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母
一、一法总说
一、有六种施设:蕴施设、处施设、界施设、谛施设、根施设、人施设。
二、诸蕴的蕴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即五蕴所及——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到此为止,是诸蕴的蕴施设。
三、诸处的处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即十二处所及——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到此为止,是诸处的处施设。
四、诸界的界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即十八界所及——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到此为止,是诸界的界施设。
五、诸谛的谛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即四谛所及——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到此为止,是诸谛的谛施设。
六、诸根的根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即二十二根所及——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悦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到此为止,是诸根的根施设。
七、诸人的人施设到什么程度为止?
(一)时解脱者(samayavimutta)
(二)不时解脱者(asamayavimutta)
(三)动法者(kuppadhamma)
(四)不动法者(akuppadhamma)
(五)退失法者(parihānadhamma)
(六)不退失法者(aparihānadhamma)
(七)以思能[不退]者(cetanābhabba)
(八)以随护能[不退]者(anurakkhaṇābhabba)
(九)凡夫(puthujjana)
(十)种姓者(gotrabhū)
(十一)因怖畏而止息者(bhayūparata)
(十二)无怖畏而止息者(abhayūparata)
(十三)能趣入者(bhabbāgamana)
(十四)不能趣入者(abhabbāgamana)
(十五)决定者(niyata)
(十六)不决定者(aniyata)
(十七)行道者(paṭipannaka)
(十八)住于果者(phaleṭhita)
(十九)等首者(samasīsī)
(二十)住劫者(ṭhitakappī)
(二十一)圣者(ariya)
(二十二)非圣者(anariya)
(二十三)有学(sekkha)
(二十四)无学(asekkha)
(二十五)非有学非无学(nevasekkhanāsekkha)
(二十六)三明者(tevijja)
(二十七)具六神通者(chaḷabhiñña)
(二十八)正等正觉者(sammāsambuddha)
(二十九)独觉佛(paccekasambuddha)
(三十)俱分解脱者(ubhatobhāgavimutta)
(三十一)慧解脱者(paññāvimutta)
(三十二)身证者(kāyasakkhī)
(三十三)见至者(diṭṭhippatta)
(三十四)信解脱者(saddhāvimutta)
(三十五)随法行者(dhammānusārī)
(三十六)随信行者(saddhānusārī)
(三十七)极七有者(sattakkhattuparama)
(三十八)家家者(kolaṅkola)
(三十九)一种子者(ekabījī)
(四十)斯陀含(sakadāgāmī)
(四十一)阿那含(anāgāmī)
(四十二)中般涅槃者(antarāparinibbāyī)
(四十三)生般涅槃者(upahaccaparinibbāyī)
(四十四)无行般涅槃者(asaṅkhāraparinibbāyī)
(四十五)有行般涅槃者(sasaṅkhāraparinibbāyī)
(四十六)上流至色究竟者(uddhaṃsota akaniṭṭhagāmī)
(四十七)须陀洹(sotāpanna)
(四十八)为作证须陀洹果而行道者
(四十九)斯陀含
(五十)为作证斯陀含果而行道者
(五十一)阿那含
(五十二)为作证阿那含果而行道者
(五十三)阿罗汉(arahā)
(五十四)为作证阿罗汉果而行道者
一法。
二、二法总说
八、两种人——
(一)忿怒者(kodhana)与怨恨者(upanāhī)。
(二)覆蔑者(makkhī)与攀齐者(paḷāsī)。
(三)嫉者(issukī)与悭者(maccharī)。
(四)谄者(saṭha)与诳者(māyāvī)。
(五)无惭者(ahirika)与无愧者(anottappī)。
(六)难受劝者(dubbaca)与恶友者(pāpamitta)。
(七)于诸根不守护门者与于食不知量者。
(八)失念者(muṭṭhassati)与不正知者(asampajāna)。
(九)戒失坏者(sīlavipanna)与见失坏者(diṭṭhivipanna)。
(十)内结的人(ajjhattasaṃyojana)与外结的人(bahiddhāsaṃyojana)。
(十一)不忿怒者与不怨恨者。
(十二)不覆蔑者与不攀齐者。
(十三)不嫉者与不悭者。
(十四)不谄者与不诳者。
(十五)有惭者(hirimā)与有愧者(ottappī)。
(十六)易受劝者(suvaca)与善友者(kalyāṇamitta)。
(十七)于诸根守护门者与于食知量者。
(十八)念已现起者(upaṭṭhitassati)与正知者(sampajāna)。
(十九)具足戒者(sīlasampanna)与具足见者(diṭṭhisampanna)。
(二十)世间难得的两种人。
(二十一)难以令满足的两种人。
(二十二)易于令满足的两种人。
(二十三)两种诸漏增长的人。
(二十四)两种诸漏不增长的人。
(二十五)意向低劣者(hīnādhimutta)与意向殊胜者(paṇītādhimutta)。
(二十六)已满足者(titta)与令[他人]满足者(tappetā)。
二法。
三、三法总说
九、三种人——
(一)无渴望者(nirāsa)、怀渴望者(āsaṃsa)、离渴望者(vigatāsa)。
(二)三种如病人的人。
(三)身证者、见至者、信解脱者。
(四)粪语者(gūthabhāṇī)、花语者(pupphabhāṇī)、蜜语者(madhubhāṇī)。
(五)如疮之心的人、如电之心的人、如金刚之心的人。
(六)盲者(andha)、一眼者(ekacakkhu)、二眼者(dvicakkhu)。
(七)覆慧者(avakujjapañña)、膝慧者(ucchaṅgapañña)、广慧者(puthupañña)。
(八)有一种人于诸欲与诸有都未离贪,有一种人于诸欲已离贪、于诸有未离贪,有一种人于诸欲与诸有都已离贪。
(九)如石上刻文的人、如地上刻文的人、如水上刻文的人。
(十)三种如麻布的人。
(十一)三种如迦尸布的人。
(十二)易量者(suppameyya)、难量者(duppameyya)、不可量者(appameyya)。
(十三)有一种人是不应亲近、不应结交、不应侍奉的,有一种人是应亲近、应结交、应侍奉的,有一种人是应恭敬、尊重之后亲近、结交、侍奉的。
(十四)有一种人是应厌恶、不应亲近、不应结交、不应侍奉的,有一种人是应旁观、不应亲近、不应结交、不应侍奉的;有一种人是应亲近、应结交、应侍奉的。
(十五)有一种人于诸戒是作圆满者,于定是有分量地作者,于慧是有分量地作者;有一种人于诸戒是作圆满者,于定也是作圆满者,于慧是有分量地作者;有一种人于诸戒是作圆满者,于定也是作圆满者,于慧也是作圆满者。
(十六)三种导师。
(十七)另外三种导师。
三法。
四、四法总说
十、四种人——
(一)非善士(asappurisa)、比非善士更非善士者、善士(sappurisa)、比善士更善士者。
(二)恶者、比恶者更恶者、善者、比善者更善者。
(三)有恶法者、比有恶法者更有恶法者、有善法者、比有善法者更有善法者。
(四)有罪者(sāvajja)、多罪者(vajjabahula)、少罪者(appavajja)、无罪者(anavajja)。
(五)略开知者(ugghaṭitaññū)、广演知者(vipañcitaññū)、所应引导者(neyya)、文句为极者(padaparama)。
(六)辩才相应者而非辩才流畅者,辩才流畅者而非辩才相应者,既是辩才相应者也是辩才流畅者,既非辩才相应者也非辩才流畅者。
(七)四种说法者。
(八)四种以云为喻的人。
(九)四种以鼠为喻的人。
(十)四种以芒果为喻的人。
(十一)四种以瓶为喻的人。
(十二)四种以水池为喻的人。
(十三)四种以牡牛为喻的人。
(十四)四种以毒蛇为喻的人。
(十五)有一种人不审察、不深究,就是对应受毁谤者说称赞者,有一种人不审察、不深究,就是对应受称赞者说毁谤者,有一种人不审察、不深究,就是于不应生净信之处显示净信者,有一种人不审察、不深究,就是于应生净信之处显示无净信者。
(十六)有一种人审察、深究之后,就是对应受毁谤者说毁谤者,有一种人审察、深究之后,就是对应受称赞者说称赞者,有一种人审察、深究之后,就是于不应生净信之处显示无净信者,有一种人审察、深究之后,就是于应生净信之处显示净信者。
(十七)有一种人是对应受毁谤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毁谤者,却不是对应受称赞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称赞者;有一种人是对应受称赞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称赞者,却不是对应受毁谤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毁谤者;有一种人既是对应受毁谤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毁谤者,也是对应受称赞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称赞者;有一种人既不是对应受毁谤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毁谤者,也不是对应受称赞者适时地以真实、如实[之言]说称赞者。
(十八)依奋起之果而活者而非依福之果而活者,依福之果而活者而非依奋起之果而活者,既是依奋起之果而活者也是依福之果而活者,既非依奋起之果而活者也非依福之果而活者。
(十九)暗而趣暗者、暗而趣明者、明而趣暗者、明而趣明者。
(二十)低而低者、低而高者、高而低者、高而高者。
(二十一)四种以树为喻的人。
(二十二)以色为量而于色净信者、以声为量而于声净信者。
(二十三)以粗陋为量而于粗陋净信者、以法为量而于法净信者。
(二十四)有一种人为自利而行道,不为他利;有一种人为他利而行道,不为自利;有一种人既为自利而行道,也为他利;有一种人既不为自利而行道,也不为他利。
(二十五)有一种人是自苦者(attantapa),从事自我折磨之行;有一种人是苦他者(parantapa),从事折磨他人之行;有一种人既是自苦者、从事自我折磨之行,又是苦他者、从事折磨他人之行;有一种人既不是自苦者、不从事自我折磨之行,也不是苦他者、不从事折磨他人之行。他既不自苦也不苦他,就在现法中无饥渴、已寂灭、已清凉,领受乐,以已成梵的自身而住。
(二十六)有贪者、有瞋者、有痴者、有慢者。
(二十七)有一种人是内心之止的获得者,不是增上慧法观的获得者;有一种人是增上慧法观的获得者,不是内心之止的获得者;有一种人既是内心之止的获得者,也是增上慧法观的获得者;有一种人既不是内心之止的获得者,也不是增上慧法观的获得者。
(二十八)顺流而行的人、逆流而行的人、自身住立的人、已渡、到彼岸、站在陆地上的婆罗门。
(二十九)少闻而所闻未到达[义]者、少闻而所闻已到达[义]者、多闻而所闻未到达[义]者、多闻而所闻已到达[义]者。
(三十)不动沙门、红莲沙门、白莲沙门、沙门中的柔软沙门。
四法。
五、五法总说
十一、五种人——
(一)有一种人既违犯,又有悔恨;他也不如实了知那心解脱、慧解脱——在其中他的那些已生起的恶不善法无余地灭去。有一种人违犯,[却]没有悔恨;他也不如实了知那心解脱、慧解脱——在其中他的那些已生起的恶不善法无余地灭去。有一种人不违犯,[却]有悔恨;他也不如实了知那心解脱、慧解脱——在其中他的那些已生起的恶不善法无余地灭去。有一种人不违犯,也没有悔恨;他也不如实了知那心解脱、慧解脱——在其中他的那些已生起的恶不善法无余地灭去。有一种人不违犯,也没有悔恨;他如实了知那心解脱、慧解脱——在其中他的那些已生起的恶不善法无余地灭去。
(二)施后轻蔑,因共住而轻蔑,是张口即受者,是轻浮者,是迟钝、愚痴者。
(三)五种譬如战士的人。
(四)五种常乞食者(piṇḍapātika)。
(五)五种时后不食者(khalupacchābhattika)。
(六)五种一座食者(ekāsanika)。
(七)五种持粪扫衣者(paṃsukūlika)。
(八)五种三衣者(tecīvarika)。
(九)五种林野住者(āraññika)。
(十)五种树下住者(rukkhamūlika)。
(十一)五种露地住者(abbhokāsika)。
(十二)五种常坐不卧者(nesajjika)。
(十三)五种随处住者(yathāsanthatika)。
(十四)五种冢间住者(sosānika)。
五法。
六、六法总说
十二、六种人——
(一)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自己现正觉诸谛,并于其中证得一切知性、于诸力[证得]自在。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自己现正觉诸谛,然而不于其中证得一切知性,也不于诸力[证得]自在。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不自己现正觉诸谛,就在现法中是作苦的终结者,并达到声闻波罗蜜。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不自己现正觉诸谛,就在现法中是作苦的终结者,然而不达到声闻波罗蜜。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不自己现正觉诸谛,也不是就在现法中作苦的终结者,是阿那含,不再来此[世]。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中,不自己现正觉诸谛,也不是就在现法中作苦的终结者,是还来者,会再来此[世]。
六法。
七、七法总说
十三、七种人——
(一)七种以水为喻的人。一度沉没便沉没不起,浮出之后又沉没,浮出之后住立,浮出之后观察、瞻望,浮出之后渡越,浮出之后到达立足处,浮出之后已渡、到彼岸,是站在陆地上的婆罗门。
(二)俱分解脱者、慧解脱者、身证者、见至者、信解脱者、随法行者、随信行者。
七法。
八、八法总说
十四、八种人——
(一)四种具道者(maggasamaṅgī)、四种具果者(phalasamaṅgī)。
八法。
九、九法总说
十五、九种人——
(一)正等正觉者、独觉佛、俱分解脱者、慧解脱者、身证者、见至者、信解脱者、随法行者、随信行者。
九法。
十、十法总说
十六、十种人——
(一)五种在此[世]究竟的[人],五种舍此[世]而究竟的[人]。