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无诤分别经
三二三、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舍卫城(Sāvatthī)的祇树林(Jetavana)给孤独园(Anāthapiṇḍika 之园)。在那里,世尊召唤诸比丘:“诸比丘。”“尊者。”那些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这样说——“诸比丘,我要为你们说无诤分别(araṇavibhaṅga)。你们要谛听,好好作意,我要说了。”“是的,尊者。”那些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这样说——
“不应致力于欲乐(kāmasukha)——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也不应致力于自苦的实践(attakilamathānuyoga)——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诸比丘,不趋近这两边,有为如来所现正觉的中道,能生眼、能生智,导向寂静、证智、正觉、涅槃。应了知称扬(ussādana),应了知贬抑(apasādana);了知称扬、了知贬抑之后,既不应称扬,也不应贬抑,只应说法。应了知乐的抉择(sukhavinicchaya),了知乐的抉择后,应致力于内的乐。不应说私下之语(rahovāda),不应当面说刺耳语(khīṇa)。应只是不急促地说,而不是急促地[说]。不应执著地方语法(janapadanirutti),不应超越通称(samaññā)——这是无诤分别的纲要(uddesa)。
三二四、“‘不应致力于欲乐——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也不应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凡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kāmapaṭisandhisukhin)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凡不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凡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凡不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不应致力于欲乐——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也不应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二五、“‘不趋近这两边,有为如来所现正觉的中道,能生眼、能生智,导向寂静、证智、正觉、涅槃’——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就是这八支圣道,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不趋近这两边,有为如来所现正觉的中道,能生眼、能生智,导向寂静、证智、正觉、涅槃’——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二六、“‘应了知称扬,应了知贬抑;了知称扬、了知贬抑之后,既不应称扬,也不应贬抑,只应说法’——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诸比丘,怎样是有称扬与贬抑,而不是说法呢?‘凡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这样说时,便贬抑了此处的一些人。
“‘凡不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这样说时,便称扬了此处的一些人。
“‘凡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这样说时,便贬抑了此处的一些人。
“‘凡不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这样说时,便称扬了此处的一些人。
“‘凡任何人的有结(bhavasaṃyojana)未断,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这样说时,便贬抑了此处的一些人。
“‘凡任何人的有结已断,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这样说时,便称扬了此处的一些人。诸比丘,这样就是有称扬与贬抑,而不是说法。
三二七、“诸比丘,怎样是既无称扬、也无贬抑,而是说法呢?‘凡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他不这样说。‘然而致力[于此],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
“‘凡不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他不这样说。‘然而不致力[于此],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
“‘凡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他不这样说。‘然而致力[于此],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
“‘凡不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的人,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他不这样说。‘然而不致力[于此],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
“‘凡任何人的有结未断,他们全都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是邪行道者’——他不这样说。‘而当有结未断时,有也是未断的’——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
“‘凡任何人的有结已断,他们全都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是正行道者’——他不这样说。‘而当有结已断时,有也是已断的’——这样说时,他就只是说法。诸比丘,这样就是既无称扬、也无贬抑,而是说法。‘应了知称扬,应了知贬抑;了知称扬、了知贬抑之后,既不应称扬,也不应贬抑,只应说法’——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二八、“‘应了知乐的抉择,了知乐的抉择后,应致力于内的乐’——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诸比丘,有这五欲功德。哪五种呢?眼所识的诸色,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耳所识的诸声……鼻所识的诸香……舌所识的诸味……身所识的诸触,是可喜的、可乐的、可意的、可爱的、与欲相应的、能引生贪染的——诸比丘,这就是五欲功德。诸比丘,凡缘这五欲功德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称为欲乐、粪秽之乐(mīḷhasukha)、凡夫之乐、非圣之乐。我说:‘不应串习,不应修习,不应多作;对此乐应当畏惧。’诸比丘,在此,比丘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成就并住于初禅。寻、伺寂止,内洁净,心专一性,无寻、无伺,定生喜、乐,成就并住于第二禅。离喜,住于舍……乃至……第三禅……成就并住于第四禅。这称为出离之乐、远离之乐、寂止之乐、正觉之乐。我说:‘应串习,应修习,应多作;对此乐不应畏惧。’‘应了知乐的抉择,了知乐的抉择后,应致力于内的乐’——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二九、“‘不应说私下之语,不应当面说刺耳语’——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诸比丘,此中,凡[他]知道是不真实的、不如实的、无益的私下之语,那私下之语他决不应说。凡[他]知道是真实的、如实的而无益的私下之语,对那[私下之语]他也应学习不说。而凡[他]知道是真实的、如实的、有益的私下之语,于此,他应是知时者,[知]说那私下之语[的时机]。诸比丘,此中,凡[他]知道是不真实的、不如实的、无益的当面的刺耳语(khīṇavāda),那当面的刺耳语他决不应说。凡[他]知道是真实的、如实的而无益的当面的刺耳语,对那[当面的刺耳语]他也应学习不说。而凡[他]知道是真实的、如实的、有益的当面的刺耳语,于此,他应是知时者,[知]说那当面的刺耳语[的时机]。‘不应说私下之语,不应当面说刺耳语’——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三〇、“‘应只是不急促地说,而不是急促地[说]’——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诸比丘,此中,急促而说者,身也疲倦,心也受损,声音也受损,喉咙也疲苦,急促者所说的也不清晰、不可了知。诸比丘,此中,不急促而说者,身也不疲倦,心也不受损,声音也不受损,喉咙也不疲苦,不急促者所说的也清晰、可了知。‘应只是不急促地说,而不是急促地[说]’——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三一、“‘不应执著地方语法,不应超越通称’——这样说了,这是就什么而说的呢?诸比丘,怎样是对地方语法的执著与对通称的超越呢?诸比丘,在此,在某些地方,对同一[器皿],人们认作‘盂(pātī)’,认作‘钵(patta)’,认作‘碗(vitta)’,认作‘瓯(sarāva)’,认作‘盘(dhāropa)’,认作‘盏(poṇa)’,认作‘碟(pisīlava)’。如是,在那些地方人们无论怎样认作它,他都以坚固力、以执取坚持而说:‘唯此是真实,余者虚妄。’诸比丘,这样就是对地方语法的执著与对通称的超越。
三三二、“诸比丘,怎样是对地方语法的不执著与对通称的不超越呢?诸比丘,在此,在某些地方,对同一[器皿],人们认作‘盂’,认作‘钵’,认作‘碗’,认作‘瓯’,认作‘盘’,认作‘盏’,认作‘碟’。如是,在那些地方人们怎样认作它,[他想:]‘据说这些具寿是指这个而说的’,就照那样说,而不执取。诸比丘,这样就是对地方语法的不执著与对通称的不超越。‘不应执著地方语法,不应超越通称’——这样所说的,就是就这个而说的。
三三三、“诸比丘,此中,凡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saraṇa)。诸比丘,此中,凡不致力于以与欲结合[之乐]而乐者之喜悦的实践——下劣的、村野的、凡夫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araṇa)。
三三四、“诸比丘,此中,凡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不致力于自苦的实践——苦的、非圣的、无益的——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三五、“诸比丘,此中,凡这为如来所现正觉的、能生眼、能生智,导向寂静、证智、正觉、涅槃的中道,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三六、“诸比丘,此中,凡这有称扬与贬抑而不是说法的[情形],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既无称扬、也无贬抑而是说法的[情形],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三七、“诸比丘,此中,凡这欲乐、粪秽之乐、凡夫之乐、非圣之乐,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出离之乐、远离之乐、寂止之乐、正觉之乐,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三八、“诸比丘,此中,凡这不真实的、不如实的、无益的私下之语,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真实的、如实的而无益的私下之语,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真实的、如实的、有益的私下之语,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三九、“诸比丘,此中,凡这不真实的、不如实的、无益的当面的刺耳语,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真实的、如实的而无益的当面的刺耳语,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真实的、如实的、有益的当面的刺耳语,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四〇、“诸比丘,此中,凡这急促者所说的,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不急促者所说的,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三四一、“诸比丘,此中,凡这对地方语法的执著与对通称的超越,这是有苦、有损害、有恼、有热恼的法,是邪行道。因此,这法是有诤的。诸比丘,此中,凡这对地方语法的不执著与对通称的不超越,这是无苦、无损害、无恼、无热恼的法,是正行道。因此,这法是无诤的。
“因此,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修学:]‘我们将了知有诤之法,将了知无诤之法;了知有诤之法、了知无诤之法之后,我们将行于无诤的行道。’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修学。诸比丘,而良家子须菩提(Subhūti)是行于无诤的行道者。”
世尊说了这[番话]。那些比丘满意、欢喜世尊之所说。
《无诤分别经》终,[《分别品》中之]第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