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经
三十四、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毕尸那罗(Pisinārā)的供物丛林(Baliharaṇa vanasaṇḍa)。在那里,世尊召唤诸比丘:“诸比丘。”“尊者。”那些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这样说——“诸比丘,你们对我是怎样想的?——‘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衣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钵食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坐卧处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这样那样的有之故而说法’?”“尊者,我们对世尊不是这样想的:‘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衣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钵食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坐卧处之故而说法,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这样那样的有之故而说法’。”
“诸比丘,原来你们对我不是这样想的:‘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衣之故而说法……乃至……沙门乔达摩或是为这样那样的有之故而说法’;那么,诸比丘,你们对我究竟是怎样想的呢?”“尊者,我们对世尊是这样想的:‘世尊是悲悯者、求利益者,出于悲悯而说法。’”“诸比丘,原来你们对我是这样想的:‘世尊是悲悯者、求利益者,出于悲悯而说法。’”
三十五、“所以,诸比丘,凡是我以证智为你们所教说的诸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于其中,你们一切人都应当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诸比丘,而当你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或许会有两位比丘于增上法有异说。在那里,如果你们这样想:‘这些具寿在义上不同,在文上也不同’,其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不同,在文上也不同。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不同,在文上也不同。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然后,在另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不同,在文上也不同。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不同,在文上也不同。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如是,恶把持的应当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善把持的应当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把恶把持的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把善把持的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之后,凡是法、凡是律,应当宣说那[法、律]。
三十六、“在那里,如果你们这样想:‘这些具寿在义上确实不同,在文上相合’,其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确实不同,在文上相合。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确实不同,在文上相合。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然后,在另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确实不同,在文上相合。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确实不同,在文上相合。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如是,恶把持的应当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善把持的应当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把恶把持的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把善把持的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之后,凡是法、凡是律,应当宣说那[法、律]。
三十七、“在那里,如果你们这样想:‘这些具寿在义上确实相合,在文上不同’,其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确实相合,在文上不同。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确实相合,在文上不同。而这是微小的,即:文。诸位具寿不要为微小[之事]陷入诤论。’然后,在另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确实相合,在文上不同。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确实相合,在文上不同。而这是微小的,即:文。诸位具寿不要为微小[之事]陷入诤论。’如是,善把持的应当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恶把持的应当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把善把持的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把恶把持的作为恶把持的而忆持之后,凡是法、凡是律,应当宣说那[法、律]。
三十八、“在那里,如果你们这样想:‘这些具寿在义上相合,在文上也相合’,其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相合,在文上也相合。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相合,在文上也相合。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然后,在另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诸位具寿在义上相合,在文上也相合。诸位具寿,你们要以这[理由]也知道那[事]:如何在义上相合,在文上也相合。诸位具寿不要陷入诤论。’如是,善把持的应当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把善把持的作为善把持的而忆持之后,凡是法、凡是律,应当宣说那[法、律]。
三十九、“诸比丘,而当你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或许某位比丘会有罪、有违犯,诸比丘,在那里,不应急于诘责。应当详察那人:‘如是,我将无疲恼,对方那人也将无伤害;因为对方那人是不忿怒者、不怨恨者、见不坚固者、易舍离者,而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若是如此,说[话]才是适当的。
“诸比丘,又若是这样[想]:‘我将无疲恼,而对方那人将有伤害;因为对方那人是忿怒者、怨恨者、见不坚固者、易舍离者,而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而这是微小的,即:对方那人的伤害;然而这[一点]才是更多的: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若是如此,说[话]才是适当的。
“诸比丘,又若是这样[想]:‘我将有疲恼,而对方那人将无伤害。因为对方那人是不忿怒者、不怨恨者、见坚固者、难舍离者,而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而这是微小的,即:我的疲恼;然而这[一点]才是更多的: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若是如此,说[话]才是适当的。
“诸比丘,又若是这样[想]:‘我将有疲恼,对方那人也将有伤害。因为对方那人是忿怒者、怨恨者、见坚固者、难舍离者,而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而这是微小的,即:我将有疲恼,对方那人也将有伤害;然而这[一点]才是更多的:我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若是如此,说[话]才是适当的。
“诸比丘,又若是这样[想]:‘我将有疲恼,对方那人也将有伤害。因为对方那人是忿怒者、怨恨者、见坚固者、难舍离者,而我不能够使这人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对这样的人,不应轻视舍。
四十、“诸比丘,而当你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或许彼此之间会生起言语往来、见的攀齐、心的嫌恨、不悦、愤懑。在那里,在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贤友,我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彼此之间生起了言语往来、见的攀齐、心的嫌恨、不悦、愤懑,沙门知道了那[事],会呵责[我们]吗?’诸比丘,正确解答的比丘应当这样解答:‘贤友,我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彼此之间生起了言语往来、见的攀齐、心的嫌恨、不悦、愤懑,沙门知道了那[事],会呵责[我们]。’‘而贤友,不舍断这[争吵、纠纷之]法,能作证涅槃吗?’诸比丘,正确解答的比丘应当这样解答:‘贤友,不舍断这法,不能作证涅槃。’
“然后,在另一方的诸比丘中,那位你们认为较易受劝的比丘,应当去到他那里,这样对他说:‘贤友,我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彼此之间生起了言语往来、见的攀齐、心的嫌恨、不悦、愤懑,沙门知道了那[事],会呵责[我们]吗?’诸比丘,正确解答的比丘应当这样解答:‘贤友,我们和合、和睦、无争地修学时,彼此之间生起了言语往来、见的攀齐、心的嫌恨、不悦、愤懑,沙门知道了那[事],会呵责[我们]。’‘而贤友,不舍断这[争吵、纠纷之]法,能作证涅槃吗?’诸比丘,正确解答的比丘应当这样解答:‘贤友,不舍断这法,确实不能作证涅槃。’”
“诸比丘,若其他人这样问那位比丘:‘这些比丘是由具寿使[他们]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的吗?’诸比丘,正确解答的比丘应当这样解答:‘贤友,在此,我来到世尊之处,世尊为我说法;我听了那[可念]法之后,向那些比丘讲说;那些比丘听了那法之后,从不善出离,安立于善。’诸比丘,这样解答的比丘,既不称扬自己,也不贬抑他人,随法而解说法,也没有任何如法的论说或随论会招致可责难之处。”
世尊说了这[番话]。那些比丘满意、欢喜世尊之所说。
《如何经》终,[《天湖品》中之]第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