心解脱……空无边处等至……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等至……无明是应证知的……乃至……老死是应证知的。」(《无碍解道》1.3;《相应部》4.46)
由于那[应证知者]在那里已如是详细地说了,此处便全都以中略而简略[带过]。而在如是简略[带过]的[诸法]中,凡出现的出世间法,由于不适于思择,在此论题中不应取。而那些适于思择的[法],其中凡对某人明显、易于摄受的,他应从那些[法]开始思择。
六百九十五、此中这是依蕴[而作]的开始之规定的配合——凡任何色……乃至……辨定一切色为无常,一种思择;辨定为苦、为无我,一种思择。至此,这位比丘把以「凡任何色」如是不加限定而指出的一切色,以过去三法组与内等四组二法——即十一处——加以限定,辨定一切色为无常,思择[它]为「无常」。
如何[思择]呢?依后面所说的方式。因为这已被说过:「色,过去、未来、现在的,以尽之义为无常。」(《无碍解道》1.48)
因此,这[比丘思择]:凡过去之色,由于它就在过去已尽,没有来到此有,所以以尽之义为无常。
凡未来[之色]将在紧接的有中生起的,它也将就在那里尽,不会从那里去到再后的有,所以以尽之义为无常。
凡现在之色,它也就在此处尽,不从此处去,所以以尽之义为无常。
凡内的,它也就在内尽,不去到外的状态,所以以尽之义为无常。
凡外的……乃至……粗的……乃至……细的……乃至……劣的……乃至……胜的……乃至……远的……乃至……近的,它也就在那里尽,不去到远的状态,所以以尽之义为无常——[他]如是思择。
这一切都是依「以尽之义为无常」这一[句]而有的一种思择;而依类别,则有十一种。
而那一切都以可怖之义为苦。「以可怖之义」者:即由于有怖畏。因为凡无常的,就会带来怖畏,犹如《狮子喻经》(《相应部》3.78;《增支部》4.33)中的诸天。如是,这也是依「以可怖之义为苦」这一[句]而有的一种思择;而依类别,则有十一种。
又如同苦,那一切也以无实质之义为无我。「以无实质之义」者:即由于没有如是被臆想的「自我是住者、作者、受者、自在者」那样的自我实质。因为凡无常的、苦的,连自身的无常性或生灭的逼迫都不能遮止,它哪里会有作者等的状态呢?所以[世尊]说:「诸比丘,若这色是我,这色便不会趣向病恼」等(《相应部》3.59)。如是,这也是依「以无实质之义为无我」这一[句]而有的一种思择;而依类别,则有十一种。于受等也是这个方法。
六百九十六、而凡是无常的,由于它必定具有有为等区别,因此为显示它的同义语,或为显示以种种行相的作意之转起,圣典又说了「色,过去、未来、现在的,是无常的、有为的、缘生的、尽之法、衰灭之法、离贪之法、灭之法」。于受等也是这个方法。
四十种行相随观论
六百九十七、他为了令正是那对五蕴的无常、苦、无我之思择(sammasana)稳固,世尊在「以哪四十种行相获得随顺忍(anulomikā khanti)?以哪四十种行相入于正性决定(sammattaniyāma)?」这一[问]的分别中——
「[见]五蕴为无常、为苦、为病、为痈、为箭、为苦患、为病恼、为他、为破坏、为灾祸、为祸患、为怖畏、为灾难、为动摇、为易坏、为不恒、为无救护、为无避难所、为无归依、为空虚、为虚妄、为空、为无我、为过患、为变易之法、为无坚实、为苦患之根、为杀戮者、为无有、为有漏、为有为、为魔饵、为生之法、为老之法、为病之法、为死之法、为愁之法、为悲之法、为恼之法、为杂染之法」(《无碍解道》3.37)——
以[这]四十种行相,
依「见五蕴为无常者,获得随顺忍;见五蕴之灭是常、是涅槃者,入于正性决定」等(《无碍解道》3.38)方法,
分别随顺智(anulomañāṇa)时,以分类说了无常等思择——他也依那[思择]而思择这五蕴。
六百九十八、如何[思择]呢?因为他[思择]每一蕴:由于非究竟、由于有始有终,为无常;由于被生起与灭去所逼迫、由于是苦之基,为苦;由于须以缘来维持、由于是病之根,为病;由于与苦性之刺痛相结、由于流出烦恼之不净、由于以生、老、坏而肿胀、成熟、破溃,为痈;由于生起逼迫、由于刺入于内、由于难以拔除,为箭;由于应受呵责、由于带来不增长、由于是苦患之基,为苦患;由于生起不自在之状、由于是病恼的近因,为病恼;由于不受支配、由于不可指使,为他;由于被病、老、死所破坏,为破坏;由于带来种种衰患,为灾祸;由于带来未被知晓的广大无利益、由于是一切祸患之基,为祸患;由于是一切怖畏之源、由于与称为苦之寂止的最上依托(paramassāsa)相违,为怖畏;由于被种种无利益所随逐、由于被过失所侵扰、由于犹如灾难一般不堪忍受,为灾难;由于被病、老、死以及得、失等世间法所动摇,为动摇;由于以[外来的]加害以及以自性而有趋于破坏的习性,为易坏;由于在一切状态中都会坠落、由于没有稳固性,为不恒;由于不能救护、由于其安稳不可得,为无救护;由于不值得依附、由于对已依附者也不作避难所之事,为无避难所;由于对依止者没有驱除怖畏之性,为无归依;由于空于如所计度的常、净、乐、我之性,为空虚;正由于空虚,为虚妄——或者由于微少[而为虚妄],因为在世间,微少的也被称为「虚妄(tuccha)」;由于离于主人、住者、作者、受者、主宰者,为空;由于自身也是无主之状等,为无我;由于是转起之苦、由于是苦的过患,为过患——或者,「趣向(vāti)——即行、转起——于可怜之境(ādīnaṃ)」,故为「过患(ādīnava)」,这是可怜之人的增语,而诸蕴也正是可怜的,由于与过患(可怜者)相似,为过患;由于有以老与死两种方式转变的本性,为变易之法;由于羸弱、由于犹如边材(pheggu)一般易于折断,为无坚实;由于是苦患之因,为苦患之根;由于犹如面目似友的敌人一般利用信任而杀害,为杀戮者;由于离于有、由于从无有而生,为无有;由于是诸漏的近因,为有漏;由于被因与缘所造作,为有为;由于是死魔与烦恼魔之饵,为魔饵;由于有生、老、病、死的本性,为生之法、老之法、病之法、死之法;由于是愁、悲、恼之因,为愁之法、悲之法、恼之法;由于是渴爱、见、恶行[三种]杂染的境之法,为杂染之法——如是依以分类所说的无常等思择而思择。
此中,为无常、为破坏、为动摇、为易坏、为不恒、为变易之法、为无坚实、为无有、为有为、为死之法——于每一蕴各作十[种],[共有]五十种无常随观。为他、为空虚、为虚妄、为空、为无我——于每一蕴各作五[种],[共有]二十五种无我随观。其余的为苦、为病等,于每一蕴各作二十五[种],[共有]一百二十五种苦随观。
如是,当他以这二百种分类的无常等思择而思择五蕴时,那称为理趣观(nayavipassanā)的无常、苦、无我之思择便成为稳固的。这暂且是此中依随圣典之方法而开始思择的规定。
令根锐利的九种因论
六百九十九、然而,若有人如是于理趣观致力,理趣观却仍不成就,他应依如是所说的九种行相——「诸根由九种行相而成为锐利:唯见一再生起的诸行之灭尽;并且于此以恭敬地作而成就,以恒常地作而成就,以适宜地作而成就;以把取定之相;以诸觉支的随转;于身与命确立无所顾恋;于此以出离而征服;以于中间不停止」——令诸根锐利之后,依〈地遍的解说〉中所说的方式,避开七种不适宜,亲近七种适宜,时而思择色,时而[思择]非色。思择色者,应见色的生起。
观色生起之相论
七百、即——这所谓的色,依业等四种原因而生起。此中,一切众生的色在生起时,最初是从业生起的。因为就胎卧者而言,首先唯在结生的刹那,依三相续,[有]称为依处十法聚、身十法聚、性十法聚的三十种色生起;而且它们正是在结生心的生刹那[生起]。正如在生刹那,在住刹那、坏灭刹那也是如此。
此中,色是迟灭的、重变易的;心是速灭的、轻速变易的。所以[世尊]说:「诸比丘,我不见有其他任何一法像心这样轻速变易,诸比丘。」(《增支部》1.48)因为正当色存续时,有分心生起又灭去十六次。心的生刹那、住刹那、坏灭刹那都是等同的;而色唯有生刹那与坏灭刹那是短促的,与那些[心的刹那]等同;住刹那则长,直到十六个心生起又灭去为止,都持续着。依于在结生心的生刹那所生起的、已达于住的、前生的依处,第二有分[心]生起。依于与那[第二有分心]一同生起的、已达于住的、前生的依处,第三有分[心]生起。应依此方式了知尽其寿命的心之转起。然而临死者的十六个心,是依于唯一个已达于住的、前生的依处而生起的。
于结生心的生刹那所生起的色,与结生心之后的第十六个心一同灭去。于住刹那所生起的[色],与第十七个[心]的生刹那一同灭去。于坏灭刹那所生起的[色],到达第十七个[心]的住刹那而灭去。只要所谓的转起尚存,便正如是转起。化生者也依七相续,[有]七十种色正如是转起。
七百零一、此中,应知这样的区分:业、业等起、业缘、业缘心等起、业缘食等起、业缘时节等起。此中,所谓业,即善与不善的思。所谓业等起,即异熟诸蕴,以及以眼十法聚为首的整整七十种色。所谓业缘,正是那[业等起];因为业对业等起[之法]也是支持缘。所谓业缘心等起,即由异熟心所等起的色。所谓业缘食等起:于业等起诸色中,已达于住的食素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那里,食素也达于住而[令]另一个[等起]——如是连结四次或五次的转起。所谓业缘时节等起:已达于住的业生火界令时节等起的、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那里,时节也[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如是连结四次或五次的转起。如是,首先应见业生色的生起。
七百零二、于心生[色]中,也应知这样的区分:心、心等起、心缘、心缘食等起、心缘时节等起。此中,所谓心,即八十九心。
于其中,三十二心、二十六、十九,
十六[心],[依次]被认为是色、威仪、表的生起者[与非生起者]。
因为欲界的八善[心]、十二不善[心]、除意界外的十唯作[心]、善与唯作中的两个神通心——这三十二心令色、威仪、表生起。除异熟外其余十个色界[心]、八个无色界[心]、八个出世间心——这二十六心令色与威仪生起,不[令]表[生起]。欲界中十个有分心、色界中五个、三个意界、一个与喜悦俱行的异熟无因意识界——这十九心唯令色生起,不[令]威仪、不[令]表[生起]。双五识、一切众生的结生心、漏尽者的死心、四个无色异熟——这十六心既不令色生起,也不[令]威仪、不[令]表[生起]。而此中凡令色生起的,并不在住刹那或坏灭刹那[令色生起],因为那时心是羸弱的;而在生刹那则是有力的,所以它在那时依于前生的依处而令色等起。
所谓心等起,即三非色蕴,以及「声九法聚、身表、语表、空界、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积集、相续」这十七种色。所谓心缘,即如「后生的心、心所诸法,对这前生的身[以后生缘为缘]」(《发趣论》1.1.11)所说的四等起的色。所谓心缘食等起:于心等起诸色中,已达于住的食素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如是连结两次、三次的转起。所谓心缘时节等起:心等起的、已达于住的时节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如是连结两次、三次的转起。如是应见心生色的生起。
七百零三、于食生[色]中,也应知这样的区分:食、食等起、食缘、食缘食等起、食缘时节等起。此中,所谓食,即段食。所谓食等起:以执受的业生色为缘、依止于那里、已达于住的食素所令等起的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以及空界、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积集、相续——这十四种色。所谓食缘,即如「段食以食缘为这身的缘」(《发趣论》1.1.15)所说的四等起的色。所谓食缘食等起:于食等起诸色中,已达于住的食素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那里,食素也[令]另一个[等起]——如是连结十次、十二次的转起。一日所食用的食物,甚至能支持七日;而天的食素,甚至能支持一个月、两个月。母亲所食用的食物,也遍满胎儿的身体而令色等起。涂在身上的食物,也令色等起。业生的食名为执受的食;它也达于住而令色等起;于那里,食素也令另一个[色聚]等起——如是连结四次或五次的转起。所谓食缘时节等起:食等起的、已达于住的火界令时节等起的、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此,这食对食等起诸[色]作为生者而为缘,对其余[诸色]则依依止[缘]、食[缘]、有[缘]、不离去[缘]而为缘——如是应见食生色的生起。
七百零四、于时节生[色]中,也应知这样的区分:时节、时节等起、时节缘、时节缘时节等起、时节缘食等起。此中,所谓时节,即四等起的火界;而它有热的时节、冷的时节这两种。所谓时节等起:四等起的时节以执受的[色]为缘,达于住而于身中令色等起;那[色]是声九法聚、空界、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积集、相续——这十五种。所谓时节缘:时节是四等起诸色的转起与灭坏的缘。所谓时节缘时节等起:时节等起的、已达于住的火界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那里,时节也[令]另一个[等起]——如是,即使长时住于非执受的一边,时节等起[色]也仍然转起。所谓时节缘食等起:时节等起的、已达于住的食素令另一个以食素为第八的[色聚]等起;于那里,食素也[令]另一个[等起]——如是连结十次、十二次的转起。于此,这时节对时节等起诸[色]作为生者而为缘,对其余[诸色]则依依止[缘]、有[缘]、不离去[缘]而为缘——如是应见时节生色的生起。因为如是见色之生起者,名为时而思择色。
观非色生起之相论
七百零五、正如思择色者应见色的生起,同样,思择非色者也应见非色的生起。而那[生起]唯是依八十一种世间心生起而[见]的。
即——因为这所谓的非色,首先于结生时,依前有中所积聚的业,以十九种心生起的分类而生起。而它生起的方式,应依〈缘起的解说〉中所说的方式了知。正是那[十九种心],从结生心的无间心起,依有分[而转起];于寿命终了时,依死[而转起]。其中凡是欲界的,于六门中强的所缘上依彼所缘[而转起]。
而于转起[期]中,由于眼未损坏、由于诸色来到[根]境,依于光明、以作意为因的眼识,与诸相应法一同生起。因为于眼净色的住刹那,唯有已达于住的色撞击眼。当它被撞击时,有分生起又灭去两次。然后,正于那同一所缘上,唯作意界成办转向的作用而生起。其无间,[是]见那同一色的善异熟或不善异熟的眼识;然后,[是]领受那同一色的异熟意界;然后,[是]推度那同一色的异熟无因意识界;然后,[是]辨定那同一色的、与舍俱行的唯作无因意识界;此后,[是]欲界善、不善、唯作诸心中的某一个,或与舍俱行的无因心,[作为]五个或七个速行;然后,对欲界众生而言,[是]十一种彼所缘心中与速行相称的任何一个彼所缘。其余诸门也是这个方式。而于意门,广大心也生起。如是应见非色于六门中的生起。因为如是见非色之生起者,名为时而思择非色。
如是时而思择色、时而思择非色之后,又安立三相,依次第而行道,一人便成就慧的修习。
色七法思择论
七百零六、另一人依色七法、无色七法安立三相而思择诸行。此中,从取舍、从年岁增长之灭没、从食所成、从时节所成、从业生、从心等起、从法性色——以这些行相安立[三相]而思择者,名为依色七法安立[三相]而思择。因此古师们说——
「从取舍、从年岁增长之灭没,
从食、从时节,以及从业、从心,
从法性色——[依]七[种行相],他详细地观。」
此中,「取(ādāna)」者:即结生。「舍(nikkhepana)」者:即死。如是,瑜伽行者以这取与舍限定一百年,于诸行上安立三相。如何[安立]呢?于此期间,一切行是无常的。为什么?由于以生起与灭去而转、由于变易、由于是暂时的、由于与常相违。而由于已生起的诸行达于住,于住时为老所疲困,达于老后必然坏灭,所以由于屡屡被逼迫、由于难忍、由于是苦之基、由于与乐相违,[它们]是苦的。又由于在「愿已生起的诸行不达于住,愿已达于住的不老,愿已达于老的不坏灭」这三处,任何人都没有随意转之力,[诸行]空于那随意转的行相,所以由于空、由于无主、由于不随意转、由于与我相违,[它们]是无我的。
七百零七、如是依取舍于以一百年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之后,此后[他]依年岁增长之灭没而安立[三相]。此中,所谓年岁增长之灭没,即依年岁而增长、增大的色之灭没;依它而安立三相,此是其义。
如何[安立]呢?他以初年、中年、后年这三个年龄限定那同一百年。此中,最初的三十三年名为初年;其后三十四年名为中年;其后三十三年名为后年。如是以这三个年龄限定之后,「于初年中转起的色,未达中年,就在那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的;凡无常的,那是苦的;凡苦的,那是无我的。于中年中转起的色,也未达后年,就在那里灭去,所以它也是无常、苦、无我的。于后年三十三年中转起的色,也没有所谓能越过死亡而去的,所以它也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
七百零八、如是依初年等,依年岁增长之灭没安立三相之后,又依「迟钝十年、嬉戏十年、容色十年、力十年、慧十年、衰退十年、前倾十年、弯曲十年、昏昧十年、卧床十年」这十个十年,依年岁增长之灭没而安立三相。
此中,先说诸十年:对于活一百年的人,最初十年名为迟钝十年,因为那时他是迟钝、轻躁的孩童。其后十年名为嬉戏十年,因为那时他多喜嬉戏。其后十年名为容色十年,因为那时他的容色(vaṇṇāyatana)达于丰盛。其后十年名为力十年,因为那时他的力与气力达于丰盛。其后十年名为慧十年,因为那时他的慧善加确立;相传即使本性慧弱的人,在那时也总会生起少许的慧。其后十年名为衰退十年,因为那时他的嬉戏之乐、容色、力、慧都衰退了。其后十年名为前倾十年,因为那时他的自体向前倾。其后十年名为弯曲十年,因为那时他的自体犹如犁尖一般弯曲。其后十年名为昏昧十年,因为那时他昏昧,所作所为一再忘失。其后十年名为卧床十年,因为百岁之人多是卧着的。
此中,这位瑜伽者为了依这些十年、依年岁增长之灭没安立三相,如是思察:「于第一个十年中转起的色,未达第二个十年,就在那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于第二个十年……乃至……于第九个十年中转起的色,未达第十个十年,就在那里灭去。于第十个十年中转起的色,未达再有,就在这里灭去,所以它也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
七百零九、如是依十年、依年岁增长之灭没安立三相之后,又以每五年把那同一百年作成二十部分,依年岁增长之灭没而安立三相。如何[安立]呢?因为他如是思察:「于第一个五年中转起的色,未达第二个五年,就在那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于第二个五年中转起的色,[未达]第三个……乃至……于第十九个五年中转起的色,未达第二十个五年,就在那里灭去。于第二十个五年中转起的色,没有所谓能越过死亡而去的,所以它也是无常、苦、无我的。」
如是依二十部分、依年岁增长之灭没安立三相之后,又作成二十五部分,以每四年而安立;然后作成三十三部分,以每三年;作成五十部分,以每两年;作成一百部分,以每一年[而安立]。然后把一年作成三部分,依雨季、冬季、夏季这三个时节,以每一时节于那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上安立三相。
如何[安立]呢?「于雨季四个月中转起的色,未达冬季,就在那里灭了。于冬季转起的色,未达夏季,就在那里灭了。于夏季转起的色,未再达雨季,就在那里灭了,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之后,又把一年作成六部分——「于雨季两个月中转起的色,未达秋季,就在那里灭了。于秋季转起的色,[未达]冬季。于冬季转起的色,[未达]寒季。于寒季转起的色,[未达]春季。于春季转起的色,[未达]夏季。于夏季转起的色,未再达雨季,就在那里灭了,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于那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上安立三相。
如是安立之后,然后依黑分、白分——「于黑分中转起的色,未达白分。于白分中转起的色,未达黑分,就在那里灭了,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然后依夜与昼——「于夜里转起的色,未达白昼,就在那里灭了。于白昼转起的色,也未达夜里,就在那里灭了,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然后依上午等把那同一昼夜作成六部分——「于上午转起的色,未达中午。于中午转起的色,[未达]傍晚。于傍晚转起的色,[未达]初夜。于初夜转起的色,[未达]中夜。于中夜转起的色,未达后夜,就在那里灭了。于后夜转起的色,未再达上午,就在那里灭了,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
七百一十、如是安立之后,又于那同一色上,依前进、后退、前视、旁视、屈、伸——「于前进中转起的色,未达后退,就在那里灭去。于后退中转起的色,[未达]前视。于前视中转起的色,[未达]旁视。于旁视中转起的色,[未达]屈。于屈中转起的色,未达伸,就在那里灭去。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
然后把每一步依举[足]、移前、横移、放下、放置、压止作成六部分。
此中,所谓举[足],即把足从地上举起。所谓移前,即向前移。所谓横移,即见到树桩、荆棘、长虫等任何东西而把足向这边那边移动。所谓放下,即把足向下放。所谓放置,即安放于地面上。所谓压止,即再举足之时足与地相压。此中,于举[足]时,地界与水界二界是低劣的、微弱的,其余二界是增强的、有力的;于移前与横移中也是如此。于放下中,火界与风界二界是低劣的、微弱的,其余二界是增强的、有力的;于放置与压止中也是如此。如是作成六部分之后,依它们于那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上安立三相。
如何[安立]呢?他如是思察:「于举[足]时转起的诸界,以及依它们而有的所造色——那一切法未达移前,就在这里灭去,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同样,于移前时转起的,[未达]横移;于横移时转起的,[未达]放下;于放下时转起的,[未达]放置;于放置时转起的,未达压止,就在这里灭去。如是,在各各处所生起的诸行,未达其余各部分,就在各各处所一节一节、一结一结、一段一段地,如投入热锅中的胡麻一般噼啪作响而破坏。所以是无常、苦、无我的。」当他如是观一节一节[分开]的诸行时,色的思择便成为微细的。
七百一十一、而关于它的微细,有这样的譬喻。相传有一个熟习木[炬]、草炬等[火光]而从未见过灯的边地居民,来到城里,在市场中见到燃着的灯,便问一个人:「喂,这样可爱的东西叫什么?」那人对他说:「这有什么可爱的?这叫做灯;由于油尽、灯芯尽,连它所去之路也将不可得见。」另一个人对他这样说:「这[说法]是粗的。因为这根灯芯渐次燃烧时,在每三分之一处,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又另一个人对他这样说:「这也是粗的。因为在这[灯芯]的每一指之间、每半指之间,每一根线上、每一丝纤维上,火焰都未达另一丝纤维便将灭去;而离开纤维,是不能显示火焰的。」
此中,瑜伽者于依取舍以一百年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由于油尽、灯芯尽,连灯所去之路也将不可得见」的智。瑜伽者于以一百年的三分之一部分限定的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在灯芯的每三分之一处,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的智。瑜伽者于以十年、五年、四年、三年、两年、一年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在每一指之间,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的智。瑜伽者依每一时节把一年分为三份、六份,于以四个月、两个月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在每半指之间,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的智。瑜伽者于依黑分白分、依夜昼、把一昼夜作成六部分而依上午等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在每一根线上,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的智。瑜伽者于依前进等以及于举[足]等中依每一部分限定的色上安立三相,犹如那人「在每一丝纤维上,火焰都未达另一处便将灭去」的智。
七百一十二、他如是以种种行相于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上安立三相之后,又把那同一色加以分解,依食所成等作成四部分,于每一部分上安立三相。此中,食所成的色依饥与饱而对他显明。因为饥时等起的色是憔悴的、疲乏的,犹如烧焦的树桩,又犹如藏在炭篮里的乌鸦,色泽难看、形态难看;饱时等起的[色]是饱满的、丰润的、柔软的、润泽的、有[好]触感的。他摄取它之后,「于饥时转起的色,未达饱时,就在这里灭去;于饱时等起的[色],也未达饥时,就在这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于其中安立三相。
七百一十三、时节所成[的色]依冷与热而显明。因为热时等起的色是憔悴的、疲乏的、色泽难看的;由冷的时节所等起的色是饱满的、丰润的、润泽的。他摄取它之后,「于热时转起的色,未达冷时,就在这里灭去;于冷时转起的色,未达热时,就在这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于其中安立三相。
七百一十四、业生[的色]依处门而显明。因为于眼门中,依眼、身、性十法聚,有三十种业生色;而支持它们的时节、心、食等起[色]有二十四种——[合]为五十四种。于耳、鼻、舌门中也是如此。于身门中,依身、性十法聚以及时节等起等,[有]四十四种。于意门中,依心所依处、身、性十法聚以及时节等起等,正是五十四种。
他摄取那一切色之后,「于眼门中转起的色,未达耳门,就在这里灭去。于耳门中转起的色,[未达]鼻门。于鼻门中转起的色,[未达]舌门。于舌门中转起的色,[未达]身门。于身门中转起的色,未达意门,就在这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于其中安立三相。
七百一十五、心等起[的色]依喜悦与忧而显明,因为喜悦时生起的色是润泽的、柔软的、丰润的、有[好]触感的;忧时生起的[色]是憔悴的、疲乏的、色泽难看的。他摄取它之后,「于喜悦时转起的色,未达忧时,就在这里灭去;于忧时转起的色,未达喜悦时,就在这里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于其中安立三相。
当他如是摄取心等起的色、于其中安立三相时,这一义便对他显明——
命、自体,以及纯然的苦与乐,
[皆]与一心相应——那一刹那迅速地流逝而去。
那些住立八万四千劫的天众,
他们也并不以两心相合而住立。
凡于此处,于正死者或正存续者[身中]已灭去的,
一切诸蕴皆同——已去而不再相续。
无间[刚]坏灭的,以及未来将坏灭的,
与那期间已灭去的,在相上没有差异。
未生起者[故]未生,凭现在者而活;
随心之坏灭而世间已死,[所余]是就胜义[所立]的施设。
坏灭者不去往储藏之处,于未来也无积聚;
凡已生起而住立的,犹如锥尖上的芥子。
对已生起的诸法而言,它们的坏灭就在面前;
[它们]以崩坏为法而住立,不与旧[法]相混。
从不可见处而来,坏灭了便去往不可见处;
犹如空中闪电的生起,[它们]生起又灭去。(《大义释》10)
七百一十六、如是于食所成等上安立三相之后,又于法性色上安立三相。所谓法性色,即外在的、不与根相系的、从成劫起而生起的色,有铁、金属、锡、铅、金、银、珍珠、摩尼、琉璃、贝、石、珊瑚、赤宝、玛瑙、地、岩、山、草、树、藤等分类。它依无忧树嫩芽等而对他显明。
因为无忧树嫩芽最初是淡红的,然后过了两三日是深红的,再过两三日是微红的,然后是嫩叶的颜色,然后是成熟嫩叶的颜色,然后是浅绿叶的颜色,然后是深绿叶的颜色。然后从深绿叶颜色之时起,令同分色的相续连续不断,约一年后成为枯黄的叶,从叶柄断离而落下。
他摄取它之后,「于淡红之时转起的色,未达深红之时就灭去。于深红之时转起的色,[未达]微红之时。于微红之时转起的色,[未达]嫩叶色之时。于嫩叶色之时转起的,[未达]成熟嫩叶色之时。于成熟嫩叶色之时转起的,[未达]浅绿叶色之时。于浅绿叶之时转起的,[未达]深绿叶色之时。于深绿叶色之时转起的,[未达]枯黄叶之时。于枯黄叶之时转起的,未达从叶柄断离而落下之时就灭去,所以它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安立三相;如是于其中安立三相之后,依这方式思择一切法性色。
如是,[他]首先依色七法安立三相而思择诸行。
无色七法思择论
七百一十七、而前面所说「依无色七法(arūpasattakavasena)」,此中这是论母:依聚(kalāpa)、依双(yamaka)、依刹那(khaṇika)、依次第(paṭipāṭi)、依见的揭除(diṭṭhiugghāṭana)、依慢的根除(mānasamugghāṭana)、依爱著的遍尽(nikantipariyādāna)。
此中,「依聚(kalāpato)」者:即以触为第五的诸法(phassapañcamakā dhammā)。如何依聚而思择呢?在此,比丘如是思察:「凡在『头发是无常、苦、无我的』这一思择中生起的以触为第五的诸法,以及凡在『体毛……乃至……脑是无常、苦、无我的』这一思择中生起的以触为第五的诸法,它们一切都未达于另一个,就一节一节、一段一段地,如投入热锅中的胡麻一般噼啪作响而毁灭了,所以[它们]是无常、苦、无我的。」这暂且是《清净论》(visuddhikathā)中的方法。
而在《圣种论》(ariyavaṃsakathā)中说:「以另一个心把在前面色七法的七处中以『色是无常、苦、无我的』而转起的心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者,[名为]『依聚而思择』。」那[说法]更为恰当。因此,其余[诸项]我们也将依那同一方法来分别。
七百一十八、「依双(yamakato)」者:在此,比丘把取舍之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又以另一个心把那个心也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把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食所成[色]、时节所成[色]、业生[色]、心等起[色]、法性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又以另一个心把那个心也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如是名为依双而思择。
七百一十九、「依刹那(khaṇikato)」者:在此,比丘把取舍之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以第二个心[思择]那第一个心,以第三个[思择]第二个,以第四个[思择]第三个,以第五个[思择]第四个,思择[它]为「这也是无常、苦、无我的」。把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食所成[色]、时节所成[色]、业生[色]、心等起[色]、法性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以第二个心[思择]那第一个心,以第三个[思择]第二个,以第四个[思择]第三个,以第五个[思择]第四个,思择[它]为「这也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从摄受色的心开始,各各思择四个心者,名为依刹那而思择。
七百二十、「依次第(paṭipāṭito)」者:把取舍之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以第二个心[思择]那第一个心,以第三个[思择]第二个,以第四个[思择]第三个……乃至……以第十一个[思择]第十个,思择[它]为「这也是无常、苦、无我的」。把年岁增长之灭没的色、食所成[色]、时节所成[色]、业生[色]、心等起[色]、法性色思择为「无常、苦、无我的」之后,以第二个心[思择]那第一个心,以第三个[思择]第二个,以第四个[思择]第三个……乃至……以第十一个[思择]第十个,[思择]为「这也是无常、苦、无我的」——如是依观的次第,即使思择整个白昼也是可以的。然而直到第十个心的思择为止,色业处与非色业处都已纯熟了。所以[《圣种论》中]说「应当就止于第十个」。如是思择者,名为依次第而思择。
七百二十一、依见的揭除、依慢的揭除、依爱著的遍尽——在这三者中,没有所谓各别的思择方法。而凡前面所摄受的色、此处所摄受的非色,见到那[色与非色]者,于色与非色之外,不见其他所谓的众生。从不见众生开始,众生想便被揭除了。以已揭除众生想的心摄受诸行者,见不生起。见不生起时,名为见已被揭除。以已揭除见的心摄受诸行者,慢不生起。慢不生起时,名为慢已被根除。以已根除慢的心摄受诸行者,渴爱不生起。渴爱不生起时,名为爱著已被遍尽——这暂且是《清净论》中所说的。
而在《圣种论》中,立了「依见的揭除、依慢的根除、依爱著的遍尽」这论母之后,显示了这样的方法。
因为执取「我在观,[这是]我的观」者,没有所谓见的根除。而执取「唯是诸行在观、在思择、在辨定、在摄受、在限定诸行」者,则有所谓见的揭除。
执取「我观得好,我观得可意」者,没有所谓慢的根除。而执取「唯是诸行在观、在思择、在辨定、在摄受、在限定诸行」者,则有所谓慢的根除。
[想着]「我能够观」而味著观者,没有所谓爱著的遍尽。而执取「唯是诸行在观、在思择、在辨定、在摄受、在限定诸行」者,则有所谓爱著的遍尽。
若诸行是我,便可以执取为「我」;然而[它们]是无我的,却被执取为「我」。所以它们以不随意转之义是无我的,以有已而无之义是无常的,以被生起与灭去所逼迫之义是苦的——如是见者,有所谓见的揭除。
若诸行是常的,便可以执取为「常」;然而[它们]是无常的,却被执取为「常」。所以它们以有已而无之义是无常的,以被生起与灭去所逼迫之义是苦的,以不随意转之义是无我的——如是见者,有所谓慢的根除。
若诸行是乐的,便可以执取为「乐」;然而[它们]是苦的,却被执取为「乐」。所以它们以被生起与灭去所逼迫之义是苦的,以有已而无之义是无常的,以不随意转之义是无我的——如是见者,有所谓爱著的遍尽。
如是,对见诸行为无我者,有所谓见的根除;对见[诸行]为无常者,有所谓慢的根除;对见[诸行]为苦者,有所谓爱著的遍尽。如是,这观就安住在各自的位置上。
如是,[他]也依无色七法安立三相而思择诸行。而至此,他的色业处与非色业处都已纯熟了。
七百二十二、他如是色、非色业处已纯熟,对于在后面从坏灭随观开始、依断遍知而应以一切行相证得的十八大观(aṭṭhārasa mahāvipassanā),暂且就在此处通达其一部分,而舍断与它们相对立的诸法。
所谓十八大观,即以无常随观为首的慧。于其中,修习无常随观者舍断常想,修习苦随观者舍断乐想,修习无我随观者舍断我想,修习厌离随观者舍断欢喜,修习离贪随观者舍断贪,修习灭随观者舍断集起,修习舍离随观者舍断执取,修习尽随观者舍断坚厚想,修习灭去随观者舍断积集,修习变易随观者舍断常恒想,修习无相随观者舍断相,修习无愿随观者舍断愿求,修习空随观者舍断执著,修习增上慧法观者舍断取实执著,修习如实智见者舍断迷妄执著,修习过患随观者舍断爱著之执著,修习省思随观者舍断不省思,修习还灭随观者舍断结合之执著。
于其中,由于这[瑜伽者]已依无常等三相见了诸行,所以无常、苦、无我随观已被通达了。又由于[圣典中]说了:「凡无常随观,与凡无相随观,这些法义是一,唯文句不同。」同样:「凡苦随观,与凡无愿随观,这些法义是一,唯文句不同。」「凡无我随观,与凡空随观,这些法义是一,唯文句不同。」(《无碍解道》1.227)所以那些[随观]也已被通达了。
而增上慧法观即是一切观;如实智见已为度疑清净所摄。如是,这两者也已被通达了。其余诸观智中,有些已通达,有些未通达;它们的区分,我们将在后面阐明。
正是就那已通达的,才说了这[段话]:「他如是色、非色业处已纯熟,对于在后面从坏灭随观开始、依断遍知而应以一切行相证得的十八大观,暂且就在此处通达其一部分,而舍断与它们相对立的诸法。」
生灭智论
七百二十三、他如是由于舍断了与无常随观等相对立的常想等,智已清净,到达了思择智的彼岸;为了证得那紧接在思择智之后、以「于现在诸法的变易随观的慧,为生灭随观智」(《无碍解道》论母1.6)所说的生灭随观,[他]发起致力。而发起时,首先简略地发起。此中这是圣典——
「怎样是于现在诸法的变易随观的慧为生灭随观智呢?已生的色是现在的,它的生起之相是生,变易之相是灭去,随观即是智。已生的受……想……行……识……已生的眼……乃至……已生的有是现在的,它的生起之相是生,变易之相是灭去,随观即是智。」(《无碍解道》1.49)
他依这圣典的方法,把已生的名色的生起之相——[即]生、生起、新的行相——随观为「生」,把变易之相——[即]尽、坏灭——随观为「灭去」。他如是了知:「这名色在生起之前,于未生起者没有堆积或积聚;正在生起时,也没有所谓从堆积或积聚而来;正在灭时,也没有所谓去往诸方、诸维;已灭之后,也没有所谓以堆积、积聚、储藏[的方式]停留在一处。而犹如弹奏琵琶时所生起的声音,在生起之前没有积存,正在生起时不是从积存而来,正在灭时没有去往诸方、诸维,已灭之后也不积存在任何地方而停留;而是依琵琶、琴拨与人的相应努力,未有而生,有已而没。同样,一切色与非色诸法都是未有而生,有已而没。」
七百二十四、如是简略地作意生灭之后,又,凡在这同一生灭智的分别中——
「『由无明之集起而有色之集起』——依缘的集起之义,见色蕴的生。『由渴爱之集起……由业之集起……由食之集起而有色之集起』——依缘的集起之义,见色蕴的生。见生起之相者,也见色蕴的生。见色蕴的生者,见这五相。
「『由无明之灭而有色之灭』——依缘的灭之义,见色蕴的灭去。『由渴爱之灭……由业之灭……由食之灭而有色之灭』——依缘的灭之义,见色蕴的灭去。见变易之相者,也见色蕴的灭去。见色蕴的灭去者,也见这五相。」(《无碍解道》1.50)
同样:「『由无明之集起而有受之集起』——依缘的集起之义,见受蕴的生。『由渴爱之集起……由业之集起……由触之集起而有受之集起』——依缘的集起之义,见受蕴的生。见生起之相者,也见受蕴的生。见受蕴的生者,见这五相。『由无明之灭……由渴爱之灭……由业之灭……由触之灭而有受之灭』——依缘的灭之义,见受蕴的灭去。见变易之相者,也见受蕴的灭去。见受蕴的灭去者,见这五相。」(《无碍解道》1.50)
正如受蕴,想、行、识蕴也是如此。不过有这一差别:于识蕴,在触的位置上[说]「由名色之集起」「由名色之灭」——
如是,于每一蕴的生灭之见中各作十[相],说了五十相。依它们,[他]依缘与依刹那详细地作意:「如此也是色的生,如此也是色的灭去;色也如此生,色也如此灭去。」
七百二十五、当他如是作意时,「原来这些法未有而生,有已而没」之智变得更为明净。当他如是依缘与依刹那两方面见生灭时,谛、缘起、理趣、相的诸差别便明显了。
七百二十六、因为凡他见由无明等之集起而有诸蕴的集起,由无明等之灭而有诸蕴的灭,这是他依缘见生灭;而凡见生起之相与变易之相而见诸蕴的生灭,这是他依刹那见生灭,因为生起之相唯在生起刹那,变易之相则在坏灭刹那。
七百二十七、因此,当他如是依缘与依刹那两方面见生灭时,由依缘见生,由于觉了能生者,集谛便明显了;由依刹那见生,由于觉了生苦,苦谛便明显了;由依缘见灭去,由于觉了以缘之不生而有缘者之不生,灭谛便明显了;由依刹那见灭去,由于觉了死苦,苦谛也同样明显了。而凡他对生灭之见,这正是世间的道——由于于此破除了迷妄,道谛便明显了。
七百二十八、又,由依缘见生,由于觉了「此[缘]存在时此[果]便有」(《中部》1.404;《相应部》2.21;《自说》1),顺缘起对他便明显了;由依缘见灭去,由于觉了「由此[缘]之灭此[果]便灭」(《中部》1.406;《相应部》2.21;《自说》2),逆缘起便明显了;而由依刹那见生灭,由于觉了有为相,缘生诸法便明显了。因为具有生灭的是有为[法],而它们是缘生的。
七百二十九、又,由依缘见生,由于觉了相续依因果的连结而不断,一性理趣对他便明显了,于是他更彻底地舍断断见;由依刹那见生,由于觉了新而又新者的生起,种种性理趣便明显了,于是他更彻底地舍断常见。又,由依缘见生灭,由于觉了诸法的不随意转之性,无作用理趣对他便明显了,于是他更彻底地舍断我见;而由依缘见生,由于觉了果是与缘相应而生起的,如是法性理趣便明显了,于是他更彻底地舍断无作见。
七百三十、又,由依缘见生,由于觉了诸法是无造作的、[其]转起系属于缘,无我相对他便明显了;由依刹那见生灭,由于觉了有已而无,以及觉知与前际、后际相离,无常相便明显了;由于觉了[诸法]被生灭所逼迫,苦相也明显了;由于觉了[诸法]为生灭所限定,自性相也明显了;于自性相中,由于觉了在生的刹那没有灭去,在灭去的刹那没有生,有为相的暂时性也明显了。
七百三十一、对于他——谛、缘起、理趣、相的诸差别如是已明显者——诸行以「原来这些法从未生起过而生起,已生起者便灭去」而现起为常新的。而且不只是常新的,[诸行]也现起为短暂存住的,犹如日出时的露珠,犹如水泡,犹如水上的杖痕,犹如锥尖上的芥子,犹如闪电的生起;也现起为无实、无心材的,犹如幻术、阳焰、梦、旋火轮、乾闼婆城、泡沫、芭蕉等。
至此,他已证得名为生灭随观的幼嫩观智——它以「唯是衰灭之法才生起,而已生起者便趋于灭去」这样的行相,通达了整整五十相而住立;由于证得了它,[他]便被称为「已发起观者」。
观的随烦恼论
七百三十二、于是,对于以这幼嫩观而成为已发起观者的他,生起十种观的随烦恼(vipassanupakkilesa)。因为观的随烦恼,对于已达通达的圣弟子,以及行邪道者、已放下业处的懈怠之人,都不生起;而对于正确行道、相应而勤勉、已发起观的良家子,则必定生起。
那么,那十种随烦恼是哪些呢?即:光明、智、喜、轻安、乐、胜解、策励、现起、舍、爱著。因为这已被说过——
「怎样是心被法之掉举(dhammuddhacca)所纠缠?当他作意为无常时,光明生起,[他]以『光明是法』而转向光明,由此[有]散乱、掉举。被那掉举所纠缠之心者,不如实了知现起为无常;不如实了知现起为苦……现起为无我。」
同样:「当他作意为无常时,智生起……乃至……喜……轻安……乐……胜解……策励……现起……舍……爱著生起,[他]以『爱著是法』而转向爱著,由此[有]散乱、掉举。被那掉举所纠缠之心者,不如实了知现起为无常;不如实了知现起为苦……现起为无我。」(《无碍解道》2.6)
七百三十三、此中,「光明(obhāso)」者:即观的光明。当它生起时,瑜伽行者[想]:「我从前确实不曾生起过这样的光明,我必定已得道、已得果了」,便把非道执取为「道」,把非果执取为「果」。当他把非道执取为「道」、把非果执取为「果」时,名为越出了观之路(vipassanāvīthi)。他放弃自己的根本业处,只是味著光明而坐着。
而这光明,对于某位比丘,生起时只照亮结跏趺坐之处;对于某位,[照亮]内室;对于某位,连外室也[照亮];对于某位,[照亮]整座寺、一俱卢舍、半由旬、一由旬、二由旬、三由旬……乃至……对于某位,从地面直到色究竟梵天界,作成一片光明。而对于世尊,[那光明]生起时照亮了一万世界。
而关于它如是的差异,有这样一件事——相传在质多罗山(Cittalapabbata),有两位长老坐在一座双墙屋内。那天是黑分的布萨日,诸方被层层云幕遮蔽,夜分中弥漫着具四支的黑暗。于是一位长老说:「尊者,我现在看见塔庙庭院中狮子座上的五色花。」另一位对他说:「贤友,你说的不稀奇;而我现在看见大海中一由旬处的鱼与龟。」
而这观的随烦恼,大多生起于得止与观者。由于被等至所镇伏的烦恼不现行,他生起「我是阿罗汉」之心,犹如住优遮婆利迦的大龙长老(Uccavālikavāsī Mahānāgatthera)、住含迦那迦的大达多长老(Haṃkanakavāsī Mahādattatthera),以及住质多罗山宁迦宾那迦精勤堂的小苏摩那长老(Niṅkapeṇṇakapadhānagharavāsī Cūḷasumanatthera)。
此中[以]一则故事来阐明——相传住陀楞伽罗的法施长老(Talaṅgaravāsī Dhammadinnatthera),是一位已证无碍解的大漏尽者,为广大比丘僧团的教诫者。他有一天坐在自己的昼住处,转念:「我们的阿阇梨住优遮婆利迦的大龙长老,沙门之所应作是否已达到顶点了呢?」见到他仍是凡夫的状态,又知道「若我不去,他必将以凡夫而命终」,便以神通腾空而起,降落在坐于昼住处的长老附近,礼敬、行了义务,坐在一旁。当被问「贤友法施,你为何非时而来?」时,他说:「尊者,我是来请问问题的。」于是当[长老]说「问吧,贤友,我们知道的就会说」时,他问了一千个问题。
长老对所问的每一问都毫无滞碍地作了解答。于是[法施]说:「尊者,您的智极为锐利,这法您是何时证得的?」[长老]说:「贤友,是在六十年前。」「尊者,您也运用定吗?」「贤友,这并不难。」「那么,尊者,请化作一头象。」长老化作了一头全身白色的象。「尊者,现在请照这样做:让这头象竖起耳朵、伸直尾巴、把象鼻放进嘴里、发出可怖的鹤唳之声,朝着您迎面而来。」长老照样做了,见到急速奔来的象那可怖的样子,便站起来开始逃跑。那位漏尽长老伸手抓住他的衣角,说:「尊者,漏尽者还会有所谓的怯畏吗?」
他在那时知道了自己是凡夫的状态,说了「贤友法施,请作我的依处」,便在[法施的]足下蹲坐。「尊者,我正是为了作您的依处而来的,请不要忧虑。」[法施]便为他讲说了业处。长老取了业处,登上经行处,在第三步时证得了最上果——阿罗汉[果]。相传这位长老是瞋行者。这样的比丘会在光明上动摇。
七百三十四、「智(ñāṇaṃ)」者:即观智。相传当他衡量、审度色与非色诸法时,生起如掷出的因陀罗金刚杵一般势不可挡的、锐利、勇猛、极明净的智。
「喜(pīti)」者:即观的喜。相传他在那时,小喜、刹那喜、继起喜、踊跃喜、遍满喜——这五种喜充满全身而生起。
「轻安(passaddhi)」者:即观的轻安。相传他在那时,坐于夜住处或昼住处时,身与心既无躁扰,也无沉重,无坚硬,无不适业,无疾病,无弯曲;而他的身与心是轻安的、轻快的、柔软的、适业的、极明净的、正直的。他的身心为这些轻安等所摄益,在那时体验到名为非人的喜乐。就此而说——
「入于空屋、其心寂静的比丘,
正确地观法时,便有非人的喜乐。」
「无论从何处何处思择诸蕴的生与灭,
他便得到喜与欢悦;那对了知者[而言]即是不死。」(《法句》373-374);
如是,与轻快等相应、成就这非人喜乐的轻安,对他生起。
「乐(sukhaṃ)」者:即观的乐。相传他在那时,生起浸润全身的极殊妙之乐。
「胜解(adhimokkho)」者:即信。因为他正与观相应、成为心与心所极度明净的强力之信生起。
「策励(paggaho)」者:即精进。因为他正与观相应、不松弛、不过度发起、善加策励的精进生起。
「现起(upaṭṭhānaṃ)」者:即念。因为他正与观相应、善现起、善安立、如被深埋、不动摇、如山王一般的念生起。他无论转向、注意、作意、省察哪一处,那一处便如潜入、跃入一般,以念对他现起,犹如他世对天眼[现起]一般。
「舍(upekkhā)」者:即观舍与转向舍。因为在那时,对一切行成为中立的观舍也对他强有力地生起;于意门中,转向舍也[强有力地生起]。因为当他转向那一处又一处时,它如掷出的因陀罗金刚杵、如射入叶包的烧红铁箭一般,勇猛、锐利地运行。
「爱著(nikanti)」者:即对观的爱著。因为对他那以光明等庄严的观,生起作执着的、微细的、寂静行相的爱著,那爱著甚至无法把它摄受为「[这是]烦恼」。
而犹如于光明,同样,当这些中的任何一种生起时,瑜伽行者[想]:「我从前确实不曾生起过这样的智,不曾生起过这样的喜、轻安、乐、胜解、策励、现起、舍、爱著,我必定已得道、已得果了」,便把非道执取为「道」,把非果执取为「果」。当他把非道执取为「道」、把非果执取为「果」时,名为越出了观之路。他放弃自己的根本业处,只是味著爱著而坐着。
七百三十五、而此中,光明等是由于为随烦恼之事才被称为随烦恼,并非由于是不善的;而爱著则既是随烦恼,也是随烦恼之事。依事而言,这些只有十种;而依执而言,则有整整三十种。如何呢?因为执取「我的光明生起了」者,有见之执;执取「生起的光明真可意啊」者,有慢之执;味著光明者,有渴爱之执——如是于光明上,依见、慢、渴爱有三种执。于其余[诸项]也是如此。如是依执而有整整三十种随烦恼。由于它们,不善巧、不干练的瑜伽行者在光明等上动摇、散乱,把光明等的每一项随观为「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中部》1.241)。因此古师们说——
「于光明、于智、于喜,[心]动摇;
于轻安、于乐,心因这些而颤动。
「于胜解、于策励、于现起,[心]动摇;
于转向舍,以及于舍、于爱著。」(《无碍解道》2.7);
道非道差别论
七百三十六、然而,善巧、贤明、干练、具足觉慧的瑜伽行者,在光明等生起时,或者以慧这样限定它、详察它:「这光明已生起于我,而这光明是无常的、有为的、缘生的、尽之法、衰灭之法、离贪之法、灭之法」;或者他这样想:「若光明是我,便可以执取为『我』;然而它是无我的,却被执取为『我』。所以它以不随意转之义是无我的,以有已而无之义是无常的,以被生起与灭去所逼迫之义是苦的。」——一切都应依无色七法中所说的方法详说。犹如于光明,于其余[诸项]也是如此。
他如是详察之后,把光明随观为「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这不是我的自我」(《中部》1.241);把智……乃至……爱著随观为「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这不是我的自我」(《中部》1.241)。如是随观者,于光明等不动摇、不颤动。因此古师们说——
「这十处,谁的慧已熟习,
他便善巧于法之掉举,也不陷入散乱。」(《无碍解道》2.7);
他如是不陷入散乱,解开了那三十种随烦恼的缠结之后,辨定道与非道:光明等法不是道,而离随烦恼、已入于路的观智才是道。他如是了知道与非道——「这是道,这不是道」——之后而住立的智,应知为道非道智见清净。
而至此,他已作了三谛的差别。如何呢?首先,于见清净中,以辨定名色,作了苦谛的差别;于度疑清净中,以摄受缘,[作了]集谛的差别;于此道非道智见清净中,以审定正道,作了道谛的差别——如是,首先唯以世间智作了三谛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